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长篇小说 盛宴(1)

程青

作者简介:程青,毕业于南京大学中文系,供职新华社。著有长篇小说《天使》《最温暖的寒夜》《发烧》《成人游戏》《回声》《绿灯笼》《恋爱课》《织网的蜘蛛》《美女作家》《月亮上的家》,小说集《十周岁》《上海夜色下的36小时》《今晚吃烧烤》和散文集《暗处的花朵》等。曾获老舍文学奖。

1

我和老唐结婚的第七个年头他终于决定买房,房价在当时看已经是涨上了天,但和后来相比其实才刚刚爬到山坡上。出乎我意料的是一向以理性著称的理工男老唐头脑一热竟然看中了沁芳园的房子,那可是刚开盘不久的崭新小区,位于城市的东北部,既是上风上水,又离机场和CBD都不算太远,周边不仅道路通达,河水流淌,树木茂密,建筑疏朗,而且设施一流,购物中心、大型超市、私立医院、国际学校应有尽有,用老唐的话说“绝对是顶配的”。据说沁芳园的每一座房屋皆由名师设计,坚固美观,空间合理,节能环保,无论是营造理念还是材料选取都是国际最先进的。我知道“先进”这个概念是最能打动老唐的心的,其实我也跟他一样。然而,就像俗话说的,一分钱一分货,这里的房子贵得厉害,比周边看上去差不多的小区均价要高出三到五成,而且因为是新近开盘,连二手房都没有。如此之高的价位无疑令我们望而却步,但老唐却像是陷入恋爱一般痴迷于这个楼盘不能自拔,其实他恋爱之时也未见得如此头脑发热。不知有多少次下班之后他开着他那辆从刚工作时就买的二手宝来带我到这里来看楼,那些雨后春笋一般拔地而起的房子,对我和老唐而言,简直不是工人们建造起来的,而是我们两个一眼一眼愣给看起来的。我们不仅看见了房子,看见了心目中未来的家,还看见了两个人共同的美梦——我一直认为自己和老唐没有什么共同之处,如果非要找出什么共同之处的话,想有个自己的小窝安定下来大概就是我们最大的共同之处吧。而实际上我们在对沁芳园一往情深的同时并没有忘记货比三家,我们踏遍了方圆十几甚至几十公里的售楼处,想找到一个性价比更胜沁芳园的楼盘。然而相比之下,老唐竟对沁芳园执念更深,而我则完全丧失了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每次听他嘴里念念叨叨“要买就买个好的”,我比听他说情话还要心荡神驰。我们最终决定买下沁芳园的房子除了它是我们心仪的小区,梦中的小区,还有一条最大也是最坚实有力的理由就是这里的房子带有巨石国际学校的入学名额——只要买这个小区的房子,我们心爱的女儿小糖果儿就能顺理成章进入那所万千望子成龙家长梦寐以求的高大上的学校,为了小宝贝儿我们自然是在所不惜。我们拿出所有积蓄,包括双方父母的无私援助,加上积攒多年一分未动的公积金,又去银行申请了最大额度的贷款,才算在这个有湖有花风景如画的小区里买了一套面积最小的公寓。——在这个以别墅为主的小区里,只有这唯一的一栋公寓楼,还有个听上去既雅致又动听的名字叫“花间美庐”,楼书上介绍说这样的建筑突出材质的本来风貌,多用木料石料,并将自然风景引入到室内,注重自然光的运用,达到人与自然的对话。翻译成我和老唐的话就是“哇,好美的房子”,“窗户又大又多”,“看,树枝都快长到屋里来了”,“光线真不错,别人家开灯了咱家还用不着开灯”。我们家在顶楼,除了阳台特别大,还能看见碧波荡漾的湖水,和那些豪华气派的大宅子相比只是离得远点而已。最让我们乐不可支的这是全小区价格最低的房子,简直就像是为我和老唐量身定制的。

一年之后我们一家三口搬到了这个楼书上写着“享受阳光湖水,生活犹如度假”的与我们经济实力相比更加显得奢华无比的高档小区,小糖果儿刚好满七周岁,如愿以偿进入了巨石国际学校读一年级——所谓“如愿”当然是老唐和我的心愿,她自己肯定是更愿意抱着她那堆百玩不厌的毛绒玩具陶醉在稀里糊涂的世界中。至此,老唐时常会露出志得意满的样子,完全是一副功成名就人生赢家的姿态,下班回到家除了在网上逛逛打打游戏释放自己,似乎没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他不再像从前那样珍惜分秒读书查资料,也不再点灯熬油通宵达旦做项目,甚至连家务活儿都不怎么动手。他松弛而平和,各个角度都显出怡然自得,简直像是准备安度晚年了。搬来的第一个冬天,他的体重噌噌上升,直奔一百公斤,成了一个十足的胖子。原先玉树临风的老唐变成了心宽体胖的老唐,不过在我眼里他依旧光彩照人,甚至犹如明星般耀眼,谁让他是我们家决定买房的功臣呢?

刚搬到沁芳园时这里的邻居我们一个也不认识,也无从得知我们的芳邻都是些什么人。小区院子很大,甬路很长,我们的家在最后面的西八区,背靠的是一个一眼望不到头的大果园,不管是不是挂果季节,西门总是关闭的,就没见开过,我们外出要穿过整个园子。这也许就是房子便宜带来的小小不便吧,但我们毫不介意,还乐在其中,无论开车还是步行,正好可以欣赏园子里的美景。因为居住密度低,平常进出也不怎么遇得到人,老唐对此解释是还没有完全入住,我暗笑他思维还没有跟上。我们出门大多时候遇到的邻居都是开车的,很显然,他们的车差不多都比我们的要好。某天,老唐终于狠狠心卖掉了伴随他多年的二手宝来,咬咬牙买了一辆宝马,不过仍然是二手的。

在沁芳园住了一阵子我们渐渐和邻居相熟起来,我们的通讯录里陆续有了邻居们的姓名和电话,微信流行起来之后我们也被拉进业主群里,和街坊四邻的接触逐渐多了起来。我们发现这里的邻居都很不一般,他们要么有很好的教育背景,几乎都是名校毕业,很多是在欧美留过学的,不少都有博士甚至双博士的头衔;要么有令人羡慕的工作,他们工作的单位和公司都名头响亮而体面,令无数人向往;要么两样皆有,是名副其实的社会精英。他们最突出的一点是看上去都非常有钱,远比我们富有得多。我和老唐都不是嫌贫爱富之人,以前我们还得意自己不是金钱的奴隶,没什么钱过得也挺开心自在,购房和换车两项支出不但令我们背上了几百万房贷,而且现金流几近枯竭。很快老唐就不再沉醉于买房带来的骄傲和得意,他改成了通达和恬淡。

黎先生和黎太太是我们入住沁芳园最早认识的邻居。黎先生叫黎明睿,黎太太叫朱莹莹,他们夫妻两个都曾在国外留学,他们大学本科都是在美国读的,两人同样是在清华大学学术桥上了一年预科之后去的波士顿的麻省州立大学。黎先生读的是数学,之后又在纽约大学获得金融硕士学位,本来打算继续读博,因为回国结婚改变了计划。黎太太本科读的是管理,毕业之后去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读了硕士,因为英国一年就能拿到硕士学位,对于像她这样又想有高学历又不想花太多时间和精神读书的人无疑相当合适。他们夫妻二人一个英俊潇洒,一个秀丽娟媚,都是气质出众,举止优雅,连笑容都透着高级和洋气。他们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名叫黎鼎鼎,也在巨石国际学校上学,和我们家小糖果儿同年级不同班,是个大眼睛长睫毛长得非常好看的孩子,既聪明又讨喜,经常会说出一些天真幼稚又貌似世事洞明的令人捧腹的妙语。他们一家三口个个出彩,简直就像电视广告里走出来的那种完美家庭。

黎家的房子是沁芳园最大最好的户型,两层带阁楼的欧式别墅,卧室和书房外面有很大的露台,地理位置也是小区中最优的,坐落于东一区的核心,离大湖最近,房子三面朝湖,落地窗前是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和树形低矮的花木,视野一无遮挡。门口是开发商送的将近一百平米的花园,他们打理得别致漂亮,一看就是下了很大一番功夫的,一年当中有大半年各种花卉次第开放,既错落有致,又绵绵不断,就像排练过的一样有条不紊。这个花园最大的特点是几乎所有的花都颜色淡雅,绝少看得到浓艳的。那种纯净内敛的美格调很高,会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织工考究的古代丝绢和某些素洁珍贵的宝物。这个小花园在我们的邻居中也是有口皆碑,有懂行的说当中不少花草还是不太常见的稀有品种。我听说这花园名声在外,不止一次上过园艺和生活方式杂志。有时黎太太会剪下园中刚刚盛开和将开未开的花朵扎成花束或是装在篮子里送给相识的邻居,我们也有幸领受过她的美意。虽然各家搬来不久,但黎家已然在沁芳园颇有名气。据我观察,不少邻居都以结识黎先生和黎太太并与他们交往为荣,包括我和老唐。

老唐不像我那么喜欢与人来往,他性格内向,也许是理科的训练,他习惯于讲逻辑,喜欢清晰明确的人际关系,比如家人就是家人,亲戚就是亲戚,朋友就是朋友,同事就是同事,像邻居这样的关系他总觉得有点拿捏不好分寸,不知道是该近点好还是远点好,他既生怕自己拘谨了让对方误以为冷淡,又生怕自己热情了让对方误以为有啥企图,所以他和以前的邻居极少往来,不是迫不得已,他不和他们发生接触,用他的话说是“多一事不如省一事”。从前所有需要和邻居打交道的事情他都推我去,然而,搬到这里之后他却一反常态,或者可以这样说,遇到黎先生和黎太太之后他对邻居间的交往变得积极起来,连和街坊打招呼都热情了许多,有事没事还会和人家聊上几句,这在他以前简直是不可能的。尤其是碰见黎先生或者黎太太,他会格外高兴,有时我没在场,他回到家甚至会当个话题对我说。

住到沁芳园之后老唐养成了散步的习惯,只要不在外应酬,每天吃过晚饭他都要拉我一起去院子里散步,如果晚饭后因故没有散成步,夜里临睡前他也要补上这一课。我们散步的路线逐渐固定下来,出楼门右拐经过果园前的凉亭,一路朝南沿鹅卵石小径穿过竹林到大湖边,再顺着湖岸兜一圈到会所的咖啡馆,在那里喝上一杯热咖啡,然后往东一直溜达到黎先生和黎太太家的花园前,季节合适的时候欣赏一番他们家吐蕊含香的花草。有时天色已暗,其实啥也看不清楚,老唐和我仍然会流连于他们家的花园前,认真地驻足观望。即便是寒冬腊月,草树凋零,花园里有些花木被精心包裹起来不见庐山真面目,我们也还是要去那里绕上一圈,就好像这是一个仪式。

