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优秀公文范例汇编
-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优秀公文范例汇编》编委会
- 8520字
- 2021-11-06 14:32:01
(2013年7月)的报告
中线建管局:
根据中线建管局《关于定期报送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安工程投资控制月度报告的通知》(中线局计〔2013〕143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建安工程投资控制月度报告(2013年7月)》,现予上报。
附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直管项目建安工程投资控制月度报告(2013 年7月)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
河南直管建管局
××××年×月×日
建安工程投资控制月度报告
(2013年7月)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河南段总长731km,起点在淅川县陶岔渠首建筑物末端,终点为豫冀交界的穿漳河建筑物末端,共划分为36个设计单元(含穿漳河工程),其中直管项目有15个设计单元(渠段长203km),代建项目有5个设计单元(渠段长99km),委托项目有16个设计单元。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河南直管局”)负责建设管理的15个设计单元工程为淅川县段、湍河渡槽、鲁山南1段、鲁山南2段、沙河渡槽、鲁山北段、北汝河渠道倒虹吸、荥阳段、穿黄、穿黄管理专题、温博段、沁河渠道倒虹吸、焦作1段、汤阴段和穿漳工程(自南向北),穿黄管理专项单元工程尚未开工。因代建工程建安工程投资控制月度报告由代建单位直接报送中线建管局,本次不做分析。
一、投资控制目标
中线建管局以《关于明确河南直管项目建设管理局投资控制指标的通知》(中线局计〔2011〕130号)明确河南直管项目工程投资控制总目标为××万元;以《关于明确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汤阴段代建项目管理部投资控制指标的通知》(中线局计〔2011〕140号)明确汤阴段工程投资控制总目标为××万元;以《关于调整沙河渡槽等8个设计单元工程投资控制指标的通知》(中线局计〔2012〕185号)明确沙河渡槽等8个设计单元工程投资控制指标调整为××万元(涉及黄河以南的8个直管项目);之后根据膨胀土(岩)处理、焦作城区段提高渠道安全度等重大设计变更批复明确投资控制指标××万元(不含建设单位项目管理费),直管项目价差调整明确投资控制指标××万元。
(一)静态目标(不含价差)
截至目前,中线建管局给河南直管项目累计下达建安工程类静态投资控制指标××万元,其中建安类投资控制指标××万元,可调剂预留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重大设计变更××万元。(河南直管局办公楼原概算在郑州2段内,除征地部分约××万元,暂归类重大设计变更中)
(二)动态目标
截至目前,中线建管局给河南直管项目累计下达价差投资控制指标××万元。(2012年、2013年价差暂未批复)
(三)总目标
截至目前,中线建管局给河南直管项目累计下达建安工程类投资控制指标××万元,其中建安类投资控制指标××万元,可调剂预留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重大设计变更××万元,价差批复××万元。
二、合同签订情况
河南直管项目建安工程类合同签订共有83个,合同总金额为××万元(不含备用金),见表1。
表1 河南直管项目建安工程合同签订情况表
注:本表合同均为招投标主合同,不含后续签订的补充协议。
三、变更与索赔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直管局所辖项目有2005年开工的穿黄工程、有2009年开工的黄河北至漳河南段工程和穿漳河工程,也有2010年底至2011年初开工的陶岔渠首至沙河南段工程和沙河南至黄河南段工程,由于开工时间早晚差别大,管理跨度大,技术难题多,遗留的合同问题较多,而且有些问题涉及多部门多行业,处理难度大。
(二)已处理的变更与索赔情况
2013年7月,河南直管局直管项目共批复变更索赔××项,增加金额××万元(主要为淅川7个土建标改性土变更增加投资××万元)。其中变更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索赔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截至2013年7月,河南直管局直管项目共计处理变更索赔××项,增加金额××万元。其中变更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索赔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详见附表1和附表4。
(三)预计发生或待处理的变更与索赔项目情况
河南直管局直管项目预计发生变更索赔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其中变更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索赔项目××项,增加金额××万元。详见附表5。
四、投资控制分析
(一)建安工程类投资控制情况分析
1.淅川段工程
淅川县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淅川县段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2.湍河渡槽工程
湍河渡槽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湍河渡槽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结余××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3.鲁山南1段工程
