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选词

一 选词的原则:听得懂是关键

用词有两个问题:一个是用哪种类型的词的问题,也就是用词的基本原则问题;一个是用哪个词的问题,也就是基本原则的实际运用问题。

用哪种类型的词的问题,答案很简单:要按照大家共同一致的习惯使用大家都懂得的词。

每个词表示一定的意义,有一定的用法。这意义和用法都是基于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人多少年来的共同一致的习惯形成的。按照这种习惯来用词,大家都懂;不按照这种习惯,大家就不懂,或是不易懂。高尔基说,读者“有权利要求作家用最丰富的、灵活的语言的普通字眼对他们说话”。这可以说是用词的基本原则。

怎么知道某个词是不是大家都懂得的词呢?最有效的检查方法是看一看口语里和按照口语写得好的作品里是否常用这个词。常用的一定是大家都懂得的词;不常用的一定是大家不易懂的词。这也就是说,要尽可能地多用口语里和好的作品里常用的词,避免不常用的词。赵树理谈他的写作经验时说:“‘然而’听不惯,咱就写成‘可是’;‘所以’生一点,咱就写成‘因此’,不给他们(按:指农民)换成顺当的字眼儿,他们就不愿意看。”这句话值得体味。

常用不常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从前常用的,现在可能不常用了,从前不常用的,现在可能常用了;这个地方常用的,那个地方可能不常用;这些人中间常用的,那些人中间可能不常用。这样就引出了下面这一连串的问题。

(一)方言土语和普通话

方言土语里的一些词,是某个地方常用的,别的地方不用或者不常用的。这种词在写作中可以不可以用呢?

总的原则是:写作应该用普通话,不宜于使用方言土语。方言土语是流行于一个小区域的,写作中用了方言土语,无异乎替作品划了一个圈子,使它只能在这个圈子里产生作用,一跑出圈子去,人家就不懂了。这显然是削弱作品的力量,不应当的。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应当积极大力地推广普通话。提倡说普通话,提倡用普通话写作。

然而,这并不等于说方言土语绝对用不得。首先要看作品的性质,其次还要区别方言土语的性质。

文学作品里,为了特定的目的需要用语言来表现地方色彩,或是用语言来表现人物的特点时,偶然采用些必要的方言土语是许可的。非文学作品,不大有这种需要。

方言土语是服从于民族共同语的,然而民族共同语并不排斥方言土语里的若干优秀的成分。事实上,民族共同语总是以最有力量的、使用范围最广的某一种方言为基础,吸收了别的一些方言来加强了它自己而形成的。因而,正如鲁迅所说,“方言土语里,很有些意味深长的话,我们那里叫‘炼话’,用起来是很有意思的,恰如文言的用古典,听者也觉得趣味津津。各就各处的方言,将语法和词汇更加提炼,使他们发达上去的,就是专化。这于文学,是很有益处的,它可以做得比仅用泛泛的话头的文章更加有意思”。

其次,方言土语里的有些词固然是只能用于这个方言区域的,出了这个区域,人家就不懂。但是另外也有些词,尽管别的地方本来不用或是不常用,可是用起来大家也能懂。像这种词,如果它们有一定的用处,那就不仅能在写作中使用,而且很有可能被吸收进民族共同语里去,成为民族共同语的词汇的一个构成成分。

(二)文言和白话

“文言”和“白话”是对待着说的,它们指的是写作中所用的语言。用现代口语或是跟现代口语很接近的语言所写的文章叫作“白话文”。至于文言,就可以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解释。广义地说,凡是跟现代口语不同的,都可以叫作文言。可是,所谓跟现代口语不同,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古代的口语,比如《水浒传》的语言,就是跟当时的口语很接近的,虽然跟现代的口语很有些不同的地方;另一种是在写作的当时,跟口语有很大的距离,比如清朝桐城派、阳湖派那些作者所写的古文就是跟当时的口语很不相同的。狭义地说,只有这第二种才算是文言,第一种仍算是白话。我们这里所说的文言是广义的,也就是说,凡是现代口语里不用或不常用的字眼,我们都管它叫作文言词语。

