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夏季残奥会的游泳比赛包括以下项目:按视力丧失程度划分的视力障碍;按功能划分体系鉴定的运动障碍;按功能划分体系鉴定的智力障碍。这三个残疾障碍类别的各分级级制至少包括七个个人项目和两个接力项目。根据国际残奥委会规则,每个比赛项目必须至少有来自四个国家和地区的十名以上(含十名)符合残奥会标准的运动员参加。当然,项目设置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国际残奥委会根据需要会不断地调整设置。2008年第13届残奥会游泳比赛将不设智障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