刚搬来不久某个乍暖还寒的春日,老唐和我闲步到黎家的花园前,正是夕阳西下时分,没有什么热力的太阳散发着橙黄的光芒,连空气都染上了金色。黎太太扎着头发,细碎的发丝在风中飞扬,正埋着头在花园里忙碌。她偶一抬头,看见了我们,马上停下手上的活儿和我们打招呼,我和老唐站下来和她说话。

这是我们第一次交谈。我们问她在做什么,她说在给花草施肥,我和老唐都有点吃惊,我们只知道庄稼要施肥,没想到花草也要施肥。大概是为了干活利索,黎太太穿得很单薄,卡其色帆布七分裤,短短的卡在腰间的薄绒套头衫,显得格外苗条和瘦弱,双颊却是白里透粉,水灵灵的大眼睛在浓密的睫毛下闪闪发亮,美得就像刚开的海棠花。她随随便便地把两只沾着泥土和肥料的手在裤子后面擦了擦,兴致勃勃地指给我们看她那些得意的花草,脸上放射着毫不掩饰的骄傲和喜悦的光芒,完全是一副美而不自知的样子。

我们正聊着,黎先生下班回来,他停了车,快步走过来加入我们的谈话。

“你们的花园太漂亮了!”我由衷地夸赞。

“都是她的功劳。”黎先生笑意盈盈地说。他走向黎太太,当着我们的面,轻轻拢了拢她的肩膀,在她脸颊上亲吻了一下。那般爱意泛滥,令我和老唐两个有些不适应。

黎先生同样饶有兴味地跟我们聊起这个小花园。他说当初正是因为一眼看上了开发商赠送的这个花园他们才下决心买下这座房子的,原本他们打算买个小点的,因为家里人口不多,为了这个赠品他们等于多花了好几百万,可见确实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黎先生引用茨威格的话说:“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听他说出这句话,我心头不由得一喜,看来他也是个文学读者。

黎太太笑着接嘴道:“他老想着要改造这个花园,他的想法千奇百怪,一会儿想要挖个池塘,一会儿又想要搭个藤萝架,一会儿又想要支个风车,最匪夷所思的是他想造个很高的过山车,我的天,他居然一点不觉得荒唐。”她仰脸望着黎先生,眼波流转,笑盈盈地问他,“嗳honey,是这样吧?”

我和老唐听了不由笑起来。

黎先生却一本正经地说:“不,honey,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只是想做点什么让咱家这个花园变得更加漂亮。”黎太太正要反驳,他立刻又说,“其实真要是按我的想法去做也会挺不错的,你说呢?我设想中这个花园应该更加立体,更加新颖,让人耳目一新。我确实想过挖个小湖,旁边用石块垒起假山,让瀑布顺着数重岩石倾泻而下,然后汇入小湖之中。湖里种着荷花、睡莲、菖蒲,再有几茎芦苇,开花的季节水中漂着一朵朵雅洁的小花,不开花的季节岸边是一丛丛随风飘摇的纤细植物,想一想,如果水面上再点缀着浮萍,水里还长着莼菜,是不是美得无法描述?”

我和老唐又一次忍不住笑起来。

“听上去很不错。”黎太太带着嘲讽说,“这个园子里那么大的湖还不够你观赏,还要在家门口再挖一个?这得多大的工程,只恐怕你这个计划实现起来不太容易。”

“一点不难。”黎先生口气肯定地说,“只是要看谁提出来的,如果是你想要这样做,那就很容易实现,我就能帮你办到。”

他有点扬扬得意。

黎太太听了咯咯笑起来,笑得那样娇俏妩媚,就像一个受宠的小姑娘。她摇摇头,执着地说:“我就喜欢花园自自然然的样子。”

他们请我们到家里去坐,我们不想打扰他们,便说改天再来拜访。

往回走的路上,老唐显得意犹未尽,他带着诡异的神情问我:“你听到他们相互怎么称呼吗?”

我当然听见啦,他们互称“honey”。我反问老唐:“那又怎样?”

老唐突然哈哈大笑,他收住笑说:“人家多洋范儿,跟他们比比咱俩土得掉渣。”

我也笑了。可不是嘛,他们叫对方的爱称是“honey”,我们相互之间的称呼除了直呼其名之外不是“蠢货”就是“傻瓜”或者是“猪”,还有更加难听更加不登大雅之堂的。

“你是不是被黎太太迷住了呀?”望着老唐脸上尚未消退的倾慕之色和初中小男生般兴奋羞赧的神情,我忍不住挖苦他。

“我感觉你和她会成为好朋友的。”老唐一本正经地说。

我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一句。

随即他感慨道:“他们倒真像是书里说的‘天作之合’。”

2

我和黎太太因为接送小孩熟悉起来,我们给孩子报了相同的课外班,在等孩子下课的时候我们时常会聊聊闲天。最初的话题几乎都是关于小孩的,我们相互交流育儿经验,给孩子吃什么穿什么,要不要让孩子学才艺,要不要请家教,要不要补英语,报什么班,周末带孩子去哪里玩,孩子不听话怎么办,等等。我发现她在这些问题上面很有章法,也很有办法,而且她带孩子比我精心得多,方方面面都能引经据典,似乎很有理论依据,看来她是钻研过的,因此在面临选择时我经常不动脑子照抄她的,心里对她也确实是相当信服。

除了在育儿方面我认为她比我专业和高明,她讲究的穿着和优雅的谈吐也给我一种无形的压力。和她说话我自觉不自觉出语规范,不像平常那样口无遮拦,也不随便开玩笑,生怕冒犯了她。聊过多次以后,我们两个的话题开阔了一些,在孩子之外也说些别的,比方周边哪家餐馆好吃,哪个瑜伽老师不错,哪家店做头发时尚,哪个品牌的化妆品好用,某某大牌推出的新款好看或者不好看,甚至某些牌子徒有其名,等等。尽管我们在一起聊得很开心,笑得也很欢畅,但我还是明显感觉到她良好教养下的端庄和矜持,换句话说就是不放松。我们在一起所有稍微尖锐或者冒失一点的话都是我说的,而她只是柔声附和“就是”“对啊”“可不嘛”,如果我措辞过于犀利刻薄,她会用缓和的话语来回旋和冲淡。我觉得她就像我们在学校读书时遇到的那种严于律己又自视甚高的好学生一样,总是会高超地立于不败之地,他们懂得机敏地回避矛盾和窘境,也绝不出头,善于把自己框定在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规矩里,就像是有意无意在自己周围竖起一道看不见但能感觉得到的屏障,或者说就好像把自己包裹在一层膜里。我发现表面看好像她总是端着,实际上她是自觉不自觉和别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大概是她所需要的安全距离吧。和她频繁见面了一个学期,我们的关系也没能更近一点。

忽然有一天黎太太对我亲近起来,令我很感意外。那天我们照例在孩子的学校里遇见,同样是去接孩子放学,然后送他们到陶艺教室上课外班。看见我她当即停下车,打开车窗热情奔放地和我打招呼,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和她一贯端庄矜持的样子完全不一样。等我们各自把孩子送到陶艺教室,她在不远处等着我,一副有话要对我说的样子。她提出请我去喝杯咖啡,可惜附近没有咖啡馆,新建的街道好多商店还没有开张,她去街头的售卖亭买了两瓶矿泉水,我们就在教室外面的花坛边席地而坐。

她跟我建议说以后小糖果儿和黎鼎鼎日程相同的时候我们一个人接送就可以了,她略停了片刻又说如果我信得过她的话,就由她来接送。我听了真是非常感动,一是感动于她的好心和体贴,更为感动的是她竟然甘愿来承担这份责任。虽然她笑嘻嘻地说反正一个孩子是接两个孩子也是接,捎带脚的事儿,我知道这已经不仅仅能用“热心”两个字来形容了,她是那样稳妥的一个人,说出这番话肯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绝不会是随便一说。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更不知道她怎么一反常态变得如此主动,我自然是感谢了她一番,也对她承诺同样欢迎她有事找我帮忙。

她侧过头望着我,绽露出孩子气的神色,好几次忍不住偷偷地笑,羞涩地说出无意间在网上翻到我的博客和微博,她连着看了好几个晚上。

“我好奇心太强了,是不是?”她掩口而笑,“我把你的博客和微博翻了个底朝天,你害我熬了三个通宵。”

我也笑起来,开玩笑说真对不住,浪费了她宝贵的时间。

其实我的博客和微博也没写啥吸引眼球的东西,连八卦都没有,就是记些日常琐事,还有一些小感触,再就是晒娃,小糖果儿和我顶牛的事情我都敝帚自珍写下来,不过就是一时兴起写着玩的。

她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我很有收获,有好多事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别人遇到时会怎么做,现在我至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和怎么做的。”她两眼闪闪发亮,“特别是看到我们想得一样我太开心了。我没想到,有时候从别人身上认识自己反而会更加清楚。”

我也没想到那些随手写下的文字会让她这么感兴趣,尤其是看到她放下淑女的架子,那样自然随和,我就像小时候找到玩伴一般惊喜和欢悦。

在这段等孩子下课的时间里,我们坐在树荫底下喝着矿泉水聊了很多。之前极少谈论自己的黎太太对我说起她去美国读本科后来又去英国读研究生的一些事情,读完硕士之后她回国在大学里找了一份工作,不久就结婚了。她做过三年多的行政秘书,怀孕之后辞职回家当了全职主妇,再没有去上过一天班。

“怎么就下决心辞职了呢?”我对她留学美英工作又很不错却毅然辞职很感好奇。

“我怀孕反应特别大,几乎从头吐到尾,大部分时候需要卧床静养,根本没有力气去上班,学校倒是对我很好很照顾,同事帮我做了许多事情,但我也不好意思老请假,干脆就辞职了。”她含羞带笑地说。

“当全职主妇感觉如何?”我问她。

“嗯,挺好的呀。”随后是一个甜美的无懈可击的微笑——完全是我预料中的标准答案。

“真的吗?”我没忍住脱口而出。

她似乎迟疑了一下,说:“也许是习惯了吧。”她笑得十分温柔。

我想到前不久刚看过一档电视节目,主持人让四位全职主妇谈谈感受,我印象最深的是节目中有很大的篇幅在谈论家里的钱由谁来管,其中三位主妇都表示辞职之后内心有不安全感,比辞职前更想掌管家里的财政,但要把老公的工资卡拿过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一位嘉宾说她没有不安全感,也不想掌控家里的财务,是她老公非要把钱交给她。这是一位既漂亮又时髦的女子,也是四位嘉宾当中最美最有现代感的,她衣着讲究,举止优雅,谈吐风趣,人很有味道,辞职之前有很好的职业。我一下子就联想起这个节目,心里很想知道黎太太辞掉工作回到家里会不会有不安全感,我也有点好奇像她这么一个文雅高傲的人儿会不会以管住老公的钱包来获得安全感。

