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当前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现状

当前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无论是授权的内容还是方式,都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无论是国有出资人代表机构出台的政策,还是国有企业的自行探索,都在不断丰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一、授权经营事项和范围不断扩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随后各级国有出资人代表机构不断落实授权放权,扩大授权经营事项:一是战略规划和主业管理,已经将五年规划制定权下放给部分中央企业,并且采取评审等方式予以事中和事后监督;二是业绩考核,已将对企业经理层的业绩考核权授予董事会;三是选人用人管理,主要将企业经理层的选拔、考核和管理人员薪酬决定权赋予企业董事会;四是工资总额管理和中长期激励,对商业一类采取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并已经将非上市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权的审批下放至中央企业;五是产权管理,主要是赋予中央企业集团自身所持有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管理等权利;六是重大事项管理,主要是将对外担保、债务风险和部分债券类融资等权利授予企业。

二、授权经营的对象聚焦两类公司

作为新时期改革的重点环节,完善两类公司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自2014年两类公司试点启动至2019年1月,中央企业层面试点公司已达21家。2014年开始,国务院国资委陆续向中粮集团、国投等两类公司正式下放了包括主业投资、产权管理、薪酬考核等在内的18项权利,出资人与试点企业权责边界更加清晰。

三、授权经营更加兼顾“放活”和“管好”

随着国企分类改革推进的总体思路不断完善,授权经营也更加聚焦且有针对性,对授权事项、如何放权等都进行了统一部署,比如主业范围核准、工资管理备案制、股权期权审批权限下放等。换言之是对以往“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全面优化,真正实现“放活”和“管好”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