鲁山南1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鲁山南1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4.鲁山南2段工程
鲁山南2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鲁山南2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结余××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5.沙河渡槽工程
沙河渡槽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沙河渡槽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结余××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6.鲁山北段工程
鲁山北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鲁山北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7.北汝河倒虹吸工程
北汝河倒虹吸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北汝河倒虹吸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结余××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8.荥阳段工程
荥阳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荥阳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结余××万元。考虑地方投资分摊××万元到位,则结余××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9.穿黄段工程
穿黄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穿黄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考虑保险理赔××万元到位,则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10.温博段工程
温博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温博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考虑理赔××万元、地方分摊××万元到位,则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11.沁河段工程
沁河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沁河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12.焦作1段工程
焦作1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焦作1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考虑地方分摊××万元、保险理赔××万元到位,则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13.汤阴段工程
汤阴段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缺口××万元。汤阴段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14.穿漳河工程
穿漳河工程投资控制静态目标为××万元(不含价差),已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尚未签订建安合同额××万元,已处理变更、索赔总额××万元,目前剩余变更与索赔控制额度××万元。穿漳河工程预计将发生变更、索赔共××万元,预计投资控制缺口××万元。由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未批复2012年之后价差,暂未对投资控制总体目标进行预测。
(二)价差投资控制情况
目前河南直管局直管项目共批复价差××万元,结算价差××万元,超批复支出价差××万元。其中2011年度之前批复价差××万元,实际支付价差××万元,价差支付总体可控。2012年度及后未批复价差,价差结算为暂支付,共支付××万元。详见附表3。
(三)基本预备费使用情况
根据中线建管局下达投资控制指标(含新增投资、价差、保险理赔等)情况,与截至2013年6月25日实际完成结算情况的对比,河南直管局所辖直管项目设计单位除穿黄工程、温博段工程和汤阴段工程外均未使用基本预备费。见附表6。
(四)基本结论
根据目前投资控制指标分析,河南直管局直管项目投资控制总目标为××万元,预计投资超过投资控制目标,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未批复增加投资或批复投资不足及料场变更和地质变化导致变更投资增加。例如膨胀土处理变更批复投资不足、焦作1段城区段七座跨渠桥梁变更未批复增加投资、新增生产桥梁未批复增加投资等项目;重大变更项目如渠道降水问题、工程延期、土料场弃渣场变更等。
按照已明确的投资控制目标与投资完成情况比较分析可知:截至目前,各设计单元工程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与对应的投资完成基本相符,工程投资总体处于受控中。
五、投资控制风险分析
(一)影响投资控制的主要风险点(直管局共性问题)
1.非合同约定暂支付的资金风险