我当然不会直接问她。看她轻松自在的样子,我其实还挺羡慕她能在家当全职主妇,如果老唐挣得足够多,也有那个经济实力,我还想像她这样呢。

黎太太还真说到做到,果真好多次帮我接送小糖果儿。不过我也就是在出差和加班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才麻烦她。小糖果儿非常喜欢她,我看她甚至更乐意跟着这位漂亮温柔的阿姨——显然黎太太比我更和蔼可亲,比我耐心更好,不仅不会为任何事责骂她,甚至不会高声对她说话。小糖果儿起先管她叫“阿姨”,后来又在阿姨前面加上了她的名字,管她叫“莹莹阿姨”,不知从哪天起她跟着黎鼎鼎叫她“妈咪”,但她喊她“妈咪”时总会配上一个略带夸张的淘气或者撒娇的表情,显然她很清楚这并不是她应该的称呼。然而她越来越偏向黎太太却是真的,她特别肯听她的话,黎太太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她对她言听计从,比对我的指令执行起来要利索多了。而且她有意无意喜欢模仿她,比如黎太太喜欢把头发绾在脑后,她也要求梳她那样的发髻,黎太太穿一条白色的裙子,她也要穿白色的裙子,她看见黎太太有一双金色的细高跟鞋,竟然提出要一双一模一样的。有一天她从黎太太那边回来,面颊上涂了一层淡淡的胭脂,嘴唇上擦着西柚红的唇膏,那副喜滋滋的样子,简直要美上天了。黎太太成了她心目中的时尚标杆,甚至只要是黎太太的都是好的,都令她艳羡,她那颗小小的爱美之心完全被美丽典雅的莹莹阿姨俘获。

我承认黎太太照顾孩子真是细心周到,无微不至。有两次我出差在外,学校临时组织春游和参观,是她替小糖果儿准备的午餐。我从老师发来的照片看到那两份午餐,都是既丰盛又美观,让我感动得差点掉下眼泪。小糖果儿极度挑食,猪肉不吃,鸡鸭不吃,河里的鱼不吃,动物内脏不吃,蔬菜中不吃的更多,那是一份长长的名单,菠菜、芹菜、香菜、香菇、茄子、扁豆、蚕豆、豌豆、白萝卜、胡萝卜、西红柿、西葫芦等等都不吃,真难为黎太太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还记得住,她做的东西都是小糖果儿爱吃的。我能想象小糖果儿有多么开心,我也充分理解了她为什么会那样喜爱她的莹莹阿姨。许多个我和老唐手忙脚乱自顾不暇的日子,当我们回到沁芳园,小糖果儿已经在黎家吃过晚饭写完作业,安安逸逸地和黎鼎鼎一起看电视或者打游戏呢。

“有你真好!”好多次我满怀感激由衷地对黎太太这样说,她听了都是甜甜一笑,略带羞涩。她的笑容那样明艳灿烂,让人暖到心里。我心中理想的好太太无疑就是她这个样子——温柔体贴,善良美丽。真不知道在男人的眼里她是多么的可心可意。

看得出来黎先生无疑是很爱她的,他对她非常好,说话和颜悦色,散步的时候和她手拉手,或者搂着她肩膀,偶尔有车经过的时候他会挡在她外侧保护她,从外面回来总是他提着东西,有时很晚了还看见他出来遛狗和扔垃圾,总之一句话,他看着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好丈夫。而实际上,据我看来,黎太太对他的满意度显然更高。从她小鸟依人般娇滴滴的姿态和看丈夫时温柔如水的眼光,就能感觉到她是一个对自己这桩婚姻称心如意的幸福女人。

和黎太太聊得多了,有一次她跟我说起当初她母亲主张她早点结婚,明明白白关照她出国读书不要耽误了自己的终身大事,反反复复跟她说不要错过生儿育女的黄金年龄,她听妈妈的话,对学业并不十分较劲,倒是花了不少精力在梳妆打扮和交友择偶上。

“回头想想,自己的青春倒是没有虚度。”她笑眯眯的,一脸得意。

“你母亲真是英明,所以你才这样称心如意。”我说。

“也不是没有走过弯路呢。”她抿嘴而笑,却收住话头不往下说。

她不说我自然也就不再问。

“那么你呢?”她却俏皮地反问我。

我跟她说结婚之前其实是非常犹豫的,我不相信婚姻,我对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过到一起在一个屋顶下不仅要朝夕相处甚至还要白头偕老充满了怀疑和忧虑。我也不知道多少人跟我一样,但我从读过的书里不断印证了这个想法——那些书从古至今记录了无数睿智的感悟和深邃的思想,有许多还是大师写的,无论是在世的还是已故的,他们关于婚姻的至理名言绝大部分都是不乐观的。比如,“你所结婚的对象是你在最脆弱时觉得最适合你的人”,“结婚之前要睁开眼,结婚之后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聪明的人是把两只眼睛都闭上”,“婚姻的难处在于我们是和对方的优点谈恋爱,却和对方的缺点朝夕相处”,“恋爱像发高烧,结婚像发神经”。还有,“婚姻是人生的一大考验”,据说是易卜生说的;还有,“婚姻是因误解而成立的”,据说是王尔德说的,还有很多,不胜枚举。这些了不起的大人物他们自己甚至也同样经历过婚姻的折磨,或者干脆不结婚。这令我几乎不由自主陷入了恐婚,而且年龄越大恐婚越甚。

不过我父母的想法却跟我不同,他们虽说也上过大学,但他们安天乐命随波逐流,尤其是我妈妈,她的生活理念似乎就两个字——“应季”:吃应季的食品,穿应季的衣服,做应季的事情,一句话,就是尽量像植物一样随时节生息,或者说像机器一样按部就班地运行,她不但自己这样做,也要求我这样做。我爸爸不像她这么刻板,但同样要求我运行在某个轨道里,不能有偏差。在我上中学的时候他们紧紧地盯着我,生怕我学习不好考不上大学,还怕我早恋,被别的孩子带坏,上了大学他们也不时叮嘱我要把心思放在学业上,不要因为别的事情分心。他们尽管并不明说,但我明白他们的意思就是让我不要花太多时间在谈情说爱上,别因为恋爱分了心,或许他们还有其他方面的担心。然而,重点来了,我硕士一毕业,刚工作不久,他们就暗示我可以找对象结婚了,很快暗示变成了直言不讳的催促。我一过二十五岁生日他们开始替我着急,而且完全不加掩饰。似乎一夜之间他们变得焦虑不堪,随时准备抢收抢种。他们不仅自己费尽心思为我寻摸男朋友,还四处托熟人朋友给我介绍对象。一时间我家三亲四戚七姑八姨都被惊动起来,茶几上面那个除了诈骗电话久已不响的座机和他们俩的手机铃声此起彼伏,他们的情绪也忽喜忽忧,喜怒无常。不过他们的目的却清晰明确,就是要尽快把我,他们唯一的女儿嫁出去。他们的那种坚毅和果断是我前所未见的,仿佛多留我在家一天他们面临的风险就大似一天。他们让我觉得我不再是他们经常忍不住要向人炫耀的掌上明珠,而是他们手上一个烫手的山芋,甚至是安装在他们家里的一颗定时炸弹。

黎太太听了忍俊不禁。她问我:“后来呢?”

“后来大救星老唐出现了。”我说。

我告诉她老唐是我父母从大量的推荐名单里经过层层审核筛选出来的,甚至比单位选拔领导干部还要严格得多。就像俗话说的,老唐出现在对的时间和对的地点——那是在我听从爹妈的安排见过近五十位候选人已经越来越失去耐心快要到达崩溃的边缘不想再见任何人的时候他就像熠熠生辉的启明星一样出现了。倒不是说老唐有多么完美,也不是说我和他一见钟情,实在说是我爹妈的库存快见底了,这件事已经折磨得他们疲惫不堪心力交瘁,他们也希望速战速决,好赖凑合凑合完事算了。老唐当然不爱听这样说,他认为我是终于摘到了人生中最大的那根麦穗——不是麦穗,简直就是金子。所幸,老唐也把我相中了。我也问过他之前见了多少人,他那个人倒是实诚,说见过不少。我问他不少是多少,他说不少就是挺多。我问他挺多是多少,他说大概有一百来个吧。后来我们两个除了找别扭就再不提这话茬儿了,被人像箩筐里的菜那样翻来拣去,也不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儿吧。我和他也不彼此嘲笑,那不是五十步笑一百步嘛。

黎太太听了又忍不住笑,直笑出了泪花。

“我爹妈要是有你母亲那样的先见之明,就不会弄得如此手忙脚乱狼狈不堪了。”我自嘲。

她嘻嘻笑着说:“说实在话,你和老唐真是天生一对,明睿和我总说你们是神仙眷侣。”

“还‘神仙眷侣’呢!”我笑说,“就是两相将就,互不嫌弃罢了。”

回到家我把黎太太的这个评价说给老唐听,他一拍大腿,得意扬扬地说:“这是五星好评啊!”

我说:“你还挺美,真听进去啦?”

他一脸正色地说:“那当然,别人说我不一定信,但我相信黎太太,她一看就是心口如一的人,现在这样清澈纯净的人已经很少了。怎么说呢,我觉得她纯洁得就像水晶一样。”

我望着老唐笑。

他瞟我一眼说:“难道你不这么看?”

我说:“看来你是让黎太太迷住了吧。”

老唐不理我。

我问他:“黎太太算不算你心目中女性的典范?”

他居然想了一下,认真地回答我说:“当然可以这么说。”

“那我呢?”我追着问他。

他就像没听见一样跳过了这个问题,说:“黎太太那个人一看就是力图完美事情做得很好的,不说她自己走出来大方得体,她家孩子也聪明可爱,一看就是家教极好的。”

我一直以为小糖果儿迷黎太太,这才知道原来老唐也迷她。我对他说:“你看这样好不好,不如你拿我和小糖果儿去黎家换了他们娘儿俩来。”

老唐嘿嘿一笑说:“你当人家黎先生傻呀!”

