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利事业发展历程
1.防洪除涝
新中国成立前,河北省山区无水库,平原无泵站和直接入海的排沥工程系统,河湖堤防标准低、不成体系,大雨大灾,中雨小灾,旱涝灾害交替发生,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大规模、艰苦持久的水利建设。防洪除涝体系建设主要经历了防洪排涝工程初建、大规模兴建水库、集中治理海河、水利建设管理与改革和完善提高标准5个既紧密联系又互相交错的发展阶段。
防洪排涝工程初建阶段。遵循“从流域入手积极治理危害严重的河流”的治水方针,水利建设开始从岁修复堤、修险堵口到重点工程建设、治标到治本的历史性过渡和转变。唐山市、邯郸市实施了城市防洪工程,漳卫河、潮白河、大清河三大水系新辟入海通道工程,并对洪涝频发的河湖夹道的排水渠进行了治理。
防洪工程建设。潮白河和北运河:1950年新辟了潮白新河工程,同期完成了苏庄至香河段的堤防加固、牛牧屯分洪、黄庄洼和七里海滞洪等工程;1950—1951年,疏通和新挖了青龙湾和筐儿港减河;1952—1953年,相继完成黄庄洼张头窝退水闸、七里海导流引渠及东引河疏浚工程。大清河:1951年辟建新盖房分洪道;1952—1953年开挖了独流减河;1953—1956年筑成北大港围堤;1956年兴建了赵王新渠。永定河:1949—1950年进行泛区整治,包括兴建梁各庄上游裁弯、泛区新北堤、京山铁路护路堤工程,下游开挖增产引河、修筑增产堤;由河北省修建的官厅水库,1951年10月开工,1954年5月竣工。漳卫南运河:1955年在漳河建成二分庄分洪口门;1955—1958年疏浚、扩挖了四女寺减河,并加固堤防;1957—1958年,扩挖、疏浚卫运河。子牙河:1952—1955年整理献县泛区,先后开挖排水渠、修建安平呈干村分洪口门、实施草庐改道、挖低水河槽、右岸筑埝等工程;1954年修建邯郸市防洪工程;1957年兴建借马庄、莲花口等控制工程。
排涝工程建设。清南清北地区:1951—1953年,开挖任河大排水渠、大清河南排水渠(小白河前身);1957—1958年,开挖任文干渠,疏浚东干渠,开挖西干渠。子牙河:1957年开挖东风渠。黑龙港地区:1954年疏浚黑龙港河本支及西支、老盐河、亭子河、江江河、清凉江等,改建八堡旧泄水闸及涵洞。运东地区:1950—1957年疏浚宣惠河,开挖宣惠引河、沧浪渠,兴建青静黄排水工程。徒骇、马颊河:1949—1956年3次疏浚了徒骇河;1949—1957年多次疏浚与扩大治理马颊河。
水库工程建设。1955—1956年,在唐山市陡河上兴建了陡河水库,这是河北省第一座大型水库。
水利规划等基础性工作。从1952年起,水利建设的总方向由局部治理转向流域系统治理,编制了《海河流域规划》,由临时性措施转向永久性工程,由消极除害转向积极兴利,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及水能利用,为海河全面系统治理奠定了基础。
大规模兴建水库工程阶段。从1958年起,依据《海河流域规划》,以蓄为主控制洪水,进入大规模兴建水库阶段。结合灌溉、供水和发电等,在山区建成了大批水库枢纽工程。同时,继续对平原河道进行了整治。
水库工程建设。该时期先后上马的水库有滹沱河上的岗南水库、黄璧庄水库、漳河上的岳城水库、磁河上的横山岭水库、沙河上的王快水库、唐河上的西大洋水库、中易水上的安格庄水库、漕河上的龙门水库、泜河上的临城水库、滏阳河上的东武仕水库、东洋河上的友谊水库、还乡河上的邱庄水库、伊逊河上的庙宫水库和洋河上的洋河水库等14座大型水库,以及20多座中型水库、近千座小型水库。此外,还投入大量人力与北京市共同修建了密云水库。到1963年,绝大多数水库基本建成生效,“上蓄”体系基本形成,为后期提出的“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的防洪体系打下了基础。
防洪除涝工程建设。1959—1960年,开挖了南排河。1960年建成肖家楼倒虹吸穿南运河工程,开辟了独立入海通道,成为黑龙港流域洪沥分流、高水高排、低水低泄防洪排涝体系的关键工程,对黑龙港流域的防洪除涝起到了重要作用。
集中治理海河阶段。1963年8月上旬,海河南系发生有水文记录以来的最大洪水,洪涝灾害损失十分严重,相当于当年河北省工农业总产值的1.2倍。“63·8”特大洪水之后,毛泽东主席发出“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召,按照《海河流域规划》,河北省开始了以开挖入海通道为主的全面治理海河的运动,省革委制定了“上蓄、中疏、下排,以排为主”的治理总方针。防洪工程标准,海河南系按“63·8”洪水、北系按1939年洪水、排涝工程按5~10年一遇进行整治,分两个10年实施:1964—1973年,治理重点为中下游防洪河道和排沥骨干河渠,统一规划、洪涝兼治、洪沥分流、各辟通道、单独入海。在实施步骤上,采用“先干后支、先挖后扩、先通后畅、先受益后提高”的思路;1974—1983年,贯彻“小型为主,配套为主,社队自办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防洪除涝标准。
防洪除涝工程建设。1966—1967年开挖子牙新河、北排河,扩挖了南排河,打通了子牙河和黑龙港流域的洪涝水入海通道,完成献县枢纽、穿运枢纽和海口枢纽工程;1965—1977年,扩挖清凉江,初步治理老盐河,对黑龙港河本支进行了第二次治理;1967—1968年相继完成滏阳新河、滏东排河、滹沱河北大堤及中游洼淀的开挖和治理;1964—1967年规划建设白洋淀出淀各分洪道和赵王新渠;1969—1970年扩建新盖房分洪道,兴建白沟引河,完善了大清河防洪体系;1969—1971年修建屈家店进洪闸、开挖永定新河,形成永定河系洪水入海通道;1964—1974年修建吴村闸,全线治理吴村闸以下潮白新河;1971—1972年疏浚治理土门楼以下北运河干流;1972年兴建蓟运河引泃入潮工程,开挖还乡河闫庄分洪道,汇入永定新河入海通道;1971—1976年,开挖、疏浚、扩挖漳卫新河和四女寺减河,使漳卫河系洪水直接入海,改建四女寺枢纽,实施卫运河展堤、局部裁弯、挖深槽,加固漳河、卫运河堤防;1965—1969年,再次大规模治理徒骇河;1964—1973年历时10年,扩大治理马颊河及其笃马河等7条较大支流。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工业的发展,能源有了保障,动力机械和提水设备大发展,对灌溉泵站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土地利用价值的提高,长距离挖排水渠占地多已不为推崇,排水泵站的建设也减轻了地区排水压力。