截至2013年7月,各项目部直管及代建各土建标共支付非合同约定资金××亿元,分别为工程预付款××亿元,变更索赔暂支付××亿元(膨胀土处理变更暂支付××亿元、桥梁变更暂支付××亿元、料场变化引起变更暂支付××亿元、地质变化引起变更××亿元、其他类变更暂支付××亿元),价差暂支付××亿元,材料预付款××亿元,其他××亿元(盾构机回购款未扣回××亿元、甲供钢筋未扣回××亿元)。
针对该问题,河南直管局已组织清理排查,并加大非合同支付资金行为治理力度,同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和督办跟踪落实该事项。截至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1)变更索赔暂支付。
河南直管局各项目部均已明确了变更索赔暂支付扣回责任人及处理时限,并严控变更索赔暂支付偏高的项目,尽快消减变更索赔暂支付造成的资金风险。[其中南阳项目部7月批复淅川7个土建标改性土变更总金额为××亿元(增加合同投资××亿元),待7月份结算完成后可消减部分膨胀土处理变更暂支付。]
(2)价差调整和暂支付。
截至2013年7月底,河南直管和代建项目累计支付价差调整金额××亿元(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为暂支付)。其中2011年以前河南直管和代建项目支付价差调整金额××亿元(不含2011年下半年暂支付),同期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累计批复2011年以前的价差调整金额为××亿元(中线局下达河南直管局控制指标为××亿元),价差调整支付处于可控状态。
河南直管和代建项目价差暂支付均为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的价差暂支付,暂支付金额根据中线局价差测算相关规定和计算公式得出的测算金额*(80%~90%),暂无资金扣回风险。关于价差调整补充协议,河南直管局已拟定价差暂支付补充协议并下发四个项目部,要求各项目部尽快签订补充协议,目前已完成荥阳段、温博段、穿沁河三个设计单元的补充协议签订;其他设计单元的补充协议正在协商和签订中。
(3)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和其他资金未扣回情况。
目前有15个标段(湍河渡槽标段、镇平3个标段、沙河渡槽3个标段、叶县1标至3标、双洎河渡槽标段、荥阳1标、汤阴3个标段)涉及预付款未扣回问题,除有4个标段(湍河渡槽标段和镇平3个标段)尚未完成扣款补充协议签订(河南直管局已督促抓紧签订)外,其他均已按照扣款补充协议陆续扣回预付款。
2.投资分摊难以到位问题
经排查,河南直管和代建项目共存在地方分摊投资项目××项(其中焦作1段35kV输电线路投资分摊协议暂未签订),涉及分摊资金××亿元。截至目前,分摊投资应到位××亿元,已到位××亿元,未到位××亿元。(其中桥梁工程涉及地方投资分摊共有××项,涉及分摊投资××亿元。截至目前,分摊投资应到位××亿元,已到位××亿元,未到位××亿元。)
针对投资分摊迟迟难以到位情况,中线建管局已多次发函至各未按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地方投资款项的相关单位,督促其催要地方投资分摊款项,加快地方投资分摊款项的到位进展,保证各地方投资分摊工程的建设速度;同期河南直管局为了保障现场工程建设,也多次电话及上门催要,并数次发函催要,但各地方政府仍未能按照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地方分摊资金。
3.工程后期,双方利益博弈激烈
随着主体工程完工目标的日益临近,工期压力越来越大,资金矛盾日益加剧,甲乙方利益博弈更为激烈,合同管理问题也更加繁琐与复杂。鉴于目前建设的严峻形势,合同管理要求既要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又要保障建设资金安全,针对投资与进度、质量、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如何找到几者之间的最佳切入点,对合同管理带来了艰难的挑战。
4.工程建设后期变更索赔处理面临的审计风险
工程建设尾期,变更索赔事项进一步增加,变更索赔内容更加繁杂,如何及时准确地处理,对合同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集中精力保通水、保进度的大环境下,部分措施略显苍白,强硬措施又易遭各方抵触,多重原因造成后期变更索赔处理工作推进艰难,面临的资金审计风险较大。
5.工程延期,合同争议较大
部分项目建设周期超过原合同工期较多,造成合同争议较多,且难以处理。如穿黄工程和黄河北至漳河南段工程普遍存在工程延期较多,不仅存在施工单位存在由于延期造成人工、材料成本投入增加、降水时间和费用增加、临时占地时间和费用增加、管理成本增加、临时设施使用时间和费用增加等,还存在建管单位(含代建)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费用和监理服务费用增加,这类问题由于超出原合同工期较多,处理时合同争议较大,合同双方分歧较多,难以短时间达成共识,对工程建设制约较大且投资难以控制。
(二)影响投资控制的主要风险点(项目部个性问题)
针对每个设计单元存在不同的投资控制风险,我局南阳、平顶山、郑焦和安鹤目部已对所辖直管项目投资控制风险情况进行了排查,排查出目前存在的投资控制风险点、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与建议见附表7。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1.开展活动,加强管理,依靠体制,防控风险
以积极开展中线建管局“保完成、控增加、防风险”严控投资主题年和河南直管局“投资风险防控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合同和投资管理工作,目前已经初步构建了资金供应、投资控制两套风险预警体系,从保证现场资金供应、控制投资指标、保障资金安全三个方面实行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了合同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实现了风险动态管理。