3

我们一家人都非常喜欢黎太太,她的美丽、优雅、善良和恬静都令我们由衷地欣赏。她的好是那样显而易见,除了对家人对朋友一片诚心,处处替别人着想,还热心公益,无论是社区还是学校,只要有事情或者有活动,她都是积极的参与者,出钱出力十分踊跃大方。逢上捐赠,她一定会慷慨解囊,每年春秋两季沁芳园有义卖活动,她都会从家里拿出许多东西义卖,社区需要义工,总能看见她的身影,她不声不响给园区捐赠了不少花木,下雪天她会一大清早主动去清扫小区路面的积雪……她做这些都特别自然,就像出于一种本分甚至是本能,令我们赞叹和感动。

我和黎太太很熟了,和黎先生却仍很陌生。我跟他碰面的机会不多,几次匆匆的照面他给我印象是彬彬有礼,对人十分客气,但也仅限于热情地打个招呼、随意聊上几句而已,虽然没有像传说中的老外那样只谈论天气,却也没有说到什么具体内容。因此我很主观地认为他是一个骄傲自负的人,即便是去他家里接小糖果儿碰到他,也不和他多说话,只要看他在家,我也从不会在他家久留。有关黎先生的所有资讯我都是听黎太太说的,她说他在美国已经找到了薪酬丰厚的工作(也说过他本来还想继续读博士,听上去似乎并不矛盾),因为要和她结婚才回国的,听她口气他为她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因为回国是仓促决定的,没有找好合适的工作,回来之后他先在朋友的公司打工,一年之后和两个同学一起在中关村开公司创业,因为准备不足,加上没有经验,公司做得远不如预期,一直半死不活,后来情况越来越差,只得关闭。他想方设法,费了一些周折,终于找到机会进了银行,再之后跳槽到了现在这家投资公司,算是稳定了下来。除此,我对他所知甚少,不过也并不想知道他什么。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见黎先生和邻居在谈论小区的园艺,那天我去会所咖啡馆,黎先生也在那里,正和几位邻居随意地围坐在长条桌边闲谈。他说从前建园子种花植树是很考究的,挑什么树选什么花,种一株还是种几棵,建花畦还是垒花台,都是经过考量的。除了树与树搭配,花与树呼应,树木花草还要和山水、建筑、路径等等相得益彰,既不喧宾夺主,也不是可有可无,无论是借景点缀,还是烘托渲染,一草一树要依循章法,随心所欲不逾矩,美观之外,还需恰当。古人喜欢松、竹、梅、兰、芭蕉、桃、李、杏、海棠,他们把花木看作是园林的一部分,花木长好了,园子才算真正造成。他还说到我们这个小区用“沁芳”两字做名字,《红楼梦》里就有“沁芳亭”,“绕堤柳借三篙翠,隔岸花分一脉香”,贾宝玉题写的这个对联很是传情达意,柳临水而翠,水照花更香,小区里湖水清碧,花花草草也借得上神采。他说得不紧不慢,平平淡淡,我听了深以为然,觉得长了不少见识,暗暗感叹没想到他看上去那么“商务”的一个人,居然还有这么多的闲情逸致在花花草草上,可见除了博学还很浪漫。

一天我从外面回来走在湖边的小径上,听见黎先生叫我,他满脸笑容,站在自家的花园前面,远远地对我说他知道我是谁了。我很惊讶,一时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他何以显得如此兴奋,他那种就像小孩获知了谜底一般的神情让我颇觉意外。

他快步朝我走近过来,依然是笑容满面地说:“听人说你是个作家,我上网搜了,原来你真的是个作家。”他在“真的”两字上加重了语气,边说边哈哈大笑。

我不过就是发表了几篇小说而已,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个作家,让人当面称我为“作家”,真有点不好意思,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之前我竟然一直不晓得你的名字,你们都是‘张太太’‘李太太’这么叫,真瞎耽误工夫。”他说话的口气就像个很近的朋友,大有那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他站在小路上和我聊起了文学,一口气向我提了一堆写作上的问题。比如:你是怎么想起来要写小说的,是不是要等有了灵感才能写,是想好了写还是一边想一边写,怎么知道一个小说写到哪里就算结束了,自己写的小说不看原稿再写一遍还能不能写成那个样子,自己能知道自己的小说好还是不好吗,等等等等。没容我回答,他又问:你怎么看待想象力的问题,想象需要有依据吗,依据什么,你喜欢脱离现实的作品吗,一个作家是怎样从居住的世界抵达想象的世界,每个作家的路径是一样的还是各不相同,你相信平行宇宙吗,你信神吗?他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问得兴味盎然,不容我喘息,从写作的技术层面一直问到了信仰。这简直就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采访,或者说面试,让我对他的印象一下子改变了——原来他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高傲自负,竟然也有着如此强烈的好奇心。

他好像突然之间意识到了礼貌的问题,问我:“你是不是正在忙,我和你说话会耽误你吧?”

我说我这会儿一点不忙什么也不耽误,他露出愉快的神色说:“那太好了,我就可以没有心理负担地再和你聊几句。”

他问我当一个作家是不是要读很多的书,他的这个问题令我羞愧,因为我本人读书并不很多,而且我大部分时间都在重读那些令我爱不释手的书。我说:“应该是,但我并没做到。”

“我这个人有个毛病,只要拿起一本书,就想一口气读完,所以一看起书来就废寝忘食,其实我真不是用功,也不光是想知道书中的结果,我就是想了解写书的作者大的思路。而当我把书读完,我又很快会把书里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很可能连一句话一个词都不记得,所以我一直怀疑自己,即使读许多书,到头来仍然是腹中空空。”

他的话让我不由笑起来,我对他说我也一样经常是读过便忘,有时候甚至连读没读过某本书都不记得。我还引用了不知是从博尔赫斯还是哪位作家的书里看来的一句话做借口:“‘上帝赋予我们大脑以便让我们具备遗忘的能力。’”

他笑道:“说得太对了,这样的话似乎专替我这样的人说的。”

“所以即使读过便忘,书里写到的那种感觉和经验多少还是会存留的。”我说。

“是的。”他飞快地点了一下头说,“其实人和书的缘分也是深浅不一的,有的书读过还是能记得的,特别是某些故事和人物,留下的印象还是相当深的。我自己小时候的事情绝大部分都忘记了,也记不清一年一年是怎么过来的,就是那些自以为记得特别清楚的事情也记不得到底发生在哪个日子,前后经过和细节也是错乱的,但我记得美人鱼,记得小红帽,记得豌豆上的公主,记得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记得小王子,这些都是我年纪不大的时候就读过的,我还记得那些内容更加复杂的,那是我成年以后读的。所以,我明白你的意思,也同意你的说法,为阅读花费时间怎么都是值得的,哪怕读后便忘,读过和没读肯定是不一样的。”

虽然聊的话题这么严肃,但我们却聊得兴高采烈,我觉得和他很说得到一起。

“我有个奇怪的想法,从来不好意思和别人说。”他露出迟疑和羞怯的神情,仿佛下了决心才说,“我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主题,充满了随机性,就像一盘散沙,每天起床,吃饭,出门,回家,睡觉,明天又重复前一天的事情,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一生的时间消耗光,一辈子也就过完了——也不光是我吧,别人我看也差不离。有时候我从一个房间踱到另一个房间,感觉自己是在虚度光阴,可是不虚度光阴又能怎样?谁能来告诉我,我生活的主题是什么?而文学就不一样了,不管是一部小说,一篇散文,一首诗,哪怕是一个短小的寓言,都有各自的主题,不但有主题,而且有意义,不然就不成立。相比之下,那人生到底又是什么呢?”

他瞪着一双茫然的眼睛望着我,不仅显得天真,甚至显得十分呆气,我不由得哑然失笑。

他接着说:“从内心说,我不想做行尸走肉,我尽量保持对事物的兴趣,而且还总想在平平淡淡的生活里榨出一点意义来,那些好书,尤其是文学书,真的是在我眼前打开了一扇豁亮的窗户。”

他对文学如此有兴趣引发了我的好奇,我试探地问他:“您也写吗?”

他一个劲儿摇头,一脸羞涩地说:“没有没有,我就是喜欢而已,我可写不了小说。”

隔了两天便是周末,一大早上我就接到黎太太打来的电话,她是从来不在这个时间给我打电话的。她在电话里柔声细语地问我下午有没有空去她家里喝茶,她轻快地笑着,特别强调是黎先生要请我,他自己不好意思跟我说,非让她来邀请我。她边笑边说黎先生其实是个资深文学爱好者,他做小学生的时候就开始写诗,刚上初中就加入了学校的文学社,从入校到毕业一直是最踊跃的黑板报作者,而且他青少年时代最大的理想就是当作家。黎太太说:“我们谈恋爱那会儿他给我写过好多首情诗,写得可浪漫了。他的诗稿有好几大本,现在还堆在我们家的阁楼上,你快来跟他聊聊吧,说不定他真的也能成为一个作家呢。”

我欣然答应,和她开玩笑说:“那你可得好好鼓励黎先生,说不定你们家阁楼上就藏着文学名著呢。”

黎太太听了欢快地说:“你不知道我多么希望他能成为一个作家!我最喜欢读小说了,从小时候起我读到喜欢的书就会迷上写书的作家,作家在我心目中都是又高深又有魅力的人,我从不追星,唯有作家例外。”她嘻嘻笑着说,“他要是能成为作家,那我就是作家的太太,天哪,太酷了,想想都美得心醉。”

她在电话那头很响地笑,我还从来没有听她笑得这样欢悦。

下午我如约去了黎家。

暮春时节,难得如此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天空湛蓝,空气纯净,而且不冷不热。黎太太把茶桌摆在花园里,上面铺了雪白的桌布,整齐地放好了茶碗茶碟和几盘细巧的点心,还有一束一看就是从自家园子采摘的颜色素雅的鲜花。他们夫妇穿着浅色的亚麻衬衣和水洗布长裤,打扮得舒适悦目,两个人都是笑容粲然神采奕奕。

“我们把你约出来,老唐没事儿吧?”黎太太柔声问我。

我说老唐有他自己的事情要做,他要带小糖果儿去游泳。

“下次我们请你们一起到家里喝酒。”她笑盈盈地说。

“我们把小朋友打发出去了,难得这么轻松自在。”黎先生却毫不客套,他一脸轻松地说,显得特别开心。

“谢谢你让我们有一个悠闲的下午。”黎太太愉悦地呼应他。

他们夫妇男的潇洒女的漂亮,都有一种形容不出的优雅。黎太太头发松松地盘在脑后,耳朵两边披散着长长短短的发丝,就像河边的缕缕垂柳,她戴着两只弯弯曲曲的银白色耳环,在耳鬓间一闪一闪发亮,敞开的领口露出好看的锁骨,真是风情万种。她用那双戴着Tiffany钻戒和Cartier手镯的纤纤素手给我们泡茶,她一边斟茶一边说:“今天我特意拿出了这套Wedgwood野草莓茶具,还是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明睿去英国看我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她含情脉脉地望一眼黎先生,脸上的笑容无比甜蜜。黎先生听她这么说,即刻露出笑容,手在她肩膀上轻轻抚了一下——眼前的这幕温馨图景让我感觉自己就像在看一部好莱坞的爱情影片。他慢悠悠地纠正她说:“好像是情人节的礼物吧。”

黎太太吐了下舌尖,低眉一笑,小声说:“那我记错了。”她转向我,既像是羞愧又像是炫耀地说,“我们家弄错事情的那个人总是我,你看出来学霸和学渣的区别了吧?”