从原则上讲,应该尽可能地按照现代口语来写作,文言词语应该尽可能地避免。这道理很简单,不必多讲。

然而,文言词语也并不是绝对用不得。古典作品里所表现的古人的语言,有许多优美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鲁迅是反对文言、倡导白话的。可是在他的作品里时常可以发现些文言词语。下边这些句子是从他的一篇杂文《怎么写》里摘抄下来的,下边点了黑点儿的都可以算作文言词语。

(1)有时有一点杂感,仔细一看,觉得没有什么大意思,不要去填黑了那么洁白的纸张,便废然而止了。

(2)记得还是去年躲在厦门岛上的时候,因为太讨人厌了,终于得到“敬鬼神而远之”式的待遇,被供在图书馆楼上的一间屋子里。

(3)寂静浓到如酒,令人微醺

(4)望后窗外骨立的乱山中许多白点,是丛冢;一粒深黄色火,是南普陀寺的琉璃灯。

(5)我靠了石栏远眺……

(6)几乎就要发见仅只我独自倚着石栏,此外一无所有

(7)腿上钢针似的一刺,我便不假思索地用手掌向痛处直拍下去,同时只知道蚊子在咬我。

(8)恰如冢中的白骨……

(9)开首的两句话有些含混,说我都与闻其事的也可以,说因我“南来”了而别人创办的也通。

(10)第六期没有,或者说被禁止,或者说未刊,莫衷一是,我便买了一本七八合册和第五期。

(11)假使说的是张龙赵虎,或是我素昧平生的伟人,老实说吧,我决不会如此留心。

(12)倘作者如此牺牲了自由,即使极小部分,也无异于削足适履的。

(13)纪晓岚攻击蒲留仙的《聊斋志异》,就在这一点。两人密语决不肯泄又不为第三人所闻作者何从知之

(14)万一变戏法的定要做得真实,买了小棺材,装进孩子去,哭着抬走,倒反索然无味了。

不仅在这类带有议论性的文章里用得着文言词语,文艺作品里有时也用得着。

(15)他真是一个巧言令色的小人。

(郭沫若:《屈原》)

(16)就连我现在都还听得毛骨悚然呢。

(同上)

(17)那似乎有些高兴的眼光,正眺望着四周,跟着爸爸回娘家,是一年中难逢到的好运气。

(丁玲:《太阳照在桑乾河上》)

这里举这些例子,只是要说明一点:写作中在必要的地方适当地运用一些文言词语是可以的,有时并且是有好处的。就拿前面举的例子来看,有的是口语里没有相当的说法的,有的是比口语的说法简洁有力的。毛泽东同志说:“我们还要学习古人语言中生命的东西。由于我们没有努力学习语言,古人语言中有的许多还有生气的东西我们就没有充分地合理地利用。当然我们坚决反对去用已经死了的语汇和典故,这是确定了的,但是好的仍然有用的东西还是应该继承。”

毛泽东同志这段话肯定了学习古人的语言的必要,同时也指出了学习的原则:第一,要吸收的是那些“有生气的东西”“好的仍然有用的东西”;第二,“已经死了的语汇和典故”是要“坚决反对”的。

就是那些有生气的文言词语,也还要运用得当。在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地方生硬地搬弄上一些文言词语,不但于文章无益,反而会损害了它的风格。至于自己乱造些文言腔调的字眼,那当然更是不好的。下边是几个在期刊上发现的运用不得当的文言词:

(18)夜班工人在深夜或清早下班后,最好在室外或空气新鲜的室内做几节体操,散步片刻后再入睡,这样可以使因劳动而疲劳的大脑得到调节,使我们更快入睡和睡得更甜。但应注意运动量不要过大,以免引起大脑神经细胞的强烈兴奋而影响入睡

“入睡”是个文言词,口语说“睡着”。这一句用了三个“入睡”,只有第二个还过得去,虽然也不如说“睡着得快些”自然。第一个根本用错了,那里说的是“散步片刻再去睡”,不是说“散步片刻再睡着”。第三个前头来了个“影响”,两个词这样一配搭,使意思晦涩,不如照口语的习惯说成“……兴奋,以致睡不着”;否则也得把“影响”改成“不能”。

