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侯外庐对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化的探索与贡献

——以其社会史研究为例

赵鉴鸿[1]

侯外庐基于《资本论》和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的理论认知,历史文献和实物资料的细致考证,指导中国社会史与思想史的研究,而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史学研究体系。这一研究体系贯穿社会一般构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体现了侯外庐将辩证唯物论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相结合的理论贡献。刘文瑞在评价侯外庐先生的理论贡献时认为:“论及侯外庐的理论贡献,不能不谈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侯外庐是把马克思主义引入中国史学的代表人物。”[2]因此,回顾和总结侯外庐先生在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化探索中的贡献,将有助于再认其史学理论体系的整体脉络,并对总结和进一步发展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发挥基础性作用。由于在侯外庐史学研究中,社会史具有的两个方面的独特地位: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是侯外庐史学研究的理论基础,中国思想史的研究是其对上层建筑和社会意识领域的探索,而社会史研究是二者的连接点与中坚。另一方面,侯外庐的史学研究注意结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实际,着力展开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探讨,以实现“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民族化”[3]为目标,而贯穿于其中的社会史研究是重中之重。因此,本文仅就侯外庐先生对中国社会史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化的探索为研究对象,探讨侯外庐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探索的贡献。

侯外庐对史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化探索,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研究和《资本论》翻译基础上的,并以中国社会史大论战为契机,将中国社会史放到辩证唯物论体系中加以研究的。二者共同构成侯外庐对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化探索的初衷和理论基础。

侯外庐接受马克思主义和制定译介《资本论》计划深受李大钊的影响。侯外庐在1924年于北京法政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求学期间,在李大钊的影响下,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并对理论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926年,侯外庐向李大钊明确表达了理论研究的旨趣:“我对政治没有经验,对理论却很有兴趣,很想先在理论上追求真理。”[4]李大钊对此表示支持,并提出“搞理论应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入手,从原著中汲取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真谛”[5]。此时,侯外庐开始有了翻译马克思原著的意向:“一则自己可以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二则也为国内读者的需要出力。”[6]然而,1927年李大钊身死,大革命失败,革命前景一片黯淡。侯外庐回忆李大钊曾多次谈及《资本论》,“抱憾中国还没有一部较为完整的译本,他强调《资本论》是促进广大劳动阶级觉醒的理论武器”[7],因此,确立了《资本论》译介的目标。为了更好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开展《资本论》的翻译工作,侯外庐选择赴法留学,通过马克思主义和德文的学习,以马克思《资本论》的德文原本开展翻译工作。

从赴法滞留哈尔滨期间购得《资本论》外文译本、开始筹备翻译事项的1927年起,一直到1938年,侯外庐展开了十余年的《资本论》翻译工作。同时,在法留学期间,侯外庐旁听学习马克思主义课程,并在与王思华共同翻译《资本论》的过程中,逐步加深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理解,为其日后的学术研究道路,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十余年的翻译工作和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学,使侯外庐形成了系统的理论认知体系:“对于一部完整的科学理论,翻译中的理解角度,往往不同于阅读中的理解角度。我在历史研究中所注意的研究方法,相当程度取决于我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的认识”[8],“切切实实地学到了一些东西。这对于我研究史学,深得益处。回想几十年的治史工作,治学信不致迷失方向,陷入烟海,确是与自习和翻译《资本论》分不开”[9]

但因经费问题,侯外庐在法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开展翻译《资本论》的工作只持续了两年多,到1930年便戛然而止。其后,侯外庐回到国内,一边任教,一边继续译介工作。而在此时,国内社会史论战正如火如荼进行。侯外庐极为关注论战各方的理论观点,结合自身积累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开始思考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的阐释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探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实际的结合问题。

中国社会史论战是一场围绕中国社会性质和中国未来发展道路的论争,是一场从学术领域延伸到政治领域的理论和话语权的论战。“从根本上说,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相结合过程中必然发生的一场思想理论斗争。”[10]在这场论战中,郭沫若和吕振羽是直接参与者,而侯外庐因忙于《资本论》的翻译和出版,以及在大学中的教学工作,后又因参加抗日宣传被国民党抓去坐牢,而未来得及撰写古史研究的文章[11],没有直接参与其中。但是,侯外庐却时刻关注着国内外社会史论战的进程和最新动态,包括苏联于1931年12月在列宁格勒召开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讨论会[12],并深受论战的影响,在“论战高潮中,由于受到郭沫若的影响而开始转向史学研究道路”[13]

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系统研究和《资本论》的翻译构成侯外庐史学研究的理论基础,而中国社会史大论战成为侯外庐展开史学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研究的契机和催化剂。侯外庐将二者结合,展开对社会史与思想史马克思主义理论化的研究,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方法论体系意义的路径。