这是十足的炫耀嘛,不过她这样不加掩饰地秀恩爱,显得纯真可爱,也并不让我感到尴尬。我感谢他们对我的盛情,夸赞他们下午茶弄得这么有格调,又夸奖了他们美不胜收的花园——细细观赏之下,我情不自禁地对这个精心侍弄的小园子越发喜爱。他们夫妻两个不约而同露出由衷的笑容,这显然是一个令他们相当愉快的话题。

“我们都喜欢漂亮而不张扬的花。”黎先生说,“所以我们花园里种的花都得是雅致的,那些开得姹紫嫣红热热闹闹的俗艳之物跟我们不对味儿。”

黎太太没有马上接话,她嘿地笑了一下,轻轻摇了下头。她就像是没忍住,发表了不同意见:“那只是你自己的看法,并不包括我。花当然是五彩缤纷才好看,大红大绿在一起也很相配,我其实还是喜欢颜色鲜艳的花,越鲜艳越喜欢。”

“真的吗?”黎先生皱起眉头微笑着,似乎听她这么说很出乎意料。

“当然是真的。”黎太太娇俏地说,“你没看出来我一直是在将就你吗?”

“不会是所有的事情吧?”黎先生一本正经地问她。

我们一起哈哈大笑。

喝着茶聊着天,悠闲而惬意。黎先生就像是十分由衷地感叹道:“现在就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候——”

黎太太打断他说:“你的一生还长着呢,这会儿说这话是不是太早了点?”她用一种就像是哄孩子的口气说,“你一生中会有更好的时候呢。”

黎先生两手交叠放在脑后,脊梁舒适地靠在椅背上,他微微摇了摇头,口气肯定地说:“不会了,这就是最好了。”他含情脉脉地望一眼黎太太说,“因为我心满意足。”

黎太太姣美白皙的面颊上飞起幸福的红晕。

黎先生就像是沉浸在某种思绪里,慢条斯理地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另一个人,或者说我不得不做某个人,我不得不做得像真的一样。我按那个人的日程表做着每一件事情,见他要见的人,说他要说的话,做他要做的事,负他的责任,尽他的义务,过属于他的每一天。而我自己的日子却荒废着,就像有两条平行的路,我走了这一条,就不能同时去走那一条,因为走了别人的路,所以自己的路空着并没有走,如果路面覆盖着白雪,那么我自己的那条路上没有一个脚印。有时候我定下神来能看到伸展在我面前的原本我该走的那条路,不过,那是一条虚线。”

他停下来,望着我,似乎期盼得到我的呼应和认同。

黎太太却微微变了脸色,直言不讳地问他:“你是什么意思,你是在否定自己吗?”

“我没有否定自己。”黎先生老老实实地说。

“那我想知道你到底是觉得高兴还是不高兴?”黎太太认真地追问。

“不是高兴不高兴这么简单,或者这样说,这就不是一个高兴不高兴的事儿,我无可奈何,别无选择。”黎先生说得心平气和。

“那我就弄不明白了。”黎太太说,“刚才你不是还说现在是你一生中最好的时候吗?你这么自相矛盾,让我听不懂。”她似乎有点不悦。也许是怕我尴尬,她转向我,带着一丝愧意,就像一个替孩子辩解的家长一样说,“他这个人,时不常要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没事。”我说,“我大概能明白。”

黎先生看她不快,就像忽然醒过神来,做出顺服的样子笑着对她说:“别理我,有时候我思考一些事情,不知不觉就会走火入魔。我忘了是从哪本书里看到的,当我寻找自己时,我其实从来没有找到过那个熟悉的自己。”

我听了笑起来,黎太太也笑起来,不过略微显得有点勉强。她说:“你还在为你的梦想纠结。”

我感觉她还是飞快领会了黎先生表达的意思,一点也没有误会。而且她那样直接和坦率地表露自己的不解和不悦,在我看来恰恰是她太在乎黎先生了,说心里话,他们彼此间这种热恋般的亲密包括计较真的很令我艳羡。这与我和老唐是很不一样的,我们好像更多的时候是相敬如宾,某些时候是休战和搁置争议。我不是说相敬如宾不好,休战和搁置争议肯定是不得已而为之,我想这大概是由感情的基础决定的吧。

“能说说写作有什么秘诀吗?”黎先生忽然兴味十足地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作为一个作家,你是不是总想把读者带到某个你自己也不曾去过的地方?”

“你是说想象吗?”我问他。

“虚构。”他说,“我想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我笑说:“也许一百个作家有不止一百种答案。”

他笑,说:“你呢?”

我说:“我觉得虚构可能并不纯粹是从虚空中来的,也有是出于经验的,有些是直接经验,有些是从别人身上获得的经验,还有是从书中得到的启发,还有一些是通过积累突然悟到的,此外,也可能是最不寻常的,是从梦境中得到的,这部分经验我说不好算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往往特别新奇,难以定义,因此弥足珍贵。”

“太神奇了!”黎先生感叹道,“我觉得大家的生活从大的方面笼统地说都差不多,白天黑夜,一天二十四小时,饿了要吃,困了得睡,差不多的一日三餐,大同小异的穿衣打扮,都有喜怒哀乐,连社会礼仪、休闲娱乐方式都差不离,关键是每个人的生活范围都是有限的,作家怎么就能写出人生百态?”

这个问题我还真是没有想过,我觉得他的视角很独特。

他在椅子里坐正了身体,郑重其事地问我:“能透露一下你是怎么成为一个作家的吗?或者我能这样说吗——你是怎么交上当作家的好运的?”

黎太太抢先笑起来,她饶有兴趣地望着我说:“说说吧,我也想知道。”

“真说不清楚。”我说,“写作是一种冲动吧,就好比树要发芽,花要盛开。”

黎先生说:“我也很想有这样的感觉。”

“最早受到什么触动真是不记得了,也许是读到了某首诗,看见了某个词,或者是听了一段音乐,看了一幅画还是一个电影,心里的某个开关就啪地打开了,或者说心里的那只小动物忽然苏醒了。然后再看世界就不同了,空气有了颜色,阳光有了形状,水流有了经纬,人心也有了光影,仿佛可以看见另一个时空。”

他们两个极其专注地听着。

“然后呢?”黎先生问。

我只好再继续说下去。

“最初出现在脑子里的有时是一个人物形象,有时是一个想法,有时是一句话,有时是一个精彩的开头或者结局,有时就是一个词,它们自己能成长和生发。”

“然后呢?”他们异口同声地问。

“坐下来,打开电脑就可以开始了。”我说,“手边最好有杯滚烫的热茶,再有点好吃的零食。”

黎太太瞪大了她那双水汪汪的美目:“就这么简单吗?”她笑着推了推黎先生,“哈哈,honey,你也可以的。”

“这就是所谓的灵感吧?”黎先生叹了口气,随即大笑道,“比不了,比不了,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老天赏饭吃吗?这可完全没得比。”

他一边摇头叹息,一边却兴致勃勃地讲起自己高中那会儿曾想报考艺术院校的事儿。他说他从小就爱好艺术,在家到处写字画画,把地板墙壁都写遍画遍了,没少被父母呵斥。后来他跑到外面去画,口袋里总是揣着粉笔、油画棒和喷瓶,看见桥洞和废弃的围墙可激动了,可以大展身手涂鸦一番。他说写字画画能让他沉入其中忘记周围的一切。他梦想当一个艺术家,他想成为画家、诗人、小说家、剧作家、作曲家,也想成为导演和演员,只要能让他搞艺术就行。然而,他的艺术梦被他父亲扼杀了。高中文理分班前他去找父亲商量,想让他同意他上文科班,可结果并不如愿。他说:“我父亲要我去他办公室跟他谈,我去了,他板着脸问我:‘你会什么呀?’我说我学过钢琴和画画,没敢跟他说我一直在悄悄写诗,偶尔还尝试写武侠小说,其实也说不上是小说,就是胡编乱造的打打杀杀的故事。他听了说,‘你知道学过钢琴和画画的人有多少吗?你有自信水平不在他们之下吗?你有把握在考试的时候一定能发挥得很好吗?即使你水平真的不错,艺术是需要天赋的,不然的话你再努力也走不远的,你确信自己这方面的天赋很好吗?’他这几句话说得我心里一下子虚了,没敢回话。这还没完,他又说,‘就算你有天赋,学得也还不错,考试发挥得也很好,你知道跟你同场竞赛的都是谁家的孩子吗?你知道他们家里的背景吗?我能告诉你的是,我不懂艺术,和那个行业离得很远,我帮不上你。我就说一句话,我不会拐好几个弯托了人提着礼物和钱去看别人脸色的。’最后他直截了当地说,‘我不同意你去学什么艺术,除非你不需要我出一分钱学费,那我不会来干涉你。如果你肯听我的话,我劝你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就去读一个能吃饭的专业,你要不肯听,那就随你的便。’他口气冷冰冰的,说得很决绝,没有商量的余地。我记得特别清楚,他坐在一张后背很高的老板椅里对我说话,就像一个黑社会老大。我小心翼翼地问他希望我读什么专业,他还是板着面孔,有点不耐烦地说,‘什么都行,只要离钱近一点。’我听了很受打击,心情十分灰暗,从他办公室出来都不知道是怎么走到大街上的,外面阳光灿烂,我看阳光是灰色的。”

黎太太一只手托腮,专注地凝望着他,脸上带着惊讶说:“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

“都是过去的事,平常也想不起来。”黎先生笑了笑,“其实我也差不多忘记了。”

我说:“我家也差不多,我爹妈也希望我读实用的科目,最好是技术方面的,理由就是毕业以后好找工作。我以为就我父母把饭碗看得很重呢,看来不光是他们这样。好在我爸爸后来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妥协了,我妈妈也就随着他妥协了。”