城市防洪工程建设。保定市于1964—1965修筑环市河堤,新建、加固闸涵。石家庄市1964—1975年连接北防洪堤与南防洪堤,加高培厚南防洪堤,修筑堤顶公路,扩挖、疏浚了南、北泄洪渠。邯郸市从1963—1981年,修复支漳河、滏阳河大堤,重新加固渚河左堤,修筑市区沁河上游拦河坝,导沁河洪水入输元河;扩挖支漳河,扩建滏阳河向支漳河分洪的泄洪闸,加高滏阳河节制闸。承德市整修了武烈河市区段防洪护岸大坝。张家口市1963—1984年先后7次整修加固清水河两岸堤坝,并治理上游支流。唐山市于1962年之后,3次对陡河水库进行扩建加固,多次开挖疏浚陡河市区段,构筑防洪堤墙。
水库工程建设。该时期共兴建大型水库5座,1973—1983年,滦河干流开工建设了大黑汀和潘家口2座水库;1971—1981年,在南澧河上兴建了朱庄水库;1958—1973年在郜河上兴建了口头水库;1969—1970年在白河上游兴建了云州水库,同期还修建了部分中小型水库。
经过以上3个阶段的水利工程建设,平原区河道实现了“高水高排、低水低泄、洪沥分流、单独入海、洪涝兼治”的防洪除涝格局,全省形成了“上蓄、中疏、下排,适当地滞”较为完善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使得全省中小洪水的洪涝灾害得到根本控制,大洪水和较大洪水得到基本控制,全面提高了抗御洪涝灾害的能力。“63·8”特大洪水后,历次洪水均未形成全局性洪涝灾害,有力保障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20世纪60年代大规模的“根治海河”运动,以春秋之笔在河北大地上书写下波澜壮阔的治水篇章。燕赵儿女坚韧刚毅、不屈不挠的昂扬精神和梳理山河、建设美丽家园的伟大气魄,不仅成就了造福子孙、泽被后世、彪炳千秋的伟大工程,也必将成为激励后人奋发向上、实现民族复兴之梦的宝贵精神财富。
水利建设管理与改革阶段。20世纪80—90年代初,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缩短基建战线”的方针,水利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该时期水利基本建设投资锐减,每年安排的基建项目主要是少量大中型水库的维修、小型水库的维修加固,续建急需的中小型修险工程,以及部分堤防加固、河道清障等。1992—1998年,兴建了桃林口大型水库,进一步保证了唐、秦两市的供水安全,为冀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完善防洪体系与提高防洪标准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水利基础产业地位逐步提高,国家对防洪除涝等水利事业的投入逐步加大,防洪除涝工程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历经了1996年海河流域大洪水和1998年长江流域特大洪水以后,我省按照水利部《防洪规划任务书》的要求,全面系统地开展了防洪规划,先后编制完成了《河北省防洪规划总报告》和9个流域专项防洪(除涝)报告,为科学、系统地建设防洪体系奠定了基础。
河道治理。2009年以来,河道干流堤防建设明显加快,主要河道防洪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了防洪减灾体系。开展了主要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治理中小河流254条(段)。按照“人水和谐”等治水新理念,注重工程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邯郸市根据东部平原、中部城市和西部山区的不同特点,实施了“东蓄、中调、西治”的生态水网建设。“东蓄”即在东部沟通滏阳河、民有渠、东风渠、卫河四大骨干河(渠)系,拦蓄地表水、补充地下水、涵养生态水,并实施水、林、路一体化建设;“中调”即实施连通两库“引漳入滏”、恢复高级渠“引水入沁”,将岳城、东武仕两大水库水源调入主城区,为主城区生态景观建设提供水源保障;“西治”即在西部山区搞好水土保持,进行中小型水库、生态水城和小型集雨设施建设,有效的涵养了水源。在城市防洪建设方面,结合生态修复和景观建设,承德市实施了武烈河、滦河水生态修复工程;石家庄市实施了汊河生态治理工程,后又实施了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环城水系建设工程;张家口市先后实施了清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洋河综合治理工程;邢台市实施了七里河治理工程;唐山市实施了环城水系工程;衡水市实施了市区段滏阳河治理工程;多个有河道穿城的县城实施了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这些城市防洪工程在理念上更注重与城市景观和水生态修复相结合,使城市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景观进一步靓丽,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带动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开展了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大型水库加固16座,中型水库37座,重点小型水库541座。目前,全省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已基本结束。
2.盐碱化治理