“在经济学和历史学中,研究社会发展的一般构成,是一个先决课题,没有在此方面做确定的认识,就要犯错误”[14],“中国经济论者,首先要从这方面(生产方式)了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中,没有理论方面的基础知识,直到现在问题的探讨还表现着混乱与驳杂”[15]。侯外庐正是意识到社会史论战中存在的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而作《社会史导论》,明确提出了生产方式[16]在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一般构成中具有的决定性作用。生产方式及其构成的理论也因此成为侯外庐社会史研究方法论的起始点。

社会史论战中,诸多参与者宣称使用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探讨中国社会性质等重大理论问题。但侯外庐认为,“这场论战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没有很好的消化、融会贯通,往往是以公式对公式、以教条对教条”[17]。在论战中,论战各方存在将技术与生产诸力、商品流通与商业资本、分配关系与剥削关系等因素,视为社会性质决定因素的观点。侯外庐正是在批判这些观点的过程中,依据《资本论》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以大量论据进行回应,明确提出了生产方式是决定社会性质与社会发展一般构成的主张。

首先,侯外庐提出,生产方式是《资本论》中决定社会构成的先决条件。正如达尔文提出的生物界进化论那样,社会发展也存在着“种差”的演进与进化。在社会史论战中,有观点认为生产力决定了这种“种差”的演进与进化。但是,侯外庐注意到,《资本论》对资本主义的大量论述中,时常冠以资本家的生产方式、资本家的社会、资本家的生产等语句。也就是说生产方式与劳动力是生产诸力的构成要素,但社会发展各阶段中存在着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现象,而只有其中具有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才决定着社会性质和社会一般构成,而不是一个时代全部的生产诸力。就如同,资本主义社会的诸生产方式中,资本家的生产方式占有主导地位,其社会就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一样。因此,居于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才是分辨这种“种差”——社会发展阶段性——的标准。

其次,侯外庐提出,生产方式的一般构成是特殊的劳动力与特殊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结合。侯外庐认为,在生产方式对社会性质和社会构成的决定性作用上,学界已有一定的认识,但对其内涵的理解,尚有争论。而《资本论》认为,区别各个经济时代的,并不是制造什么东西,而是用什么劳动手段并且如何制造。[18]侯外庐借此,认为劳动手段是社会诸关系的指示器,但只有在与劳动对象(比如土地)相结合时,才构成全生产过程的生产手段。这样的生产手段又与劳动力构成生产方式的两个方面,即生产手段与劳动力“以特殊的历史结合,形成特殊的生产总过程的一契机,而支配一定的社会——经济构造”[19]。也就是说,生产方式正是这样,在生产内部“劳动力与生产手段之对立形式的主导,以及生产手段与劳动力之协同形式的主导”[20]的辩证统一中相结合,来决定社会性质与社会一般构成,而非像商业流通或商业资本那样“剥削着一定的生产方式,但不创造它,只从外部和它发生关系”[21]

最后,侯外庐认为,对生产的末端即生产物的分配与剥削,是不能决定社会性质的。真正决定社会性质的,是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的分配和占有,即生产资料所有制。马克思认为从“劳动者的劳动条件的剥夺;这各种条件在少数个人手中的集中,别一些人手中的排他的土地私有权”[22],即生产方式。也就是说,只有通过生产中、原始蓄积上对生产条件的占有来判断剥削与分配,才不是空虚抽象的。正是在这种生产中、原始蓄积阶段上的生产条件占有,即生产资料所有制,才使得生产方式具有了生产手段与劳动力二元对立性,继而决定终端的分配与剥削。藉此,再一次证明生产方式是决定社会性质与社会一般构成的真因。

生产方式决定社会性质和社会一般构成的理论,成为侯外庐中国社会史研究的起点。侯外庐正是在这一理论起点之上,根据生产方式的构成要素,结合马克思对亚细亚生产方式中,东方社会发展表现出来的具体道路,展开了对中国社会史深入系统的研究。

生产方式由“特殊的生产资料和特殊的劳动者之间的结合关系”[23]。侯外庐正是在前述生产方式对社会性质和社会一般构成决定意义的基础上,探讨生产方式的一般构成,并对生产方式中具有的亚细亚特征,展开了细致的考索,形成了一套研究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路径的理论体系。

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起于1928年。苏联马扎亚尔《中国农村经济分析》一文,提出帝国主义入侵之前中国的社会性质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引发苏、中、日等国学者展开了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大讨论,并引发了中国国内的社会史论战。由于这一时期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论争并非单纯的学术讨论,苏联对其的探讨就掺杂了复杂的政治因素,其讨论结果是坚决否定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存在,并将其视为理论禁区。中国学界受此影响很大。一些学者比较认同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列,人类社会历史是依亚细亚的、古典的、封建的、近代的顺序递进(古典的即奴隶制的,近代的则是资本主义的与未来奋斗目标的共产主义社会),认为马克思因当时对原始氏族社会缺乏认识,在摩尔根提出原始氏族社会概念后,便放弃了亚细亚生产方式概念。