2.积极防控,定期预警,责任到人,限期督办
按照已构建的风险预警体系,积极抓好检查、指导、督促、跟踪和落实工作,按月定期对河南直管及代建项目的资金供应、投资控制和内审稽查(非合同约定支付资金)进行风险预警。针对影响工程建设的重点问题和风险预警项目,确定责任人和办结时限,以督办的形式提高问题的处理效率。
3.强化合同,敢于担当,应对挑战,破解难题
进一步强化“依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合同管理思路,敢于担当,勇于突破,依靠调查研究、专家论证、集体决策,主动应对挑战,逐一破解影响工程建设的合同难题,走出一条符合南水北调工程特点的合同管理道路,先后组织开展了渠道衬砌混凝土单价研究、坡面梁排水板施工效率测定、土方平衡和胶结体变更处理、穿黄1标退水洞合同处理、大营料场矿权补偿、监理代建费延期补偿等关键合同问题破解,通过合同问题破解促进工程进展。
4.依靠合同,综合分析,深入研究,解决问题
全面深入开展基础合同问题研究,从合同中标价格、变更索赔处理、价差调整多方位综合分析各土建标段的价格水平,进而针对不同的合同情况和合同问题做出正确合理的解决办法。如:针对各土建标段反映的“合同单价低、物价上涨快、衬砌亏损”等问题,河南直管局对渠道衬砌合同单价、定额单价、投标还原单价和实际成本单价进行了分析对比,根据分析结论编写了《渠道混凝土衬砌单价分析报告》,为渠道衬砌补偿提供了决策依据。
(四)建议
1.对新增和变更项目争取追加批复投资
对于新增项目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未批复增加投资或批复投资不足问题,建议中线建管局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进一步沟通,积极争取追加投资批复。例如膨胀土处理变更批复投资不足、焦作1段城区段七座跨渠桥梁变更未批复增加投资、新增生产桥梁未批复增加投资等项目。
2.建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早日成立合同争议调解机构
部分前期开工项目已存有合同争议问题,且目前工程建设处于决战后期阶段,部分合同争议问题已初步显现,建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尽快成立合同争议调解机构,以便及时解决合同争议问题。
3.争取上级支持,解决投资分摊资金难以到位问题
地方承诺投资分摊资金迟迟难以到位问题,我局已将地方分摊投资纳入合同专项治理督导项目,一方面联系地方有关部门(例如焦作市有关部门、郑州铁路局等)多次召开协调会,推动协议签署工作;另一方面会同项目部派专人或行函催要应付资金,同时上报中线建管局,请上级部门帮助督促。由于催要资金难度较大,建议中线建管局寻求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给予支持,帮忙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时足额拨付应分摊投资,或采取应付地方税费抵扣方式予以解决。
4.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制定指导意见
建议中线建管局组织合同与造价有关专家、咨询机构、法律顾问,加强对现场建管单位及其他参建各方的业务指导,对情况较为繁杂的重大变更索赔项目及有关合同疑难问题提前介入,指导和帮助提出定性及定价处理建议;对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有关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的规定或指导意见;从而提高变更索赔处理效率、统一合同处理水平,推动解决现场资金紧张问题,保障工程建设资金安全。
5.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协调会和专家会,以现场指导、专家咨询、典型变更索赔案例分析会、变更争论项目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合同管理人员互相交流,共同探讨,不断提高投资控制管理水平。同时针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线性特点,结合已完工程的投资控制管理的经验和教训,积极组织合同管理和变更与索赔处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强化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推进投资控制奖惩体制实施
努力推进投资控制奖惩机制真正实施,鼓励建管单位、设计单位及监理、施工单位主动控制投资。
附表:1.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建安部分)投资控制总体情况表(略)
2.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建安部分)静态投资控制情况表(略)
3.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价差投资情况表(略)
4.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已处理变更与索赔情况表(略)
5.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预计处理变更与索赔情况表(略)
6.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基本预备费使用情况表(略)
7.河南直管局所辖设计单元工程(建安部分)投资控制风险排查表(略)
选送部门:河南直管建管局
作 者:张启勇
【例文评析】
该报告描述河南直管项目7月投资控制情况,文字简练,表格设计合理、全面、相互关联性较强,数字严谨,能够综合地反映河南直管项目当月及总体投资控制情况,为领导提供较为有用的参考数据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