河北平原特别是滨海地区,地势平缓低洼,河流密集,分布有许多封闭洼地,洪沥水争道由来已久,历史上因排水不畅导致地下水位上升,出现大面积盐碱化,农业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兴修排涝工程的同时,采取水利措施和农业生物措施相结合、旱涝碱综合治理措施,连续多年改良盐碱地,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改良盐碱地面积1083万亩。随着地下水开采量的增加,地下水位持续下降,起到了治碱作用,全省盐碱化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盐碱化治理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传统治理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盐碱地区农民基本采用传统的“刮碱扫盐、土埂畦田、围田”等方式维持生产,多是把盐碱刮起堆放于农田周围形成围田或利用自然降雨蓄灌压碱,或躲碱种地,或把土壤表土取走,晒坷垃养伐。用这种方法治理盐碱,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但适于农户单干。该时期地表水灌溉尚不发达,盐碱地面积变化不大。
盐碱化发展蔓延阶段。1956年以后,河北省进入丰水期。平原沥涝灾害严重,排水设施不健全,造成地下水位抬升,次生盐碱化面积大幅增加,仅黑龙港及运东地区盐碱地面积就从1958年的295万亩增加到1962年的428万亩。次生盐碱化的加重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于1962年初召开专门会议,提出了“排、灌、蓄、滞,因地制宜”的治水意见,除涝治碱工作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盐碱化综合治理阶段。1963年海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平原积水致使盐碱地面积进一步增加,为解决涝碱问题,疏浚、扩挖、新开了若干平原排沥河道,大幅提高了平原除涝能力,对治理盐碱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了大范围的治碱行动,创新了治碱技术,总结出不少经验,如沧州市探索出“台、排、改”的治碱模式,提出“以排为基础,排、台、改、灌、林综合治理”的方针。经过20多年的治理,到1988年,全省改良盐碱地面积1083万亩,占原有盐碱地面积的71%。
盐碱化消退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用水特别是农业灌溉用水量大幅增加,地下水开采技术和设备日臻先进,提水能力不断提升,地下水开采量越来越大,地下水的采补平衡被打破,地下水位开始大幅度下降,客观上极大促进了盐碱地的改良。除沿海滩涂外,全省平原地区绝大部分盐碱地改造为良田,盐碱化现象基本消除。
3.水能开发
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90.19万kW,主要分布在北运河、潮白河、蓟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和滦河上中游。单站装机容量大于100kW的小水电技术可开发量为120.60万kW,相对集中在太行山和燕山山麓的58个山区县中。水能资源开发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探索阶段、新中国成立后的起步阶段、配套发展阶段、规范发展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
探索阶段。河北省水能资源开发始于20世纪40年代,到1949年9月30日,共建成水电站2座,均为军工供电的小水电站,分别是1942年八路军129师建成的涉县赤岸水电站和1948年由晋察冀边区工业局第一发电工程处建成的平山县沕沕水水电站。
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为解决山区照明和农副产品加工用电问题,先后建成涉县裕涉水电站、磁县城关水电站和丰宁县大阁水电站。到50年代末,水电装机容量达到712kW。
配套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末,结合大中型水库建设,配套建设了岗南、黄壁庄、王快、西大洋、安各庄、东武仕、岳城、洋河及友谊等水电站,这些水电站均为结合灌溉季节性发电。70年代掀起了群众办电的高潮,小水电迅猛发展。1980年水利厅接管的小水电站共有708座、装机容量8.6万kW。
规范管理阶段。1979年国家水利电力部分设为水利部和电力部。1980年1月开始,河北省电力局将全省装机1.2万kW以下水电站的管理权移交给省水利厅。1980年7月,省政府批准水利厅设水电处,负责全省装机容量500kW及以上水电站的管理。小水电建设重点由水利工程配套建设转移到水能资源开发、缓解电网末端供用电矛盾上来。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提出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展多种经营、扩大电站收入、多劳多得”等改革任务,出台了政府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促进了小水电的发展。90年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小水电已经成为国家电网的重要补充,但是电价低、贷款难等制约其发展。1990年河北省水利厅编制了《河北省中小水电规划》,1991年河北省出台了提取还贷预提费政策及以电养电基金政策,增强了小水电发展的活力。先后制定了《河北省小水电管理办法》《河北省小水电事故调查规程》和《河北省小水电安全生产双百竞赛办法》等,小水电行业管理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快速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小水电开发建设向社会全面开放,国家对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政策支持,引导和带动民营资金大量涌入,小水电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到2011年底,共有水电站223座,总装机容量167.96万kW,扣除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后,装机容量67.96万kW,占可开发量的56%。