黎太太笑起来,黎先生一点没笑,他仿佛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他说:“我觉得我父亲一点不为我着想,他根本就不在乎我。那是我第一次经历的印象深刻的挫败,不单是因为他拒绝了我,还有那种来自最亲的亲人的决绝和冷漠,让我委屈和伤心……到现在我看到别人感恩父亲说什么‘父爱如山’,我心里都会冷笑。对我来说父亲是压在心上的一座大山,尽管后来他为我花了很多钱,甚至还给过我很多钱,我不要,他执意给我,但我感情上却没法依恋他,我心里也从来没把他当成真正的靠山,也许这对一个父亲要求太高了。”他停了一下说,“我最不能原谅的是他在我年少的时候跟我妈妈离了婚。”

他停下来,一时我们沉默了。

黎太太打破沉默说:“我们爷爷确实有点冷面,他话少,也不怎么笑,挺有威仪的,有股子说一不二的劲头,不过他并不是个冷心的人,给起钱来特别大方。”我觉得她有替丈夫打圆场的意思。

黎先生却冷笑一声毫不留情地说:“他不知道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的。”

气氛略微有点尴尬,但很快归于平静。黎太太一边斟茶一边用开玩笑的口气说:“要说爷爷也没错,他让你读一个能挣钱养家的专业,至少我们不用跟着你饿肚子。”

黎先生脸色缓过来,雨过天晴一般瞬间变得透亮起来。

“养家糊口算是我对自己最低的要求,我还是应该做到的吧。作为丈夫和父亲,这点责任心我总是有的。”他带着自嘲说,“这些年我最大的业绩就是挣钱养家,如今我也快成百万富翁了——如果股市跌得再狠点的话。”

黎太太丝毫不怕露富地提示他:“还有房产呢。”

他点头笑着说:“那要等还清了银行贷款看看房价有没有狂跌。”

黎太太对我说:“他比我悲观,总有不安全感,这算不算是童年阴影?”

我还没说话,黎先生说:“我不是悲观,我是居安思危。”他突然有点气恼地说,“我不喜欢‘童年阴影’这个词,感觉就像是一个痛处。”

“所以我说得没错——”黎太太刚说了一句,赶紧收住,说,“好的,我不说。”她转得那么快,就像是哄孩子一般。

黎先生突然哈哈大笑,黎太太也跟着笑起来,他们两个笑得那样心领神会。所有的理解、通融、宽和、慰藉似乎在那一阵大笑中晕染开来,他们是那样心意相通,我感觉到了他们辐射出来的那种心心相印的温情和暖意。

黎先生情绪很好,他提议喝点威士忌,但话一出口就遭到黎太太的反对,她认为这个钟点不是喝酒的时间,而且这一阵子他在外面应酬太多,已经喝得过量了。黎先生没有坚持。

黎太太起身进屋去换茶,黎先生在片刻的沉默之后陷入沉思一般说:“现在这样的日子真的挑不出毛病,我不清楚是不是我梦寐以求的,应该说我甚至都没想到会这么好。物质方面应有尽有,对我来说不但足够,甚至有点太多,家庭和工作也都相当不错,可是我觉得生活变软了,软得都没有形状,就像快化掉了一样。”他皱起眉头,“有时候我感到十分迷茫,仿佛人生失去了目标。”

我听着,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望着我,露出孩子气的笑容问我:“你说,写作能治我的毛病吗?”

我脱口说道:“说不好。”

他微微一笑说:“我知道这种问题不该问别人,应该问自己,或者问上帝。”

黎太太端着茶壶走出来,她似乎听见了我们的对话,脸上挂着笑容对我说:“我跟明睿说,我发现他近来有点颓唐,以前他可不是这样的,他精力充沛,总像充足了电一样,做什么事情都兴致勃勃。”她替我们重新斟了茶,拉近椅子挨着黎先生坐下,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娇声问他,“Honey,是这样的吧?”

黎先生不置可否。他抻直胳膊默默地伸了个懒腰,一脸严肃地说:“估计我是陷入中年危机了。”

“不至于吧。”我讶异地说,“像你这样的,还会危机?”

他眼神定了一下,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

黎太太飞快地接一句:“你怎么会中年危机?你还是个孩子呢。”

我们三个一起哈哈大笑。

4

这次愉快的下午茶之后,我和黎先生黎太太闲聊的机会多起来,有时偶尔碰面,也会说上几句。渐渐地,不光是我,老唐也加入到与他们的聊天中,他似乎比我还要兴致勃勃。记得我第一次到黎家喝茶,回到家他问我怎么去了那么长时间,喝个茶有那么多话要说吗?我说大家聊得高兴,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他竟然还满腹狐疑,说我就是为逃避做家务带孩子找借口呢。到了他自己,有一天他去黎家借电钻,和黎先生黎太太闲聊起来,竟然把老板召开视频会议的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等想起来已经晚了二十多分钟。老唐是一个以工作为重的人,而且在他们公司是以靠谱著称的,出了这种掉链子的事情,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不过有了这件事情之后,他出于对自己的认同和宽容,对我去黎家聊得时间长也不再苛责。我回到家他还会饶有兴味地问我都聊了些什么。

我和老唐与黎先生黎太太往来日渐密切,除了平常见面闲聊,周末也经常一起出去吃饭,一起去市场采购,一起带孩子去游乐场,还一起去郊区的山里住过几次。我们两家在一起很合拍,大人小孩都玩得到一块儿,彼此日渐亲厚起来。

我们四个在一起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海阔天空,没有主题,经常是东一句西一句,想到哪扯到哪,上一句还说着家门口的事儿,下一句可能就说到大洋对岸了,不仅聊的话题宽泛,而且深度方面也在不知不觉间不断拓展,就连黎先生黎太太这样两位受西方教育特别注重个人隐私平常跟别人谈话分寸感极强的人,跟我们在一起也变得越来越口无遮拦。有时聊得欢畅,我们仿佛在比谁的嘴巴和脑洞更大。

不知是谁起的头,我们聊起各自的恋爱史,包括走进婚姻之前的“前恋爱史”。通常说来夫妇在一起不怎么聊这些,而我们却总是谈得津津有味,那种就像是突破某道防线或者说仿佛越过雷池的感觉让我们十分畅快。尤其是喝了点酒,大家更是兴致高昂,无话不说。有些不会轻易和别人说起的细节甚至“黑历史”也吐露了出来,有些事情翻来覆去叨咕过好几遍,说的和听的依然兴味不减。

我们四个人经常围坐在黎家的餐桌边吃饭喝酒,天气好温度适宜的时候我们坐在他们家花园里吃喝。作为回报,我们也经常请他们到家里吃饭喝茶。虽然我们的公寓小得多,远不能与他们家的豪宅相比,但我们有一个还比较说得过去的阳台,就像他们因为喜欢花园买下了那座大别墅,我和老唐可以说是因为看中了这个转角阳台买下了这个小房子。我们的这个阳台占了东南两面,面积和挑高都非常理想,成了我们家当之无愧的景点。尽管老唐对家庭事务不太爱操心,但他对阳台却是狠下了一番功夫。他买了不计其数的绿植,高低错落布置起来,还发挥他理工男的优势,装了高级的喷淋和滴灌系统,弄成了一个貌似现代化程度挺高的立体花园。他在阳台最西面贴墙安了书架,书架前放了一张不大的电脑桌,用几棵高大壮硕的巴西木配着瓜栗和菜豆树将这一角落完美遮挡,在南面正中间摆上了一张圆桌和几把舒适的椅子,在东面放上了跑步机和划船机,把阳台打造成了集工作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也是我们家利用率最高的区域。

黎先生和黎太太坐在我们家的阳台上很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有一天我们四人又坐在阳台上喝酒,那天学校组织孩子外出游学,没有小孩子在家我们倍感轻松。天还没黑,我们已经喝掉了一瓶墨西哥的金标龙舌兰酒,开了第二瓶。

那天大家兴致特别好,就像是自然而然地,又聊到了恋爱结婚的话题。老唐说起在认识我之前和一个富婆相亲的事情,当时他正被一个棘手的项目压得喘不上气来,内心烦躁,状态不好,他姨妈却一定要他去见面,他抵挡不住她的软磨硬泡,没有好好收拾一下就去了。没想到他胡子拉碴不修边幅,富婆却一眼把他看上了。老唐说:“她很直爽,聊了没一会儿就说她心里决定要和我好好发展,问我怎么想。我还在吞吞吐吐,她又直截了当表示反正她不打算见别人了。随后一个星期,她每天约我见面,热情得不得了。没过几天她就说她爱上我了,我以为她要骗我呢,可我也没什么值得她骗的,我根本就不信。”

老唐相亲的案例很多,故事也很多,这一段我忘了以前有没有听过,我们三个都听得有滋有味。

老唐接着说:“她送了一堆礼物给我,电脑、手机、衣服、皮鞋,我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我求她别送东西给我,我这种粗人,好东西到我手上怕糟践了,她不听,还是送。又过了没多久,她问我想好没有,愿不愿意跟她结婚,我一听立时蒙了,不是觉得她唐突了我,我是惊奇自己哪来的如此巨大的魅力,一天恋爱没跟人家谈过,居然就被求婚了。我定了定神问她到底看上我什么,她说看上我老实,我问她怎么看出我老实,她说因为我对她一点不热情,也不关心她的财富。我问她还看上我什么,她说不挑剔,我问她怎么看出我不挑剔的,她说像我这样不温不火的人,肯定就是慢热的,慢热的人一般都不挑剔。然后她说出了心里话,她说自己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看的人多了,像我这样稳当不花哨的人,如果结了婚会很顾家的,而且是不会轻易离婚的,她等了这么久就是想找一个不盯着她财产,能够全心全意对她好的男人。”

我们不厚道地大笑。

老唐不受干扰地说下去:“她这个结论或许是对的,但她推导的过程太诡异了,这是我相了那么多次亲碰到的最热烈最无私最真诚的爱情,而且不讲一点逻辑性。也正因为逻辑混乱,我相信她真就是那么想的。我不知道碰到这样的爱情你们怎么办?”

