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框架部分II:使用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注意事项

“我认识到,如果你没有失败很多次,那么你可能并没有多么富有创造力,因为你没有发挥想象力。”

——John Backus

在第1章中,我们提到“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可以被认为是平等的”。不平等不仅仅局限于数据。在许多方面,我们工作的组织中,员工都从事不同的工作,这一事实意味着我们总是有不同的需求——我们的需求并不完全相同。我们的独特需求决定了我们使用哪些数据,以及我们希望如何最好地使用这些数据。本章将为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现代环境为什么不应该只依赖单一版本真理的范式奠定基础。

人工智能现在可以被认为是应用人类知识的必要代理,使用人工智能的连锁反应将意味着人们工作的传统方式将被改变。你需要的数据类型也会改变。除了大数据之外,还需要更精确地描述现实世界物体(如人)或事件(如政治集会或商业交易)的专门数据,因此我们将开始研究如何将民族志研究知识与大数据相结合。

为了使人工智能能够有所帮助,组织必须将知识封装在本体中。本体是构成知识库的概念和特征的组织关系或公理的结果。因此,本体可以进一步帮助消除结果中的偏见,并提供一种使结果被视为公平和透明的手段。

在我们的工作环境中,数据必须是可访问的、准确的、经过策管的和经过组织的。数据应该不难使用。这种观点也适用于机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