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研究
- 万鹏 陈翔宇
- 4226字
- 2025-02-17 11:32:58
第二节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
现有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①以制度理论为基础的企业外部环境;②以组织理论为基础的企业特征;③以高层梯队理论为基础的企业高管特征。
一、企业外部制度环境
企业外部制度环境一直被认为是影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因素。制度环境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等制度因素,也包括媒体监督、竞争环境和市场状况等环境因素。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本身是制度化的过程,体现了制度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对制度环境的适应过程(Oliver, 1991),因此我们必须从企业所嵌入的制度环境去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在这方面,新制度主义理论为理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新制度主义理论提出了与传统效率机制迥然不同的合法性机制对组织结构和实践的影响,认为在有限理性理论的影响下,组织不仅追求适应所处的市场环境,也受制于所处的制度环境;组织行为不仅为竞争逻辑所驱使,也源于组织在制度环境约束下保障生存发展的合法化需要(Meyer、Rowan, 1977;DiMaggio、Powell, 1983)。Scott和Meyer(1983)明确界定了组织环境中的市场维度和制度维度,指出市场环境是产品和服务交换所需的技术性和工具性环境;而制度环境是组织为了获取合法性和外界支持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和要求。这些规则和要求来自规制、规范和认知制度,其中规制对应于正式约束,规范和认知制度对应于非正式约束(Scott, 1995)。规制压力是通过制定规则、监督承诺和奖惩行动来规制企业行为,它更多地体现为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行业标准。规范压力更多地通过道德支配的方式来约束企业的适当性行为,体现为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认知压力是指企业通过对同行中已经存在和较为流行的各种经验与行为方式的认知,采取模仿等行为以使自身的行为稳定化。制度环境由规制性、规范性和认知性三大支柱建构,制度环境通过这三大支柱作用于企业行为。制度环境常常对企业产生制度压力,这些压力驱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一般来说,制度压力越大、越集中,企业就越倾向于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郝云宏,2012)。
受制度合法性视角影响的学者们强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为了获得社会合法性而遵循制度要求(Campbell, 2007; Galaskiewicz, 1997; Weaver, 1999)。Campbell(2007)认为制度条件,包括政府规制性制度、NGO(非政府组织)和其他一些独立组织的存在,社会上存在的关于什么是适当的企业社会行为的规范等,都影响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因和方式。Sarkis et al. (2011)发现来自中国政府和产业组织的制度性压力,来自社区和媒体的非正式压力,以及来自非营利组织的压力共同组成了中国企业独特的外部环境,影响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实践。媒体关注可以作为企业的外部监管手段,通过声誉压力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产生积极影响(Brammer、Pavelin, 2004; Kang、Kim, 2013;Adhikari, 2016)。
另外,学者们从竞争环境、制度背景、政府干预以及政治联系等方面研究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因素。Besley和Prat(2006)、Campbell(2007)研究认为,企业所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决定了该地区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平性。市场化程度越低,该地区越容易出现投机主义行为,社会责任缺失越普遍。也有不少学者基于市场化进程,从区域法律环境角度分析其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肖作平和杨娇(2011)研究认为,完善的地方法制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被看成一种合规性行为,从而使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周中胜等(2012)研究发现,在政府对经济干预程度越低、法律环境越完善以及要素市场越发达的地区,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越好。贾兴平等(2016)发现,利益相关者压力有助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而提高企业价值。李四海等(2012)发现,政府压力会对亏损民营企业的慈善捐赠行为产生重要影响。贾明和张喆(2010)发现,具有政治关联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参与慈善捐款,且捐款水平更高,这主要是因为具备政治联系的企业往往面临着政府和社会的压力。
二、企业的组织特征
关于企业的组织特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已有文献主要围绕企业的财务特征、董事会治理、股权结构等几个方面展开研究。
既有研究普遍认为公司的规模和财务业绩能够对企业的履行社会责任行为产生重要影响(Chih et al., 2010; Moussu、Ohana, 2016; Orlitzky et al., 2003; Udayasankar, 2008)。在董事会治理方面,学者们发现,相比于内部董事,外部董事更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义务,外部董事能够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且更重视慈善责任的履行而非经济责任(Roberts, 1992; García-Sánchez、Martínez-Ferrero, 2017)。Haniffa和Cooke(2005)基于公司治理的层面,研究发现董事长特征、董事会的构成会显著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企业的股权结构方面,目前的研究主要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来展开。黄珺和周春娜(2012)研究认为,控股股东、制衡股东和政府部门的监督有利于促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提高。Majeed et al. (2015)实证检验发现,上市公司股权越集中,企业越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越好。蒋尧明和郑莹(2014)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水平相对越高。但是,这些围绕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特征、财务特征等公司内部治理视角的分析,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的研究也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如基于“经济人”假设形成的“利己性”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仍然属于“非自愿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范畴。
三、高管特征与企业社会责任