“那不是爱情,那是一厢情愿。”黎先生说得一针见血。

“也不能完全这样说,对她来说也许是爱情吧,不过是她一个人的爱情。”老唐说。

在老唐的抛砖引玉下,黎先生也兴致勃勃地讲起了他追求黎太太的故事,以前他也不止一次说起过,不过常常只是片言只语,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讲得详细。

那时候他们都在波士顿的麻省州立大学上学,都租住在昆西,不过好长时间没有机会遇见。黎先生在见到黎太太之前——那会儿还不是黎太太,是朱莹莹,就听说过她。他听住在一个房子里的室友说这学期新来的一个学妹如何如何漂亮,人也特别好,他不过是一听而已,他不相信周边真有室友嘴里说的貌若天仙的女孩,也根本信不过室友的审美品位。

黎先生第一次见到朱莹莹纯属意外。那天他在校园里碰到一个学哥麦克李,是他刚到学校时迎接他的,跟他关系一直不错。那天麦克李开着车正要出校门,看见他停下来邀他上车,他以为就是顺路带他回家,以前也有过许多次。他上车之后麦克李说要去教授家看望一下,让他跟他一起去,他没有拒绝。

他们沿海边开了很远,那是个很冷的季节,已经是十一月底了,波士顿连续下过好几场雪,铲雪车把雪推到马路两旁,堆得有一人多高。没来波士顿之前他只见过下雪之后地上有厚厚的积雪,来到这里之后他才知道不仅地上有积雪,天上都有积雪。汽车终于在一座板条形墙壁刷成灰白色的孤零零的房子前停下来,房子很大,除了窗框是暗绿色的,和四周白茫茫的积雪以及光秃秃的树融为一体,阴郁得就像色调幽暗的油画。他忽然为自己天寒地冻跑这么大老远还要进去见完全陌生的人感到忐忑和畏难,心里有一阵阵的孤寂感袭来,他后悔没问问清楚就草率地上了学哥的车。

他跟着麦克李进了椭圆形的门厅,他只记得那个门厅大而无当,空空荡荡,几乎没有家具,尽头有一个螺旋式的楼梯,通向二楼。穿过门厅是一间方方正正的客厅,里面聚着很多人,除了麦克李说的那位教授,绝大部分都是中国学生,只有极少几个白人和黑人,看上去也都是学生模样。麦克李去和教授交谈的时候他就坐在客厅的一角,有人主动跟他说话,他才知道今天是感恩节,在美国这是一个家庭团聚的传统节日,教授因为负责过中国的交流项目,经常去北京、上海等地,对中国感情很深,他怕这些海外游子思乡和孤独,所以特意请他们到家里来吃火鸡。他一听还要在这里吃饭,更加觉得尴尬和紧张。他知道在美国到人家里做客不能空着手去,而他却毫无准备。他找了个机会悄悄对麦克李说想走,学哥却让他放轻松,既来了就吃过饭再走,要不然会让教授不开心。

他只好留下来吃火鸡,尽管他一点也不想吃火鸡。想着还要在这里待上至少一顿饭工夫,吃完饭也未必马上能走,他很无奈地定下神来。屋里非常暖和,让他有点昏昏欲睡,三四十个人的低语声和笑声就像波涛一样一波一波向他涌来,嗡嗡嗡的,包围着他,不时有笑声像鸟一样凌空飞起,让他有一种融入其中的错觉。他渐渐不觉得不自在了,而且他知道只要自己不说话,包括主人在内不会有人注意他。他心里轻松了不少,开始打量起客厅里的男男女女。

来聚会的人大部分都穿着正装,一看就是有备而来。男人深色衣服之间,夹杂着一抹抹女装亮眼的色彩,那些柔美秀气的颜色吸引着他的目光。他看到朱莹莹是快到开饭的时候,之前她没在客厅里,估计一直在厨房帮忙,因为她是从厨房走出来的。她出现的时候手里端着几个闪着银光的淡青色碟子,她神情严肃,面颊和手中的碟子一样闪着冷光。她颀长,轻盈,走起路来只看见长长的裙摆摇曳,就像漂在水上的一朵莲花,漂亮那是不言而喻的。她头发蓬松,腰身纤细,小小的一张鹅蛋脸十分标致,眼睛好看,鼻子好看,嘴巴好看,样样好看。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形容她的美丽,面对她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词穷。在他眼里她是从蚌壳里诞生的美人,是灵河三生石畔绛珠仙草幻化而来,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她就是美的化身。他看了她几秒就收回了目光,当时心里想的是这样的美女肯定倾慕者如云,追逐者如云,自己就不要去凑这个热闹了吧。

虽然他不再去关注这个女孩,但奇怪的是一晚上他总是能看见她窈窕动人的身影,隔得那么远,他也总能听见她柔声细气的说话声从喧闹嘈杂的欢声笑语中传过来,直接钻进他的耳膜。只有一个瞬间,他远远地朝那个正低着头给邻座斟茶的女孩看去,她恰好抬起头,那一刹那两个人的目光碰在了一起——尽管隔着好几米,他感觉那一眼就像一道闪电一样,不光是他很惊动,他相信她也有所感应。他们好了之后他追问她,果真如此。

那个时候他和上一任女朋友分手不久,还没有从低落中缓过来,所以他看见了她,甚至为她惊艳,却并没有想要和她认识一下。那天晚宴结束之后他搭麦克李的车回家,出门的时候他再次看见了这个漂亮女孩儿,她裹在一件长长的奶油色大衣里站在屋子前面的小路上像是在等谁,大衣看上去很薄,他想她应该很冷。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想邀请她上车,但马上想到车不是自己的。他暗暗希望麦克李会带上她,可他却关上了车门,一脚油门飞驰而去。麦克李是个极聪明的人,看出了他的意思,嘀咕一句:“人家名花有主,你别瞎操心,会有人送她的。”

回去之后他并没有忘记这个姑娘,她一直在他心上萦回,睁眼闭眼都是她俏丽的样子,不过他没有任何行动,甚至都没向别人打听她。他花了几个月才算把她忘掉。他刚把她忘了不久,有一天下午,他开车去上学——那时他刚买了一辆二手本田,迎面看见她从超市购物出来,提着两大兜子东西在阳光直射无遮无挡的路上走着。那时正值盛夏,她穿了一条带波纹的白色长袖连衣裙,浑身裹得严严实实,头发比冬天见到时更长了,被风一吹散乱地飞扬着。他想象她一路走回去肯定又热又累,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尽管他赶去上课时间并不宽裕,但还是当机立断调转车头在她旁边停下了车。他怕她会拒绝,但她显然认出了他,笑一笑就上车了。他想可能人家遇到这种献殷勤的事情也多,并不当回事儿。一路上他们简单聊了几句,都是最平常的话,他把她送到家,唯一的收获是她主动和他交换了电话号码。

那天他上课迟到了,多年以后回想起来那是他一生中最有意义的一次迟到,没有之一。这天之后,他和她加了QQ和MSN,经常闲聊几句。他和她由生而熟,越来越近,但他并没有表露出追求她的意思。他慢慢摸清了她的情况,她有一个来自台湾的男朋友,准确说那个台湾男孩一直在追她,追得很紧,但她对他却是若即若离的。不久他就见到了她的男朋友黄有有。某天他应邀去她家里玩,她和他一样也是和几个中国留学生合租一座小楼,那天那个台湾男孩也在,大家一起做饭吃饭,谈谈说说挺高兴的,后来不知怎么她和男友吵了起来,他很尴尬,留也不是,走也不是,而她的同屋们都劝他放轻松,别管他们,他们常常争吵,两个人就像小孩一样。又有一次,她和屋里的几个女孩约朋友出去游玩,她请了他,而每次都不离她左右的黄有有却没有出现。他忍到最后还是没忍住问了她,她沉默了片刻,一笑,说没叫他。

他们之间迅速升温。不过那种温度十分微妙,似有若无,令他既相信又怀疑,但也正是这种没把握和不确定,勾着他的心,让他就像丢了魂一般。他清楚自己爱上了她,而且爱得欲罢不能。而在现实中,他们两个人却仍是普通朋友。有时在MSN上聊得火热,他觉得铺垫得差不多,约她出去吃饭,可等见了面,两个人还是礼貌得当,一点没有网聊时的亲密,仿佛网上的热情完全是平行宇宙的事情。他试过几次,结果吃饭就是吃饭,散步就是散步,她矜持,冷静,或者说冷淡,眼神中能看出来跟他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仿佛有一条鸿沟横亘在他们之间,令他无法跨越。他当然不敢贸然和她亲近,如果被她拒绝,对他来说不光是尴尬和难堪,他知道自己是没有勇气再来一次的。所以他在约她吃过几次饭之后就遁身了。

他并非欲擒故纵,当时他就是觉得自己没有力气了,就好像一个渴望登顶的人不得不停下来。在这之前,他以为自己对女孩还是挺有办法的,他知道女孩爱美,浪漫,渴望得到保护,有些女孩还喜欢听赞美的话,当然慷慨大方是必不可少的,一般来说更能俘获她们的心。他认为自己懂得怎么去迎合她们,打动她们,也懂得怎样去笼络她们,甚至如何哄骗她们,应该是可以所向披靡的。他还以为自己这方面的武功很高,可这一回却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朱莹莹和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她美丽却恬淡,浪漫又很质朴,在他看来她率真到没有什么虚荣心,连和他一起吃饭都会抢着埋单。面对一个如此真实,不装,有点不像女孩的女孩,他整个儿蒙了,他知道自己的那套常规打法不灵了,而他心里也越发迷恋这个水晶般晶莹剔透的姑娘。

很快他就要大学毕业去纽约读研究生,他决定不再浪费在波士顿的时光。在他离开前最后的那个寒假快结束时,他在MSN上问清了朱莹莹回波士顿的日期和航班,表示想去机场接她,她客气了一番居然痛快地答应了,他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他狠狠心,随即着蒙着脑子,以一种不计后果的气概在网上订了去迈阿密的机票和酒店——之前他曾借口看看她的“竖版驾照”早就暗暗记下了她的驾照号。他开车去了爱德华劳伦斯洛根国际机场,他是一路扯开嗓子高唱着歌去的。

他顺利地接到了她,把她送回家。在她下车前他对她说回去放了箱子洗个澡休息一下再跟他走,她以为是要带她去吃饭,说在飞机上已经吃过,不想再吃,他这才说出是请她去迈阿密度个短假——多少年后他还记得当时她吃惊的神情,说到此处他笑个不住。

但当时说服她其实是相当费劲的,有一度他都快绝望了,差点放弃,用他的话说是最后连蒙带骗才把她哄上车。他们再次往洛根机场开去,简直就像折返跑一样,不过这次他没有一路高歌。因为驾驶副座上坐着她,他故作镇定,专心致志稳稳当当地开着车,开得格外小心,而他胸腔里跳着的一颗心却因激动而超速。

