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司法考试高频考点随身读
- 飞跃司考辅导中心
- 1187字
- 2021-09-17 16:55:40
5.国务院的职权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0年/试卷一/61多选 08年/试卷一/62多选 07年/试卷一/17单选、63多选 04年/试卷一/13单选 03年/试卷一/86不定项 02年/试卷一/88不定项
相关法条:立法法第9条至11条、第88条】
【关键解读】
概括而言,国务院的职权主要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和发布权;行政措施的规定权;提出议案权;对所属部、委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及监督权;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权和管理权;对外事务管理权;行政人员任免、奖惩权等。
真题例解(10年/试卷一/61)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
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详解】BCD。根据《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故C选项和D选项正确。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