4.农业灌溉
河北省农田灌溉历史悠久。战国初期已有最早的大型引水灌溉工程——西门豹引漳十二渠,距今已有2400多年的历史,比四川的都江堰工程早160多年。战国时期,在固安、新城、涿州一代,修建了都亢水利区,成为当时的粮食基地。西汉初期开凿的“太白渠”,自平山引冶河水经晋州到辛集注入渠河,不仅灌溉两岸农田,还形成航运通道。该时期水井开始用于灌溉。唐代以后至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华民国时期,均有引水灌溉工程修建。但由于受政治制度、经济基础和科技水平限制,农田灌溉事业发展缓慢,到新中国成立前全省水浇地面积1154万亩。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灌溉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体经历了恢复发展阶段、受创递减阶段、高速发展阶段、巩固徘徊阶段和稳定发展阶段。
恢复发展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59年,河北省灌溉事业逐步发展,该时期的灌溉面积以发展地表水引水灌溉为主。20世纪50年代初,以恢复、整修原有灌溉工程为主,对重点灌区进行改造扩建。地下水灌溉以浅井提水为主,灌溉机械主要是传统落后的水车等,灌溉面积很小,主要是少量的菜地;50年代后期,相继建成一批地表水灌区,地下水灌溉开始起步,到1959年机井保有量达到4.4万眼。该时期的有效灌溉面积由解放初期的1154万亩发展到1959年的3183万亩,平均每年递增约200万亩。
受创递减阶段。1960—1963年,受三年自然灾害和“63·8”特大洪水的影响,有效灌溉面积明显减少,到1963年,有效灌溉面积减少到2023万亩。
高速发展阶段。1964—1975年,随着山区上游一大批大、中、小型水库的相继落成并投入使用,灌区建设进入了大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中期,掀起了平原打井的高潮,机井数量猛增,地下水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以284万亩/年的速度增长,到1975年达到5432万亩。
巩固徘徊阶段。20世纪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国家水利投入大量减少,灌区工程逐步老化失修,地表水灌区萎缩,同期地下水灌溉面积得到较大发展。有效灌溉面积基本在5400万亩左右徘徊。
稳定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至21世纪初,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效灌溉面积进入稳定发展期。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水利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兴修水利的热情,形成了新的机井建设热潮,地下水灌溉面积增长迅速,同时,节水灌溉面积快速增长,虽然城镇用水不断挤占农业用水,地表水灌区不断萎缩,但总有效灌溉面积有所增加。到2005年,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765万亩,平均每年增加72万亩。2005年以后全省灌溉面积趋于稳定,农业用水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到2011年,有效灌溉面积为673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551万亩。
5.地下水开采
河北省开发利用地下水历史悠久。考古学者发现4000多年前原始社会就有了陶圈沉井技术。藁城台西遗址发现两眼商代水井,井底均有“井”字型木质井盘,用以加固井壁。新中国成立前,河北省地下水开发利用水平很低。新中国成立以来,地下水开发利用经历了初级开发利用阶段、发展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和地下水过度开发超采4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末为初级开发利用阶段,地下水开发以发展砖石井为主。1954—1955年首次凿成木管机井;到1959年打机井4万多眼,其中配套机井1.5万眼。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末为开发利用的发展阶段,到1969年底,较1959年新增机井14.2万眼,其中增加配套机井11.2万眼。70年代为快速发展阶段。由于地表水严重不足,为解决南粮北调、实现粮食自给有余,被迫大量开采地下水,1973年机井数量骤增到35.38万眼,到1980年底,机井达57万眼。从80年代至今是地下水过度开采阶段。到1999年底,机井数量已达85.59万眼,2011年底达到90万眼,占全国机井总数量的20%。
地下水开采大体经历了先浅层、后深层,先山前平原区、后东部平原区的开发过程。平原浅层地下水在20世纪50年代年平均开采量为28亿m3;60年代平均开采量为38.9亿m3;70年代平均开采量为79.1亿m3;80年代年平均开采量在110亿m3左右。平原深层(承压)地下水从70年代初开始开采,且开采量逐年增加,目前开采量已达27.7亿m3/年。2001—2010年全省年均地下水开采总量163亿m3,地下水开发利用率平均为143%,处于严重超采状态。2011年地下水开采总量为148亿m3,低于前10年地下水开采平均值。
