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文学名著,看得懂,要自己去写,写不太好。就像看高段位下围棋,看得懂,自己去下,下不好。
读《魔戒》,让我放松下来。我正在写的长篇小说,极有可能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我常常感觉到头疼得厉害。这本书被誉为全球魔幻小说的鼻祖。读完第一章,我精神松弛了一些。就文字表达而言,达到本书这种水平已经非常不错了,翻译的也很好。我看懂了作者的意图,似乎找回些自信。
整个下午,我就像一个蹩脚的泥瓦匠,在看着师傅如何砌墙。看着一砖一瓦被拼凑在一起,逐渐变成了一堵墙,或屋顶的排列整齐的一行瓦。作为原料的砂浆、混凝土之类,这些我知道如何使用,但是眼前这位工匠是市场上著名的师傅,他的功值钱。
这枚戒指出场在宴会之后,主人公比尔博.巴金斯最后演讲,说出第三个原因时,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说过,他就此离开,再也不回来了。可实际上,他是借助魔戒,离开宴会现场,躲回自己的屋子换衣服去了。他承认,这是一个玩笑。
真是太搞笑了。数千文字,叙述得不紧不慢,有条不紊,一路读来,原来是一个玩笑。幽默有时候是滑稽。
真的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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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