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土地分等评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理解与适用

土地等级评价,又叫土地分等定级,是指在特定的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以及其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工作。这项工作服务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为它提供基础数据和依据,选择土地利用的最优方案。

▶条文参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