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共物品理论与科学技术财政投入

科学技术产品及其创造过程的科学研究,是由市场还是由政府提供?提供多少?为什么如此?公共物品理论从一个视角做出了解释。

(一)公共物品理论

公共物品理论是财政学或公共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社会开始经济活动以后,用于交换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称为商品,之后商品延展到服务。人类社会需要各种商品和服务,这些商品和服务在经济学上称为经济物品。

经济物品有多种分类方法[5],根据需求主体和供给渠道不同,经济物品可以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和混合物品。私人物品是由市场提供,用来满足个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比如衣服、食品、汽车。公共物品是由政府部门——公共部门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比如路灯、义务教育、国防;混合物品(准公共物品)是由政府部门或市场提供,用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私人需要的商品和服务,比如桥梁、公路、电视频道。

根据经济物品是否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同样可以将经济物品分为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和混合物品或准公共物品。排他性是指个人可以被排除在消费某种商品和服务的利益之外,当消费者为某种商品和服务付钱购买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此种商品和服务所带来的利益;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将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每多提供一件或一种商品和服务,都要增加生产成本。非排他性是指一些人享用一种商品和服务所带来的利益而不能排除其他人同时从中获益;非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或者说,提供经济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6]

私人物品是既具有排他性又具有竞争性的物品,比如一种食品,一个人消费就可以排除其他人消费,并减少其他人的使用,每增加一件就相应增加成本。公共物品是既具有非排他性又具有非竞争性的物品,这又称为纯公共物品,比如国防,一个公民获得国防的安全利益,并不排除其他人获得,也无法排除;而且也不减少其他人获得,多一个人获得,增加的成本几乎为零。[7]混合物品是指具有排他性但不具有竞争性的物品,比如一座桥梁,在不过分拥挤的情况下,多一辆车通行并不影响其他车通行,而且增加一辆车通行并不增加边际成本,但如果相当拥挤,设置岗亭栏杆,就可以排除部分车辆通行,因而具有排他性;或者不具有排他性但具有竞争性的物品,比如海洋中的鱼,无法或很难阻止某些人捕捞,具有非排他性,但一些人捕捞会减少其他人的捕捞,增加捕捞是要增加成本的。但划分的界线并不那么精确,而是模糊的。

公共物品没有排他性,无法阻止人们使用这些物品,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享受这些物品的利益。这种有价值但无价格的物品,具有外部性。

外部性是指“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当一个人从事一种影响旁观者福利,而对这种影响既不付报酬又得不到报酬的活动时,就产生了外部性。如果对旁观者的影响是不利的,就称为负外部性;如果这种影响是有利的,就称为正外部性。”[8]我们对公共物品的研究往往要和外部性结合起来。“受外部性影响的市场结果是,低效率的资源配置。”[9]

(二)科学研究的属性

科学技术作为产品是社会公共需要,是一种经济物品。它往往是同创造生产的科学研究联系在一起的。“科学研究是一种社会公共需要”[10],同样是一种经济物品。科学技术及科学研究属于哪类经济物品呢?科学技术及科学研究一般被认为是公共物品。如果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不能笼统言之。

根据研究工作的目的、任务和方法不同,科学研究通常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从自然科学来说,基础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主要包括:科学家自主创新的自由探索和国家战略任务的定向性基础研究;对基础科学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系统地进行采集、鉴定、分析、综合等科学研究基础性工作。[11]从社会科学来说,基础研究,一般指侧重于探索和认识事物本质特征、运动规律及发展趋势的学理性研究。其特点是:意在阐明学理;属于学术理论研究;通常表现为提出概念、范畴及逻辑体系;重在回答“是什么”“为什么”“如何变化”;主要作用是推动理论创新和学科发展;具有思辨性和长远效应。[12]

基础研究产生的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属于一般性知识,难于申请专利,一个人使用不能排除其他人使用,因此不具有排他性;一个人使用也不会减少其他人的使用,使用者的增加并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在消费中没有竞争性,因此“基础研究的确是一种公共物品”[13],而且是一种纯公共物品。

从自然科学来说,应用研究是针对某一具体的实际应用目标而进行的科学实验和技术研究;或者说是为特定的应用目的所进行的技术发展性研究。从社会科学来说,应用研究,一般指侧重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对策性研究。其特点是: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以及指向明确的应用范围和领域;属于问题对策研究;通常表现为指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路径和方法;重在回答“怎么办”;主要作用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14]

应用研究侧重于具体的实际应用目标,主要表现为技术的进步,或者为对策性建议,在没有成为专利性应用技术前,其研究成果同样不具有排他性,也不具有竞争性,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应用研究也是一种纯公共物品。应用研究成果成为专利性技术后,虽然不具有竞争性,但具有排他性,就是一种准公共物品。

试验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试验发展在社会科学领域较少。

试验发展有非常明确的具体目的,成果更多地表现为专利技术,虽然不具有竞争性,但具有排他性,是一种准公共物品。

对科学(科学技术)研究进行细致区分的目的在于通过分析这种经济物品的不同种类,从而选择具有效率的提供方式。

综合而言,科学技术是纯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这就决定了科学技术的供给主体主要是政府,即政府对于支持科学研究负有主要责任。但由于政府供给不足、供给效率低下等原因,企业、非营利组织也是科学技术的供给主体,它们也对科学技术研究进行投入。

