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肺功能检查管理规范
- 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呼吸疾病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呼吸医学中心
- 293字
- 2021-12-18 01:00:55
第二节 检查查对制度
在肺功能检查规范中建立“查对制度”是为医疗安全服务,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要求在肺功能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做到检查前、中、后三级查对,明确检查目的、检查项目,了解临床要求。
一、检查前
查对受检者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肺功能检查登记号、吸烟史、用药史(特别是影响肺功能检查结果的药物名称、给药途径及剂量、给药时间等信息)、检查目的、检查项目、注意事项等。
二、书写诊断报告时
查对受检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肺功能检查登记号、审核检查结果等。
三、发送报告时
查对受检者信息: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