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四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与饮水安全计划(WSPS)

任务一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

为指导评价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计、建设以及运行状况满足卫生学的要求,卫生部办公厅、全国爱国卫生办公室于2008年5月6日下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规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的对象和范围、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及方法的基础上,着重突出了卫生学评价的技术要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从水源到用户各个环节提出了主要的卫生学要求。

《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水利部、卫生部,2004年10月)对饮水安全作了定义和解释,从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个方面确定了饮水安全应达到的标准,其中,水质是卫生学关注的主要指标。卫生学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水源卫生、水厂制水工艺、厂区卫生、调节构筑物和管网等,在可能对水质产生影响的设计、建造和管理部分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价,以保证水厂的最终产品——水,能达到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各项指标要求。

一、着重于对水厂整体生产流程的评价

相对于水质检验等传统卫生监督和质量控制手段,卫生学评价着重于对水厂整体生产流程的评价,强调卫生学评价应参与水厂设计、建设、试运行和管理的全过程,在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按要求整改,而不仅局限于针对水厂产品——水的质量检验。这种全过程参与式评价把防范卫生风险的关口前移,能避免水厂建成后再改造所造成的资金浪费。

二、突出卫生学关注点

为了科学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规划和设计,近年来在农村供水方面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有CECS 82—1996《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SL 310—200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细则》的部分内容基于这些设计规范,但是又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卫生学的特点,反映了卫生学的关注点。

《技术细则》在“5.1.2水源卫生防护”一条中提出“各级供水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开展饮水工程建设、环境卫生改善和公民健康素养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保护水源和节约用水意识。”这是经其他卫生项目实施验证的整体改善农村饮水与环境卫生的有效途径。

三、引入风险管理理念

由于饮水安全工程是一个多节点的水处理流程,在流程的各个节点都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同时上一环节的风险会增加下一环节的处理负荷,对最终产品的质量产生影响。此次出台的《技术细则》在方法上要求从卫生风险角度进行评价,对各水处理步骤和总体的风险进行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