- 2013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随身读
-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 1118字
- 2021-09-17 16:55:49
18.假释的适用条件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2年/试卷二/13单选 09年/试卷二/12单选 08年/试卷二/57多选 07年/试卷二/56多选 06年/试卷二/9单选 03年/试卷二/40多选 00年/试卷二/67多选
相关法条:减刑、假释规定第21条】
【关键解读】
1.本条中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有国家、社会利益有重要关系的情况。
2.假释适用的程序、审理权限同减刑的适用一致。
真题例解(12年/试卷二/13)
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经________________核准,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人,如有特殊情况,经________________核准,实际执行未达13年的,可以假释;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由________________核准,执行死刑;犯罪已经经过20年,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________________核准。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详解】D。《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第50条第1款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因此,本题直接考查法条,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