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

一、工程造价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是建设工程造价的简称,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工程造价指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支付或实际支付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工程投资或建设成本。这一含义是从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投资者在投资活动中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形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有这些费用构成了工程造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投资费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与建设项目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相等。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以及其他相关的必需费用。

第二层含义:工程造价是指建筑产品价格,即工程价格。也就是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设备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发包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显然,工程价格是以商品形式作为交易对象,在多次预估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方式,最终由市场形成价格。在这里,工程的范围及内涵可以是一个涵盖范围很大的建设项目,也可以是一个单项工程,甚至可以是整个建设工程中的某个分阶段。

通常把工程价格作一个狭义的理解,即认为工程价格指的是工程承发包价格。工程承发包价格是工程价格中一种最重要、最典型的价格形式。它是在建筑市场通过招标投标,由需求主体(投资者)和供给主体(建筑商)共同认可的价格。

工程造价的两层含义,即建设成本和工程价格,其间既存在区别,又相互联系。

1.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

(1)建设成本的边界涵盖建设项目的费用,工程价格的范围却只包括建设项目的局部费用,如承发包工程部分的费用。在总体数额及内容组成上,建设成本总是大于工程承发包价格的。这种区别即使对“交钥匙”工程也是存在的,如业主本身对项目的管理费、咨询费、建设项目的贷款利息等不可能纳入工程承发包范围。

(2)建设成本是对应于业主而言的。在确保建设要求、质量的基础上,为谋求以较低的投入获得较高的产出,建设成本总是越低越好。工程价格如工程承发包价格是对应于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而言的。工程承发包价格形成于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发包关系中,亦即合同下的买卖关系中。双方的利益是矛盾的。在具体工程上,双方都在通过市场谋求有利于自身的承发包价格,并保证价格的兑现和风险的补偿,因此双方都需要对具体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种管理显然属于价格管理范畴。

(3)建设成本中不含业主的利润和税金,它形成了投资者的固定资产。工程价格中含有承包方的利润与税金。

2.两者之间的主要联系

(1)工程价格以“价格”形式进入建设成本,是建设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2)实际的建设成本(决算)反映实际的工程承发包价格(结算),预测的建设成本则是反映市场正常行情下的工程价格。也就是说,在预测建设成本时,要反映建筑市场的正常情况,反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即通常所说的标准价、指导价。

(3)建设项目中承发包工程的建设成本等于承发包价格。例如,在建筑或安装工程中,建筑或安装工程的建设成本也就等于建筑或安装工程承发包价格。

(4)建设成本的管理要服从工程价格的市场管理,工程价格的市场管理要适当顾及建设成本的承受能力。

无论工程造价的哪种含义,它强调的都只是工程建设所消耗资金的数量标准。

(二)工程造价的职能

工程造价除具有一般商品的价格职能外,还具有特殊的职能。

1.预测职能

由于工程造价的大额性和动态性,无论是投资者或者是承包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仅作为项目决策依据,同时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需要。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测算,既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也为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2.控制职能

工程造价的控制职能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它对投资的控制,即在投资的各个阶段,根据对造价的多次性预估,对造价进行全过程多层次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对以承包商为代表的商品和劳务供应企业的成本控制。在价格一定的条件下,企业实际成本开支决定企业的盈利水平。成本越高盈利越低,成本高于价格就危及企业的生存,所以企业要以工程造价来控制成本。

3.评价职能

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建筑安装工程产品和设备等价格的合理性时,就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也可依据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

4.调控职能

工程建设直接关系到经济增长,也直接关系到资源分配和资金流向,对国计民生都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缺少的,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非常必需的。这些都是要用工程造价作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质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工程造价职能实现的条件,主要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

二、宏观与微观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全方位、多层次地运用技术、经济与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预测、控制、监督、分析等实际问题,其目的是以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益。工程造价管理可分为宏观造价管理和微观造价管理。

(一)宏观造价管理

宏观造价管理是指国家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工程承发包价格进行的管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做出适应经济发展和满足市场需求的正确决策,如图1-4所示。

图1-4 国家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简图

国家从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和需要出发,通过利率、税收、汇率、价格等政策和强制性的标准、法规等左右、影响着建设成本的高低走向,通过这些政策引导和监督,达到对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的宏观造价管理。

国家以承发包价格的形式进行宏观造价管理,主要是规范市场行为和对市场定价的管理。国家通过行政、法律等手段对市场经济进行引导和监控,以保证市场有序竞争,避免各种类型(包括不合理涨价、压价在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发展。加强对市场定价的管理,维护承发包各方的正当权益。

(二)微观造价管理

微观造价管理是指业主对某一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的管理和承发包双方对工程承发包价格的管理。

谋求以较低的投入,获取较高的产出,降低建设成本是业主追求的目标。建设成本的微观造价管理是指业主对建设成本实行从前期开始的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包括工程造价预控、预测和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以及工程实际造价的计算。

工程承发包价格是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承发包合同确定的价格,它是承发包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保证价格的兑现和风险的补偿,双方都要对工程承发包价格,如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变更、索赔、奖惩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就是工程承发包价格的微观管理。

对承包商来说,其根本目标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利润。这就使得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努力降低成本,扩大利润。降低成本既要控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以减少开支,又要认真会审图纸、加强合同预算管理、制定先进的施工组织计划以增加工程收入,必要时进行索赔。这就是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微观管理。

三、不同建设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不单是指概预算编制或投资管理,也指建设项目从规划阶段工程造价的预测开始,到工程造价预控、经济性论证、承发包价格确定、建设期间资金运用管理、工程实际造价的确定和经济后评价为止的整个建设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

不同建设阶段的造价确定与精度控制如图1-5所示。

图1-5 不同建设阶段的造价确定与精度控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