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合同损失六十万

某省,1987年,为从香港进口一套价值上千万美元的化工设备,派一名平时认为得力的干部带一个小组去香港签订合同,港商了解此意向后,立即对这位全权代表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他有自以为是容易冲动的弱点。

谈判开始,港商故意显得十分傲慢,似乎根本不把这位干部放在眼里,使这位干部感到很不舒服。但他知道此行责任重大,勉强忍住了,未露声色。第二次谈判时,港商又故意漫天要价,并做出丝毫不能让步的样子。我们这位干部终于生气了,执意停止谈判。此时,港商见火候已到,又故意挖苦说:“我们早知道你是来旅游的,就是降低一半价格,想必也不会签这个合同!”一听这话,我们这位干部肺都气炸了,大声反问:“你们敢说一不二?”港商又故意一阵讥笑,这位干部更是怒不可遏,大声叫道:“拿合同来,我有权签一切合同!”

这时,港商立即改变态度,赔礼地说:“对不起,我们有眼不识泰山。”于是拿出一份早已准备好的合同,这位干部明知价格高出60万美元,硬是逞能签上了字。

这位干部忘乎所以,白白地损失了国家6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