20世纪60年代初期,平原区地下水动态基本处于天然状态,山前和中部平原的绝大部分地区地下水埋深为3~5m,滨海平原大部分地区地下水埋深1m左右。70年代中期,随着地下水开采量的增加,地下水位呈现下降的趋势,山前和中部平原区地下水埋深4~6m,滨海平原区地下水埋深2m左右。经过近40年高强度的开采后,2010年底平原区浅层地下水的平均埋深16.49m。山前平原区浅层地下水位下降趋势最为明显,年平均下降速率为0.65m,其中:石家庄市下降幅度最大;冀东平原区除唐山市区地下水位下降较大以外,其他区域地下水位变化不大;中东部平原区地下水位处于逐步缓慢下降状态,全区年平均下降速率为0.20m;滨海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多为微咸、咸水区,浅层淡水分布范围较小,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低,地下水位动态变化不大。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浅层和深层地下水位逐年下降,集中开采区形成了多个区域性的地下水位下降漏斗,呈现出向漏斗中心汇流的特征,引发地面沉降、地裂缝、咸淡水界面下移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形成了高蟸清、肃宁、石家庄和宁柏隆漏斗区,漏斗中心地下水埋深曾分别达到28.03m(2010年)、33.89m(2010年)、51.15m(2007年)和67.31m(2010年);深层地下水形成衡水、南宫、沧州等漏斗区,漏斗区中心水位分别达到83.95m(2010年)、85.85m(2007年)和96.87m(2003年)。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各级政府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地下水超采量有所减少,部分漏斗中心地下水位略有回升,到2011年末,衡水漏斗中心地下水埋深为80.66m,南宫漏斗83.15m,沧州漏斗78.87m。
6.地表水开发
河北省有历史可考的地表水开发可追溯到战国时期,此后至民国时期历代均有地表水开发工程兴建。但由于政治体制和生产力水平,整体开发利用水平很低且不成体系,加之战乱频发使得多数工程不得善终。新中国成立以后,地表水开发和利用紧密结合防洪除涝等建设任务,取得了全面进步。地表水开发大体经历了工程恢复和初步开发、大规模开发、强化调度和配置3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57年为工程恢复和初步开发阶段,主要以恢复、完善遭战乱破坏和年久失修的河道引水工程为主,兴建了陡河水库,开启了利用水库开发水资源的序幕。1958—1963年为地表水大规模开发阶段,兴建了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通过调蓄着重解决地表水资源时空分配不均的问题,为大规模利用地表水奠定了基础;1964—1979年,在前期水库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引水工程将水资源调配到平原缺水地区,着力解决地表水资源空间分配不均的问题;1972—1983年,为解决天津、唐山缺水问题,对滦河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开发,结合在滦河上修建水库,实施了引滦入津、引滦入唐调水工程。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用水量逐年攀升,河北省海河流域地表水过度开发利用的问题逐渐显现,表现为地表水的消耗利用率过高,入海水量大幅减少,河流的生态功能丧失殆尽。1980年至今,为强化水资源调度和配置阶段。该时期由于全省用水剧增,城乡争水矛盾日益突出,部分地表水从农业转向效益更高的城市。秦皇岛市实施了引青济秦工程,石家庄实施了引岗黄入市工程,保定实施了西大洋引水入市工程,邢台实施了引朱济邢工程,邯郸市实施了引岳济邯供水工程等。此外,河北省还实施了引岳济淀、王(快)大(浪淀)引水、引黄济衡等应急调水工程。这些水资源配置工程支撑了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挤占了大量农业用水,付出了牺牲农业和生态用水的代价。
经过大规模的开发,全省水库已控制山区面积的85%和水量的90%,加上平原区修建蓄水闸和蓄水洼淀,使得地表水资源被层层拦蓄利用,全省地表水消耗利用量大幅上升,河道内用水已全然丧失。按照国际公认的地表水开发消耗利用率不应超过40%的标准评价各年代地表水消耗利用情况,河北省总体上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进入地表水过度开发期。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和21世纪初10年平均地表水消耗利用量分别为52亿m3、53.3亿m3、73亿m3、71.6亿m3、83.5亿m3和55.2亿m3,消耗利用率分别为17%、25.7%、40.6%、67.7%、61.3%和76.3%。在地表水资源如此匮乏的情况下,河北省每年还通过引滦入津、于桥水库向天津输水10.6亿m3,将密云、官厅水库原供河北省的9亿m3用水指标全部支援了首都北京。
7.水资源利用
