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年壬戌月辛酉日夜,迟慕已久、夜入中辰。明德门下,官家亲审,壬戌日晨,过明德门,得入长安。
某闻中辰已久,因琐事嘈杂,一拖数月,今既入,乐之,不能安寝。不及数日,闻长乐八年科举已开,某应试科举,得进士出身,授判尚书省主事,此后半月内无事。
某一日,因吾娶长公主一事,引尚食局女官恶语相对,某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不与其争。未料皇二十子定国公允宸于长安大街与之争。迟观国公,其玉树临风,相貌堂堂,眉目清秀,儒雅平和。语义正辞严,掷地有声,经此一事,余觉此人正直无私,守正不挠,赞之。
至甲辰年初,余徙吏部主事,居吏部数日,前吏部考功郎中嫣、郎中柒莞恶语相向,余评非人哉。余恶狗仗人势,阴阳怪气之人。不出七日,即转工部主事,当日夜,某做《甲辰年屈事》,以讽此人。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人在做天在看,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都说黄土陇头埋白骨,某看无处埋汝这一身烂骨。不知何年何日,某真怕汝暴尸街头无人收尸,也不知汝乃何等不知廉耻之人,竟能言此等不知廉耻之语。半夜里半梦半醒,叹人生半口黄连半口糖。燕某祝汝:不得好死。若某死于汝先,死不瞑目!
得汝教诲!某日后教子,家训首章即为:莫阴阳怪气,莫心生忧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画地为圆,祝尔长眠。
古人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可有仇必报非君子。汝今日欺吾,吾明日即画汝死期。昨夜犬有伤人意,今朝鲤鱼跃龙门。
吾三转至工部,得见工部大堂,无巧不成书,工部无尚书侍郎,由定国公允宸总理起居事宜。迟前得见此人,觉其刚正无私,今共事数日,更赞叹也,君乃人间惊鸿客,真相见恨晚矣。
数日,余迁文思院,协允宸理工部事。后允宸遭贼人群起攻之,贼人竟于长安大街直呼允宸,此乃人言也?迟大怒,于大庭广众之下怒斥贼人。允宸诉于吾,吾宽慰其曰:“醉里挑灯看贼人犯贱,恶犬狰狰,哪晓西南!”我等佯狂佯醉,候等风云会,刮尽那豺狼宵小,狐媚狗贼,还一个朗朗清平,峰峦叠翠!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余所言不错,不过数日,狗贼尽去矣!至今,风平浪静,日暖风和。元夜不眠,紫砂壶中水满溢,大梦一场方知此意,满招损,谦受益。时过境迁,自律自明,自浊自清,自娱自乐自安然。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往事堪堪亦澜澜,前路漫漫亦灿灿。某既来之则安之。一手推出窗前月,一脚踏碎小人心。一心只为中辰事,怎闻他人恶语声?中辰尚未富强,怎谈儿女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