(三)科学技术及科学研究的提供

“国家财政的基本职能——公共物品的供应、实现分配的正义以及实施宏观政策。”[15]“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是确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规模和财政支出规模的基本依据。”[16]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至关重要。

公共物品为什么需由政府部门或公共部门来提供而不能由市场提供,这是由公共物品的特点以及市场和政府不同的运行机制决定的。

1.私人物品一般由市场提供

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一个消费者购买某物品后,就排除其他人对于该物品的使用权;又因为具有竞争性,每消费一件物品会减少其他人的消费,每增加一件物品须相应增加成本。这种由私人使用、成本随数量增加的物品一般由市场来提供。但是为了收入分配的公平,政府有时候也提供私人物品。

2.纯公共物品一般由政府提供

假设公共物品由市场提供,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如果公共物品按边际成本定价,私人部门就得不到利润,更罔谈最大利润。因此,私人部门大多不愿主动提供纯公共物品。而且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一个消费者使用公共物品并不排除他人使用,消费者就不会主动花钱购买这种物品,而等着其他人购买后免费搭车使用。免费搭车现象造成公共物品一般不由私人部门提供。但公共物品甚至纯公共物品有时也能由市场、非营利组织提供。

政府的性质及其运行机制正可以弥补市场的不足,解决市场一般不能提供纯公共物品的难题。政府是一个国家为维护和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建立的以暴力工具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政府行为一般以公共利益为服务目标,行为范围主要是公共领域。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决定政府有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的义务,以实现社会目标,完善社会管理。

政府是一个公共权力机构,拥有向全体社会成员征税的权力。通过税收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才有能力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如此看来,政府“免费”提供公共物品,其实是有成本的,社会成员通过纳税对公共物品付费了。但各人纳税额不等,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却大致相同。

3.准公共物品由政府或市场提供,也可混合提供

准公共物品兼具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特征,因此既可以由政府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提供,还可以由二者共同提供。

由谁提供,成本与效益是重要的影响因素。比如,公路、桥梁等准公共物品多一个通行者并不增加成本,因此不具有竞争性,但具有排他性,设置收费站,就可以排除一些人通过。收费还是免费,这要比较税收成本、税收效率损失与收费成本、收费效率损失。如果免费,社会效益能够最大化,可是要通过征税弥补,征税会有征管成本和缴纳成本,还有一定的税收效率损失。如果收费,不仅限制了一些人的使用,形成消费损失,影响社会效益,产生收费效率损失,而且建立收费设施和支付收费人员工资,也会产生收费成本。

由谁提供,物品的外部性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外部效应大,则政府提供多一些;外部效应小,则市场提供多一些。比如,教育、公共卫生是一种外部效应很大的物品,一般由政府提供。

其实,大多数准公共物品都具有较大的外部性,主要由政府提供,政府一般采取授权经营、政府参股、政府补助等方式提供。但为了提高公共物品的使用效益,同时为减轻政府负担,往往也会采取混合提供的方式。

现实中,公共物品由私人提供也是有例可循的。比如早期英国港口的灯塔就是政府授权由私人修建并收费;美国存在私人办监狱的现象;在我国,企业贷款修建公路并通过收费还贷也是私人提供公共物品的例子。这类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公共物品最终如何提供,既有经济效率考虑,需要比较收益和成本,还有社会效益考虑,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甚或是一个政治问题,受政治决策程序影响。

科学研究三种不同的类型,提供者有所不同。

1.基础研究的提供

基础研究是为了获得关于事物和现象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加强基础研究是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积累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是跻身世界科技强国的必要条件,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动力和源泉。我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基础研究。

基础研究作为纯公共物品,主要由政府提供。一种是政府直接提供,一般采取经费投入的方式;另一种是采取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的方式。一些公益性基金和大学也提供少量基础研究。

2.应用研究的提供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目标而采取的新方法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其研究投入一般都有特定的目的,主要用于开发新产品,以便申请并获得专利,或者生产新产品,或者直接转让专利获利。因此,企业投入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较多,而投入基础研究较少。

应用研究作为纯公共物品,大多由政府提供;作为准公共物品,既可由企业提供,也可由政府提供,谁提供得多,各国不一样,从大多数情况看,还是由企业提供的多一些。

3.试验发展的提供

试验发展是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而进行的研究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

企业科学研究活动最重要最直接的就是试验发展。试验发展作为混合物品或准公共物品,企业是其主要提供者,同时政府、大学和科研机构也提供。

无疑,政府是公共物品特别是纯公共物品的主要提供者。需要研究的是,政府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如何与市场形成有效率的组合,以及政府提供的范围,财政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政府提供的成本和效益,以及政府决策程序等问题。

从我国政府的政策和实践来看,政府高度重视科学研究,而且把支持科学研究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财政职能,财政支持科学研究的力度越来越大。我国财政对科学研究全面提供资金支持,其中重点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提供支持,对试验发展也提供相应支持。但从资金来源看,试验发展和应用研究的资金提供主体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