为摸清水资源状况,2000—2003年,开展了河北省第二次水资源评价。按1956—2000年共45年资料系列计算,全省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31.7mm,地表水资源量120.2亿m3,地下水资源量122.6亿m3,扣除重复计算量,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04.7亿m3。水资源总量由20世纪50年代的273.0亿m3,减少到80年代的151.0亿m3,减少幅度为44.7%;90年代由于出现了几个丰水年份,有所回升,增至190.6亿m3,但仍比50年代减少30.1%。2001—2010年,全省平均降水量为480.2mm,为1956—2000年长系列多年平均值的90%,属于偏枯时段。该10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32.6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49.1亿m3,地下水资源量113.8亿m3(含地表地下水重复量),分别为多年平均值的65%、41%和93%,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干旱的10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地表水资源(自产径流)呈明显的衰减趋势。根据1956—2000年系列分析,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0.2亿m3,比1956—1979年系列的167亿m3减少近47亿m3,比1956—1984年系列减少32亿m3,减少幅度分别达28.1%与21.1%。现状下垫面条件下,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和21世纪前10年平均地表水水资源量分别为199亿m3、137亿m3、126亿m3、81亿m3、128亿m3和49亿m3,表明近40年来在自然条件变化和剧烈人类活动的双重作用下,自产地表水资源量已明显减少。在自产地表水资源明显减少的同时,入境、出境及入海水量锐减。50—90年代和21世纪初10年平均入境水量分别为99.8亿m3、70.8亿m3、52.2亿m3、27.8亿m3、29.1亿m3和23.3亿m3(包括引黄);上述各年代出境水量分别为165.8亿m3、95.0亿m3、46.2亿m3、23.2亿m3、28.7亿m3和13.5亿m3;上述年代的入海水量分别为86.4亿m3、58.9亿m3、60.8亿m3、11.0亿m3、24.0亿m3、3.6亿m3。
按照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全省水资源可利用量仅为156亿m3。水资源的供需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基本平衡期、70年代的缺水期和80年代以来的严重缺水期。供用水量从1950年的约50亿m3增加到2000年的215亿m3,经历了一个大幅上升时期;进入21世纪后,供用水量总体进入一个缓慢下降期。在地表水日渐匮乏、已无开发潜力的情况下,被迫超采地下水,且成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供水水源。最近20多年,每年超采深浅层地下水40亿~60亿m3,截止到2011年估算已累计超采地下水1500亿m3以上,形成举世瞩目的地下水复合漏斗,致使生态环境恶化,地质灾害不断发生。
2001—2010年平均年取用水量为200.87亿m3,其中:城镇生活用水11.1亿m3,农村生活用水13.3亿m3,工业用水25.56亿m3,农田灌溉用水141.65亿m3,林牧渔畜用水9.25亿m3。2001—2010年总取水量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其中:城镇生活(含公共事业)用水呈上升趋势,由2001年的10.04亿m3增长到2010年的12.81亿m3;农村生活用水变化不大,一直维持在13.5亿m3左右,2010年略有下降,为10.84亿m3;工业用水总体呈下降趋势;农业灌溉用水呈下降趋势,由2001年的153.6亿m3降到2010年的134.87亿m3;林牧渔畜用水总体略呈上升趋势;2001—2010年平均年供水量为200.87亿m3,其中地表水36.03亿m3,地下水162.56亿m3(浅层地下水116.56亿m3,深层地下水43.56亿m3,微咸水2.45亿m3),调入水量0.99亿m3,污水处理回用量0.78亿m3,雨水利用量0.08亿m3。与用水量变化同步,2001—2010年供水量总体上亦呈缓慢下降的趋势,地表水供水量由2001年的38.7亿m3下降到2010年的36.35亿m3;地下水年开采量由170.9亿m3下降到156.02亿m3。2011年,全省总用水量为188.34亿m3,其中城镇生活9.11亿m3,农村生活6.85亿m3,农业灌溉用水130.02亿m3,畜禽用水4.07亿m3,工业和建筑业用水28.64亿m3,第三产业用水6.78亿m3,城镇生态环境用水2.86亿m3;2011年供水量中,地表水供水量36.14亿m3,地下水供水量147.71亿m3,非常规水源供水量4.5亿m3。用水量不计入景观、航运和河流生态等河道内用水量是河北省极度缺水现实的反映。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改变河北省水资源短缺状况,遏制地下水严重超采的态势,改善水生态和水环境,河北省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措施。配合国家水资源开发利用战略,通过开展“38项”“57项”科研项目(水资源)、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规划、华北水资源研究项目、河北省水资源评价、河北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国城市水资源管理、南水北调受水区城市水资源规划等一大批水资源的研究和规划项目,分析研究了水资源供需矛盾的症结和解决途径,为南水北调等重点工程的实施和全省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奠定了基础。