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1]

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理解与适用

[维护网络空间主权]

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体现和延伸,网络空间主权原则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参与网络国际治理与合作所坚持的重要原则。

网络空间主权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国内主权,即国家拥有对其领土范围内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活动与信息的管辖权;二是“依赖性主权”,即国家拥有管理跨界网络活动的权力,这一权力通常需要依赖国家之间的合作来实现;三是独立权,即独立制定政策、自主处理国内外网络事务,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力;四是自卫权,即对他国的网络攻击有采取自卫措施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