高层梯队理论认为,管理者在有限理性的基础上做出战略决策,在此过程中高管对信息的感知、筛选和判断受到其自身认知结构、价值观和个人特质的影响。高管是企业行为决策的重要主体,其在决策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并能引导组织成员的认知和行为(Hambrick、Mason, 1984),使企业的决策行为具有明显的管理者风格,即“管理者效应” (Bertrand、Schoar, 2003)。因此,高层管理团队的认知能力、价值观和心理偏好等心理结构决定了战略决策过程和对应的绩效结果(Finkelstein、Hambrick, 1996; Chatterjee、Hambrick, 2007)。在高层梯队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大量文献证实了管理者因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身份特征以及价值观等差异,对其个人行为选择产生异质性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决策。伴随着行为经济学的兴起和对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发现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决策和实施过程中,高管的作用不容忽视,往往起着主导作用。这是因为,企业高管在公司治理决策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维护和树立形象、资源配置等都具有重大影响。
在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中,关于高管年龄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Krishna(2008)研究认为,高管团队的平均年龄分布越大,企业越会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规避风险,这也符合企业的伦理道德原则。我国学者郑冠群等(2015)通过实证研究支持了这一观点,认为随着高管年龄的增大,高管在企业政策制定与实施中的考虑会越周到和细致,越会顾及大多数的权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也越强。关于性别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Adams和Ferreira(2009)研究认为,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女性高管往往具有天生的慈善心理和帮扶意识,有着较强的同情心,更能够对社会上的不幸事件或人表达自己关爱的情感,因此女性高管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更强。Fernandez和Romero(2012)、Harjoto等(2015)基于企业战略角度研究社会责任问题时发现,企业高管团队中女性高管的比例越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越明显,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越高。关于受教育程度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Manner (2010)研究认为,高管的受教育程度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正相关,高管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越深刻,履行社会责任往往是其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实现人生价值的最佳途径。我国学者王士红(2016)也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这一观点,发现高管团队成员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也就越强。关于高管身份特征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高勇强等(2011)研究发现,企业家富有程度、政治身份和行业身份都对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和捐赠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王文龙等(2015)考察了私营企业主宗教信仰对企业慈善捐赠的影响,发现其宗教信仰对企业慈善捐赠行为及捐赠额度都有积极的影响。既有研究发现高管的贫困经历能够显著提高企业慈善捐赠水平(许年行、李哲,2016)。高管的海外学习或生活经历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Slater、Dixon-Fowler, 2009;文雯、宋建波,2017)。CEO(首席行政官)的生育经历,特别是第一个孩子为女儿的经历,使其受到女性价值观的影响,并将此价值观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从而更加关心他人福利和环境发展,进而提升了所在企业的社会责任评分(Cronqvist、Yu, 2017)。CEO的学术经历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慈善捐赠水平,这是因为社会公众对学者道德角色的期待、学术职业工作内容与环境的特殊性以及长期的师德传承塑造了学者高尚的道德观和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因此学者型CEO推动了企业实施更多利他倾向的慈善捐赠行为(姜付秀 等,2019)。此外,Davidson等(2019)研究了CEO崇尚“物质主义”(拥有较多奢侈品资产)的个人特质在解释企业社会责任得分方面的作用。具体来说,由比较奢侈的CEO领导的企业在社会责任表现方面得分较低,而且CEO的“物质主义”得分的增加与其所在公司CSR得分的下降显著相关。
高管个人价值观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的影响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其源头可一直追溯到Carroll(1979)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四种类型,其中的自由裁量责任被认为取决于管理者个人的判断和选择。Wood(199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对管理者作为道德代理人的期望,强调管理者个人的作用。企业社会责任伦理理论认为,掌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决策权的高管们的道德或伦理价值观已成为企业CSR实践的重要因素(Jones, 1995)。虽然企业社会责任决策可能存在功利主义的成本—收益分析,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没有道德驱动因素,企业也有可能仅仅因为履行社会责任是道德上正确的事情而向其投入资源(Wulfson, 2001)。Angle et al. (1999)认为CEO的价值观影响管理者对利益相关者权利性、合法性和紧急性的认识。实证研究发现, CEO的价值观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行为中的社区维度显著相关。Buchholtz等(1999)发现强调为社区服务的管理者价值观与企业慈善事业正相关。Heming-way和Maclagan(2004)认为,经济动因并不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决策的唯一驱动因素,管理者的个人价值观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决策紧密相关,管理者的个人价值观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政策形成、采用和实施的重要因素。Choi和Wang(2007)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具有仁爱和正直价值观的高层管理者更有可能将其对他人的内在关怀以企业慈善的形式传播到更广泛的社会中。Dennis et al. (2009)认为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决策中,最重要的因素是CEO认为自己在多大程度上负有道德责任。国内学者晁罡等(2008)、辛杰和吴创(2015)发现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及其文化价值观念都会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