自80年代中期开始,河北省开始谋划引黄入淀工程,90年代开始规划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同时开展了一系列省内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针对农业用水大户,开展了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技术改造,发展管灌、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工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河北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以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为标志进入治水兴水的新阶段。从2014年初开始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采取增加外调水量、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强化水费征收和水价经济杠杆作用、加强用水管理等多种措施并举的策略,力争经过3年治理,基本遏制地下水超采势头。目前,《河北省地下水综合治理试点方案(2014年)》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8.跨流域调水
全省共有跨流域且跨水资源三级区的引调水工程4处,分别为引滦入唐工程、引青济秦工程、北陈海引水工程和朝阳洞引调水工程。
引滦入唐工程自大黑汀水库引滦分水枢纽引水,跨过横河,经南观穿过滦河与还乡河流域分水岭,由淤泥河、还乡河入邱庄水库,经邱庄水库调节,在邱庄水库上游大岭凿洞引水,经新王庄、南岭、古仁庄,穿过还乡河与陡河分水岭,再经银子山、姚庄,至石匣入陡河,注入陡河水库,全长50.64km,设计引水流量80m3/s,设计年引水量70000万m3。
引青济秦工程由桃林口小坝、引青西线、东西线对接、引青东线和加压泵站及北戴河支线、汤河支线、海港支线等组成。主管道长64.805km,加上支线总长近100km。设计引水流量8m3/s,设计年引水量17500万m3。
北陈海引水干渠位于新河县西部,为滏阳新河和滏东排河连结渠。取水水源为滏阳新河深槽,通过北陈海引水干渠,经北陈海穿堤涵洞入滏东排河。干线总长1.4km,设计引水流量30m3/s,设计年引水量2000万m3。
朝阳洞引调水工程由老哈河调水入瀑河,供卧龙镇石拉哈沟川内铁选企业用水,可以有效缓解当地铁选企业用水不足,减小地下水开采量。干线总长4.4km,设计引水流量0.1m3/s,设计年引水量200万m3。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于2014年12月通水,位山引黄入冀工程属于应急工程,2014年,《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专家审查,双峰寺水库于2013年8月20日开工建设。本书对2011年在建、拟建和应急工程只进行简要介绍。
9.水土保持
河北省山丘区面积11.46万km2,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1.0%,主要由太行山、燕山、冀西北间山盆地和坝上高原组成,是发生水土流失的主要区域。水土流失主要有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风力侵蚀主要分布在坝上高原,其他区域以水力侵蚀为主。据历史记载,太行山区从东汉到隋初森林覆盖率高达50%~60%,水土流失轻微。辽、金、元代之后,由于战争的破坏,森林覆盖率降低到30%以下,到清代降到10%以下,新中国成立初期不到5%。水土流失恶化了生态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一系列的不利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水土保持工作以减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宗旨,实施了一大批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水土流失面积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6.8万km2降至2011年底的4.7万km2。水土保持工作主要经过以下发展阶段:
起步探索阶段。1950年省水利厅开始水土保持工程试点,1955年水土保持工作全面展开。1958年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大规模开展,但治理过程中重沟道治理、轻坡面治理,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工程质量差、标准低,控制水土流失作用不明显;加之“大炼钢铁”,乱砍滥伐,山区植被遭到破坏,导致水土流失加剧;“63·8”暴雨洪水致使水土保持工程遭到空前破坏,暴露出单一沟道治理不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的问题。
停滞阶段。“文化大革命”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在“集中治理海河”和“农业学大寨”中,山区植树造林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虽有一定发展,但由于强调“以粮为纲”,片面追求粮食产量,在开发农田的同时,也破坏了大量植被,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恢复阶段。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水土保持工作逐步恢复。1980—1986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在太行山区开展综合治理试点。1987年在全省山丘区推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983年、1989年和1991年分别将永定河流域官厅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密云水库上游和滦河流域潘家口水库上游列为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水土流失重点治理。