然而,侯外庐在《资本论》与相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中,认为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提法是变化发展着的。马克思在不同的文本中,多次将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古典的古代生产方式在同一范畴内进行论述,比如在《资本论》中就将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古代的古典生产方式相并列[24],而在马克思遗稿[25]中,也赫然将二者表述为并列之关系。遗稿作为《资本论》写作的准备,其思想与《资本论》是一脉相承的。借此发现,侯外庐认为,这是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典例。侯外庐在对比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古典古代生产方式过程中,得出二者是属于同一发展阶段不同发展路径的结论。比如《资本论》第3卷中,“古典的古代”阶段具有自由的土地私有权法律观念,而东方却是代表公社的个人才是土地所有者。“古典的古代”劳动力(奴隶)的人身关系直接隶属于土地所有者,而东方的亚细亚的奴隶则隶属于土地所有者的国家,而国王是国家代表和最高地主。[26]《反杜林论》中也提到,“古典的古代”氏族公社瓦解后,土地差不多是完全转入独立农民手中,而在东方,土地则向王侯的所有权转化。[27]同时,侯外庐还单独罗列了所整理的马克思主义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文献[28],得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具体特点,即亚细亚生产方式并非东方社会所独有,但却是支配古代东方社会一般构成的生产方式;它比西方“古典的古代”生产方式产生的早,但与“古典的古代”共同构成古代社会(即奴隶制社会)的两种不同路径。侯外庐将这种与西方古典的古代时期相并列的东方社会,称为亚细亚的古代,二者的最大区别,是私有制的存在与否。亚细亚的古代保留了原始社会氏族时代的组织遗存,其社会的连接纽带仍是较为原始的血缘关系,而非像西方那样,将原始的氏族社会血缘纽带打破,将奴隶制的城邦国家建立在土地的家庭和个人私有基础之上。

那么,亚细亚古代的东方,其生产方式具体构成如何?正如马克思所言:“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当中,为整个社会结构,从而也为主权和依附关系的政治形式,总之,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29]而随着近代以来,王国维、郭沫若等大家对商周甲骨文、金文的研究和出土实物的解读,为中国的亚细亚古代生产方式的讨论提供较为坚实的史料基础。侯外庐根据大量史料,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得出亚细亚古代的初级阶段是如殷代社会那般,是“氏族公社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氏族成员劳动力两者的结合”[30],其发达阶段则如周代社会,是“氏族贵族土地所有制与以家室族奴劳动力的结合”[31]的结论。史料中大量锡土、锡田的记载,就是这种生产方式构成的典例,表明了生产资料所有与劳动力的特殊结合关系。这与瓦尔加所说的“马克思用辩证法把生产力、所有制关系、统治和隶属关系三者联合成为生产方式了……假如土地和水不是国家的财产,而归物质的直接生产者所有,那末就不可能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32]的观点相吻合,也与马克思所说的“氏族纽带约束着私有制的发展,不但土地是国有形态,生产者也是国有的形态”[33]的观点相一致。亚细亚的古代与古典的古代虽然都是奴隶社会,但土地所有制与劳动力对立所构成主导生产方式的不同,决定了二者具体发展路径上的差异。也正是这一“最深的秘密”与“隐蔽的基础”,使得中国古代社会(即亚细亚的古代),在原始社会氏族时代之后的商周时期,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社会的具体发展路径。

同时,侯外庐还指出,这一差异延续到了其后东、西方的封建社会,“同一……经济基础,仍然可以由无数不同的经验上的事情,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由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等级差别”[34]。侯外庐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之所以具有自身的发展特征,就是因为承袭了亚细亚古代的特征。在处于亚细亚古代末期的战国时代,土地出现了私有趋势,而且这种趋势为变法后的国家所承认(商鞅变法是为典例)。但是,侯外庐强调,国家承认土地私有趋势,只是认可私人对土地具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而土地的所有权仍掌握封建国家手中(其代表则变成了以皇权为中心的皇族),“土地和户口都规定于皇权支配之下,这就是东方的封建社会土地国家所有制形式的渊源”[35]。而这种土地法权形式,最终为汉武帝时期封建法典所最终确认,即以皇帝为国家代表的皇族土地所有权,豪族、爵封贵族具有土地占有权,以及自耕农构成的遍户齐民具有的土地使用权。侯外庐认为这种以君主为核心的皇族土地所有制“是以一条线贯穿着全部封建史的,其所以是主要的,是指这种生产关系居于支配地位,并不是说除此而外没有其他占有权的存在。相反的,这种主要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和许多领主占有制以及一定的私有制并存的”[36]。中国封建社会的这种土地法权结构,反映出了的亚细亚特征,正是以自耕农为基础构成的劳动力与皇族土地所有制的结合,它是决定中国封建社会性质与社会一般构成的根本因素。