然后,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这竟是一段异常艰难的旅程。因为堵车后半程他们紧赶慢赶,几乎赶不上航班。可等他们踩着钟点到达机场,还没来得及庆幸,却被告知暴雪即将来临,航班晚点,延误多久未定。因为很快就要开学,他们没有时间更改机票,为了不使这个度假计划泡汤,他们坐在机场等待。——他内心非常紧张,生怕她变卦。好在两个人一直有话说。一个小时过去,又一个小时过去,他们还是没有等来起飞的消息。他们已经说了太多的话,她飞行了十几个小时从上海来到波士顿,又是这一大通的折腾,他看她累得两只褐色的大眼睛都没神了,脸色变成了象牙白,皮肤就像透明的一般,嘴唇也没了血色,但还在强撑着,令他心痛。他暗暗有些自责,觉得自己有点太自私了。天已经黑下来,他让她在座椅上躺下休息会儿,可她还是坚持端正地坐着,不肯失了仪范。他们等了八个多小时航班才起飞,终于还是赶在暴雪到来之前飞离了波士顿,抵达了阳光明媚的迈阿密。原本两夜两天的旅程,只剩下两个白天和一个夜晚。好在接下来的行程还算顺利,他们入住了同一个房间(他征求她意见时她没有异议),一起度过了非常愉快的短假。

回到波士顿,他们各自忙于开学,有两三天他们没有见面,甚至也没有联系。等到了周末,他想约她,发现她电话打不通,MSN和QQ头像也没亮,给她发了短信她也没有回复,他只好给她写E-mail,结果也是石沉大海。整整一个礼拜,他没有她的消息。

他不放心,跑到她住处去找她。他去了几次都没有见到她,一次是整幢房子黑着灯,没有一个人在,另外几次她的同屋在,告诉他她出去了,让他打电话联系她。他给她打电话,不是打不通,就是打通了她没接,就这样又一个礼拜过去了。

他忽然意识到她是在躲着他。他悔恨自己反应太迟钝,本该早想到这一点的,尽管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躲他。至少从迈阿密回来她还是好好的,他们之间一切正常,而且非常甜蜜。他以为有了迈阿密那一夜他们之间的恋爱关系算是确定了,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虽然他并没有向她承诺什么,也没有要求她承诺什么,他认为那是不言而喻的,用不着这么急急匆匆一五一十直白地说出来。可这个时候他心里却慌了起来,觉得自认为稳操胜券的事情未必真的尽在掌握之中,煮熟的鸭子一样可以飞走。

他打算豁出去了,到学校去堵她。他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她,她坐在角落里,埋着头伏案奋笔疾书,他正要上前和她说话,发现那个台湾男生就在她不远处靠着书架翻书,真像个尽心尽责的护花使者。他早已经把这个人给忘了,看见他不由吓了一跳,意识到情况远比他想的要复杂,不是他忽略了这个黄有有他就不存在的。他进退两难,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嫉妒的滋味。他不想让她为难,也不想让自己难堪,悄悄地离开了。

他过了坐卧不安的几天,有两三夜通宵失眠,那几乎是他一生中最难熬的日子。他终于还是向自己妥协,决定再去找她。他总算在她去洗衣房的路上等到了她,只有她自己,没有别人。他就像劫持一般一声不吭用力把她拉到车上,将她带到了自己的家里。

他和她彻夜长谈。头几个小时她一直默不作声,他向她倾吐衷肠,诉说这些日子对她的思念和内心受到的煎熬,对她说了无数缠绵的情话,他说是用尽了他一生的储备。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说出那么多动情的句子,放在以前他的自尊心是不会允许他这样做的。说到后来他几乎出现了幻觉,似乎自己像是在念莎士比亚的台词。最后她哭了,扑进他怀里,软弱地抽泣。他抱紧了她,为重新赢回了她的芳心暗自庆幸——他不知道是自己的真情还是莎士比亚式的情话打动了她。

黎先生讲得十分细致,也十分动情,季节、气候、环境、情绪甚至光影都渲染到了,令我们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仿佛能真切地跟他一同体会(回味)追求黎太太那个过程中的忐忑焦灼与兴奋激动。相反,黎太太听他说这些显得很平静,她慢慢啜着杯子里的酒,有点超然物外。她一边不住给我们斟酒,还及时地递上我切好放在碟子里的薄薄的柠檬片,她这种反客为主的劲头让我几乎产生错觉,误以为她才是当之无愧的女主人,或者这么说,即便不在自己家里,她也同样有一种女主人的派头。我这么说没有一点不悦的意思,我只是想说像她这样既富有女性魅力又散发着母性光辉的女人,无疑是男人眼里的宝贝,她恋情局面复杂也就没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等黎先生讲完停下来黎太太才开始说话。她补充了一些细节,纠正了他的一些说法,但她的讲述跳跃性很大,我和老唐因为不清楚那些背景,觉得她讲得支离破碎,听上去藏头露尾,脉络不清,甚至是前言不搭后语,好像要故意隐藏或掩盖什么。老唐好几次与我悄悄交换眼色,我朝他摇头也没能阻止他发问。他一向讲究逻辑,终于没有忍住向她刨根问底,一口气问出了一大堆的问题。

我倒认为黎太太讲得比黎先生更加生动,他们在讲述同一件事情时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说得南辕北辙,但我恰恰认为他们说的都是真话,是他们各自的真实感受。我觉得黎太太的讲述方式颇为有趣,不光是出于女性的感性,她有那种火花四溅般的恣肆和随意,率性本真,有啥说啥。她补充讲述的内容往往更加劲爆,有时简直让你不敢相信她娇花弱柳般的躯体中竟隐藏着那般充沛的能量和勇气。

比如之前就曾有过一次,黎先生说到他们恋爱之初的某些事情,黎太太立刻用抨击的口气说他这个人太善于伪装,轻易不袒露自己真实的想法,还喜欢故意虚晃一枪,用错觉来误导别人。我们问她此话怎讲,她说当初她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喜欢自己,他给她的感觉是自视甚高,根本不屑于来俯就她们这些平庸的女孩。即便他开车载她回家,和她交换电话号码,在网上跟她聊得火热,请她出去吃饭,她都觉得不过是他偶尔兴之所至随便找个朋友打发一下闲暇时光罢了。他热情的关注在她看来也是不及物的,就像太阳发光,本身毫不在乎这些光会照到哪里。所以当他向她传递热情,甚至表达爱慕,她根本就没敢当真。

黎先生强调自己追求她满怀诚意,甚至从来没对哪个女孩像对她这样热烈和执着。最初或许出于腼腆和不自信多少有点像她说的那样藏形匿影躲躲闪闪,但他向她传递的信号是相当明确和肯定的,不需要智商都能看得明明白白,他不相信她不清楚。而黎太太则说她不是不清楚,而是不确定,即使他约她去迈阿密,对她说了那么多甜言蜜语,哄她睡到同一张床上,她也仍然不相信他是爱上了她,因为他根本没给她任何承诺,连一句“我爱你”都没对她说,让她以为他不过就是心血来潮约个女孩出去玩一趟而已,甚至以为他跟自己不过就是一夜情。

这天,当黎先生又说到这一段时,黎太太用眼角瞟着他,笑嘻嘻地说他是“横刀夺爱”。我和老唐不明白这里面又藏着什么梗,她在欲言又止之后终于对我们说出了实情。

“那段日子我过得太煎熬了,他几乎每个晚上都来找我,请我去吃饭,请我去听音乐会,请我去市中心逛街,等他把我送到家,不管多晚,我的男朋友小黄一定在门口等着我,有时夜都深了,他还在台阶上纹丝不动地坐着。”

“哦,应该挺幸福的呀,同时被两个人爱着。”已经喝了不少的老唐发出这样的感慨。

“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啊,很撕裂,很心痛,很难受,觉得两边都对不起,都是自己不好,把事情弄得一团糟。”黎太太说,她似乎仍然满怀愧疚和自责。

“大可不必,大可不必。”老唐既像是宽慰她又像是替她辩护一般说,“你没有错,爱更没有错。”

“对的。”黎先生飞快地接上去,“都是我的错。”

大家一起笑起来。

气氛略一松,老唐继续问黎太太:“那么,你到底是因为什么不惜和台湾男友分手选择了黎先生呢?”

老唐这么直接和执着,我都替他不好意思。黎太太却似乎毫不介意,她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那当然是因为爱情啦!”

黎先生得意地咧嘴一笑,朝她竖起了大拇指。

但黎太太即刻若有所思般地说:“其实摆在我面前的不是什么选择题,我一点不觉得我有主动权,我就像被海浪卷走一般,而且当时的情形根本容不得我细想。”

黎先生十分专注地听着,好像也是第一次听她这么说。

“如此说来他们两个同时爱着你,你也同时爱着他们两个,对不对?”老唐继续刨根问底,“这种事情我只在书里和电影里看到过,即便发生在书里和电影里也是很惊心动魄的。我自己只是在梦里经历过,我以为那是美梦呢。那后来你们是怎么解决的呢?”

显然他已经喝高了。

我再次阻止他问下去,我说:“你可以不问了吗?”

老唐不置可否,起身给大家倒酒。

沉默了有一阵的黎先生突然嘀咕一句:“很可怕。”他两只手捧着脑袋,下意识一般揪着自己的头发。

“一回到波士顿我就向小黄坦白了。”黎太太语速很快地说,“怎么说呢?跟小黄我觉得就像是小孩子过家家,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他走过来对我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好不好?’我还没回答,他又说,‘我们就这么说定了,我就是你的男朋友了。’那天我们刚上完语言课从教室走出来,大家还不怎么认识,我觉得这就是一句玩笑话,当时想都没想就说好。小黄对我是真好,呵护备至,别人都说他是护花使者,他自己也这么说。”她停了一下又说,“当我跟他说我爱上了别人,他默默地听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他抱着我痛哭,完全像个无助的孩子,把我的心都哭乱了。”

黎太太眼圈红了。

“后来呢?”老唐追问。他喝得面色酡红,连脖子都是红彤彤的,他喝到这个份上我知道我再说啥他也听不进了,阻拦也不管用。

“后来更糟了。”黎太太说,“他回去之后就吞了一瓶安眠药。”

“天啊!”我大惊,“太吓人了吧?”

“他死了?”老唐问。

“好在没有。”黎太太说,“当时他的两个室友一个去了华盛顿,另一个特别喜欢泡实验室,经常整夜不回,那天也是凑巧,他难得早回去一次,看到小黄躺在门厅的地板上,也不知是昏迷还是睡死过去了,怎么叫也叫不醒,他立刻打电话叫了急救车把他送到医院去抢救……也算他命大。”

“想想真后怕!”黎先生叹着气说,“他要是真死了,我都不知道往后我们的日子怎么过,真是心有余悸。”

“就像是做了一场噩梦,被他吓死了……”黎太太说。

“这得爱得多深啊,才会为一个人去死!”老唐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