1983年明确水土保持工作归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土保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依法防治阶段。1991年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提出“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水土保持工作从单纯行政推动转为依法防治阶段。国家加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1992年永定河流域官厅水库上游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二期)继续实施。1993、1996、1997年承德市伊逊河流域庙宫水库上游、青龙河流域桃林口水库上游和唐山市山区先后列入省级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
全面提高阶段。1998年以来,水土保持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治理力度不断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水土保持重点投入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监测、生态修复、城镇水保、大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10.管理机构
治水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历朝历代都有负责水利的专设机构。新中国成立以后,水利机构设置与时俱进,专业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都发生很大变化,行业能力不断提高。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时,设立了河北省人民政府水利局,1951年2月改为省水利厅,1958年5—9月与河北省电力工业局短暂合并,组建河北省水利电力厅,1965年7月,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正式成立,与省水利厅形成各有侧重、分工管理的模式。1970年9月省水利厅改为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水利局;1980年7月,河北省革命委员会水利局与河北省根治海河指挥部合并,成立河北省水利厅。2003年11月,河北省政府批准设立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正厅级),为河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省水利厅,专门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各地市各阶段水利机构也是类似设置。1965年精简压缩,全省水利系统职工由10153人压缩为6815人(不含施工队伍)。之后,根据水利建设和管理需要,水利系统职工队伍不断壮大,1985年水利单位达到1029个,水利职工43719人;1995年水利单位1788个,水利职工55366人;2005年水利单位1638个,水利职工49578人;到2011年底,全省水利单位共2190个,从业人员64479人。
11.水文站网
民国时期,由于政局多变、战乱频繁和社会动荡,水文工作未形成一个专业,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全省仅有15处水文站和18处水位站。新中国成立后,1950—1955年为水文监测的恢复建设期,先后恢复水文站17处,水位站5处;新增水文站49处,水位站21处;还将9处水位站改为水文站。1955年底,全省已有水文站90处。从1956年开始,省水利厅将水文站网规划实施任务分解到各地区水利局,由地区水文部门具体落实。经过3年努力,到1958年底,基本完成了站网规划中的总体部署。1960—1976年期间站网变化起伏较大,三年困难时期撤站较多,1963年上收水电部领导以后站网有较大的恢复和发展,“文化大革命”以后有个别调整。1960—1976年新增水文站59处,恢复水文站4处,有1处水位站改为水文站,共增加水文站64处。1976年底,水文站达到138处,水位站21处。“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水利电力部开始注意抓水文站网的整顿建设,到1982年底,共有水文站149处,较1976年增加了11处,水位站增加了2处,达到23处。1983—1999年,共增设和恢复水文站11处,撤销水文站15处,水位站降至15处,水文站降至145处,其中,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直接管理的有137处,官厅、潘家口、大黑汀、岳城4处由海河水利委员会管理,庙宫、口头、皈依寨和下堡4处水文站由所在地水库管理处管理。此后,撤销水文站2处,增设1处,到2011年底,省水文局直接管理的水文站有136处。“十二五”期间,为完善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站网和预测预警体系,提高中小河流防灾减灾能力,在123条有重点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上规划新建88处水文站,145处水位站。2011年开始启动建设,建成后将大幅提高中小河流水文监测控制率和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