正如恩格斯所言,“没有私有制是打开东方社会秘密的一把钥匙”。侯外庐在研究中国的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时,结合中国历史资料,注意到血缘氏族传统的沿袭,以及土地私人所有制的缺乏。同时,侯外庐循着马克思“在直接劳动者仍然是他自己生活资料生产上必要的生产资料和劳动条件的,‘所有者’的一切形式内,财产关系必然同时表现为直接的统治和从属的关系”[37]的理论,得出中国亚细亚的古代和具有亚细亚特征的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在结构。而这种以生产方式理论为起点,以具有亚细亚特征的中国“古代”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一般构成为要素的史学理论研究,构成了侯外庐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基本着眼点,并与其后的中国思想史研究,共同构成侯外庐具有辩证唯物论性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方法论体系。

侯外庐先生晚年在总结自身史学研究道路时写道:“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它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说明历史上不同社会形态的发生、发展和衰落过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我五十年来研究中国社会史、思想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38]侯外庐正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经典本身的理论和方法之研究,结合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而探索出一条以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为起点,以土地氏族所有和皇族所有为根本特征的社会史研究路径,推动了史学研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化。侯外庐构建的史学理论体系,既是对“呈现的人类历史发展统一性和多样性问题的具体理论和实践价值的回答,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初步中国化的一次具有开创性并富有价值的重要实践”[39],同时,也诚如白寿彝所言,“是我国马克思主义思想初步建立时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工作趋向发展的一个标志”[40],为早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理论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1]赵鉴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刘文瑞:《略论侯外庐在史学理论方面的两个贡献》,《中国史研究动态》2016年第6期。

[3]《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自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8页。

[4]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14页。

[5]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14页。

[6]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14页。

[7]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17页。

[8]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86页。

[9]侯外庐:《侯外庐自传》,《晋阳学刊》1981年第5期。

[10]侯外庐:《我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历史研究》1984年第3期。

[11]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209页。

[12]据李学勤回忆,此次会议报告的日本版,就为侯外庐先生搜集,见李学勤:《侯外庐先生对古代社会研究的贡献》(张岂之主编:《中国思想史论集》第2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5页)。

[13]侯外庐:《韧的追求》,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208页。

[14]侯外庐:《社会史导论》,《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15]侯外庐:《社会史导论》,《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1页。

[16]侯外庐在社会史研究初期,将生产方式译作“生产方法”,后改作“生产方式”,指代内容一致,因此,本文统一以后来统一的翻译方式“生产方式”代指侯外庐的这一理论表述。[见侯外庐《韧的追求》第210—211页,“社会史论战的几个主要问题,都涉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论问题,而首先是关于生产方式(当时我称为‘生产方法’)的理论问题”。]

[17]侯外庐:《我对中国社会史的研究》,《历史研究》1984年第3期。

[1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04页。

[19]侯外庐:《社会史导论》,《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6页。

[20]侯外庐:《社会史导论》,《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29页。

[21][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792页。

[22][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151—1152页。

[23]侯外庐:《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研究与商榷》,《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3页。

[24]侯外庐:《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研究与商榷》,《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6页。

[25]即马克思《资本主义以前的生产形态》,侯外庐最初在文章中称其为“马克思遗稿”,中国最早公开出版此文译文的是日知于1953年在《文史哲》发表,而早在1943年,侯外庐先生即通过苏联学者,在此笔记发现之初就取得原文,为其当时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研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提供了理论支撑。

[26]侯外庐:《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研究与商榷》,《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8页。

[27]侯外庐:《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研究与商榷》,《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9页。

[28]侯外庐:《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研究与商榷》,《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9—68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91—892页。

[30]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与亚细亚生产方式》,《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76、89页。

[31]侯外庐:《中国古代社会与亚细亚生产方式》,《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0页。

[32][苏联]瓦尔加:《论亚细亚生产方式》:《马克思 〈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 导言》,《外国学者论亚细亚生产方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页。

[33]侯外庐:《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之研究与商榷》,《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7页。

[34][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1033页。

[35]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史论》,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4—75页。

[36]侯外庐:《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形式的问题》,《历史研究》1954年第1期。

[3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890页。

[38]侯外庐:《侯外庐史学论文选集·自序》,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10页。

[39]彭卫、杨艳秋:《马克思主义史学思想史》第三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231页。

[40]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3—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