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安排分年支出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要实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重视结转结余资金的预算执行,加快结转项目的执行进度,努力减少和消化结转结余资金。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督导,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督促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结转结余资金的概念和范围

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与中央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中央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结转结余资金包括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

二、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确认程序

(1)当年工作日结束时,代理银行向基层预算单位提供对账单对账后,将各基层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余额注销。下年度,代理银行于1月初将注销的额度报财政部国库司。财政部国库司向财政部部门管理司提供上年度预算单位实际支付的资金数额,部门管理司根据部门预算初步核定当年未支付的资金数额,将核定的数额送达财政部预算司和国库司。

(2)国库司适时在财政国库管理外围系统上发布经核定的结余数据。

(3)水利部在外围系统接收财政部下发的结余核定数据(涉密数据需到财政部国库司通过光盘拷贝,按保密要求办理),将数据导入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4)基层预算单位在系统中对数据逐一核对无误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经核定的报表报送至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

(5)水利部对本部门和所属预算单位的结转和结余资金情况逐级汇总,并对形成结转或结余资金的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将本部门“××××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当年结余资金申报核批表(汇总表)”(表2-8)、“××××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当年结余资金申报核批表(明细表)”(表2-9)和有关说明文件及相关数据报送财政部国库司和部门管理司。

(6)财政部部门管理司根据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对水利部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进行审核确认,并于3月底前将审核意见以正式文件通知水利部。

(7)水利部以正式文件形式将财政部批复结果通知各预算单位。

三、结转结余资金软件操作实务

结转结余资金操作流程如图2-78所示。

(一)导入财政部数据(水利部)

此项操作的前提条件是有上年度结余结转的经费。年初水利部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入财政部数据。

(二)新旧科目转换及数据下发(水利部)

登录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在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科目转换配置”(图2-79)。

表2-8 ××××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当年结余资金申报核批表(汇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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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部门申请数和财政核批数均为××××年度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数。
2.项级功能分类科目的部门申请数、财政核批数应与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相等,即“9”=“14”=“1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使用“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取代“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填报,其他口径不变。
4.本表核批截止时间为(××××+1)年3月31日。

表2-9 ××××年度国库集中支付当年结余资金申报核批表(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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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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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单位申请数和财政核批数均为××××年度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数。
2.单位申请数与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若有差额,请在第31列“调整原因”列注明调整的详细原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使用“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取代“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填报,其他口径不变。
4.本表核批截止时间为(××××+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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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8 结转结余资金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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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79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科目转换配置”

进入“科目转换配置”界面,点击“读取新旧科目”按钮,提示读取成功。修改科目对照表,选中需要修改的数据,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修改。点击“确认对照”按钮,自动将对照表确认保存,系统提示确认对照成功后导入财政部文件,在导入的文件中将需要进行科目转换的数据进行转换,选择下发的数据,点击“下发”按钮,将数据下发至基层单位。

(三)核对结转结余数据(基层单位)

在水利部下发结余结转数据后,基层单位可进行结转结余资金的核定工作。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结余结转资金核定”(图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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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0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结余结转资金核定”

点击“查询”按钮,按照预算单位、资金性质、核定状态及年度筛选出需要核定的数据,选中需要核定的数据,点击“审核”按钮完成核定工作(图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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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1 “结余结转资金核定”界面

(四)核对结转结余数据(主管单位)

基层单位完成结余结转资金核定后,主管单位可核对结转结余数据。在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结余结转资金核定”(图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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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2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结余结转资金核定”

主管单位点击“查询”按钮,按照预算单位、资金性质、核定状态及年度范围筛选出需要核定的数据,选中需要核定的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确认无误后,再点击“审核”按钮完成核定工作(图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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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3 “结余结转资金核定”界面

(五)导出财政部数据(水利部)

待主管单位核定完成结转结余资金后,水利部确认生成上报财政部数据并报送财政部。

(六)结余结转数据查询

1.结余结转单位进度查询

在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结余结转单位进度查询”(图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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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4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结余结转单位进度查询”

根据资金性质点击“查询”按钮,筛选出需要查看的数据(图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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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5 “结余结转单位进度查询”界面

2.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汇总表

在左侧功能导航中选择“国库支付”—“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汇总表”(图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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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6 在功能导航中选择“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汇总表”

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条件框中选择“单位”“资金性质”和“年度”,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查询(图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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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7 查询条件框

各级单位根据需要可随时查询当年结余资金申报核批表(汇总表)等多张报表,点击下方页签进行切换查询(图2-88)。

3.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明细表

此表的查询方法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汇总表”的操作步骤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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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8 “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汇总表”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