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实务全书(上册)
- 谢秋荣
- 242字
- 2021-09-18 14:57:09
第六条 【公司的设立登记和公司登记事项的查询】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条款注释
《公司法》第6条共有三款,分别规定了设立公司的登记、设立公司的批准和公司登记事项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