(19)这个寓言,对于我们很有教益

“教益”原来就是文言尺牍里用得很滥的一个字眼,这里实在不如说成“很有启发的作用”“很有教育的意义”等,比较自然、明白。

(20)这诚然是科学上的奇迹。然而现在这样的“奇迹”却已经司空见惯了。

“司空见惯”是个文言的典故,用在这儿虽然不能算错,但从修辞的效果上看,就不大好。首先,“司空见惯”往往是指常常看见不大好的现象,至少也是指常常看见一般的、无所谓好坏的现象,某种好现象时常发现,我们不大用这个字眼。其次,“司空见惯”的下文是“不以为意”,就是说,因为很常见,所以不在乎了。科学上的重大成就,现在确是很常见的,可是我们绝不因为常见而不在意。正相反,对于那些伟大成就——那些“奇迹”——我们经常是极端重视的。从这两方面看,在这里用了“司空见惯”这么个文言字眼,不但不能加强语言的表现力量,反而是减弱了力量。

(21)有计划地发展儿童的举动行为及运动技术以使从多方面发展脑髓的反射机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

“以使”是生造的文言虚词。文言里有“以便”“使”“使之”“使能”等,没有“以使”。这里可以用“以便”。

运用文言词不妥当的例子可以说是举不胜举的。这里把用错的,不当用的,用得不是地方的,生造的,每样举了一个,无非提醒读者一声,指出应当注意的问题而已。

(三)模糊和明确

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有些含义是相当模糊的。使用的范围最广、使用的频率最高的词,含义往往也最模糊。像“打”“搞”之类的词,离开了上下文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词义模糊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它本来就是只表示一个模糊概念的。比如“这个疑问长时间没有弄清楚”。“长时间”是多少时候?几十年?几年?几个月?“长”是和“短”比较而言的,它并不表示确切的数量。另一种情况是,能够表示很多意义的词,往往成为含义模糊的词,如上边举的“打”“搞”之类。说话写文章,有时候可以甚至需要使用模糊一些的词,有时候就要求尽可能得明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不应当由于滥用把一个含义本来明确的词弄得模糊起来。下边举几个例子。

1.基本上

“基本上”是用得很广泛的一个词。这个词很好,很有用,可是用得有点滥,一滥就会掩蔽了它的特点,反而使它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了。

“基本上”和“大部分”不同。十个人开会,到了七个,我们只能说“大部分到会”,不能说“基本上到会”。同理,领导上交给我十项工作,我做完了七项,也只能说“我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不宜于说“我基本上完成了工作(任务)”。“基本上”虽然也兼指数量,但是不仅仅指数量,而“大部分”是只指数量的。做完了工作的大部分,而且一般都还合乎要求、合乎标准,所完成的这一部分又包括工作中最主要的部分,完成了这一部分,工作上的根本问题已经解决,这才算是“基本上完成了工作”。尽管做完了十项工作中的九项,可是每项工作做得不完善,而且漏掉的一项偏偏是顶重要的有关键性的一项,仍然不算是“基本上完成了工作”。所以,意思是指数量的时候,最好就用表示数量的词,如“大部分”“绝大部分”等,不要随便用“基本上”。

“基本上”和“大体上”不同。“大体上”只是“毛估”的说法,“基本上”是一个更认真、更严肃的说法。一篇通顺明白、内容没有什么错误的文章,就可以说“这篇文章大体上还好”,可是不能说“这篇文章基本上是好的(或:基本上还好)”。说“这篇文章基本上是好的”,到底是“这篇文章一共十段,有八段写得不错”呢,还是“这篇文章还算通顺晓畅、没有什么毛病”呢,还是“这是篇好文章,只有个别的小地方还得斟酌斟酌”呢?一篇“基本上还好”的文章,应该是一篇好文章,只是有些枝节的不太重要的地方还不够好。一篇“大体上还好”的文章,没有这么肯定的意思,它所能肯定的只是这篇文章没有什么大毛病。“他的病大体上好转了”,这只是个普通的说法,病会不会好,还在两可之间;“他的病基本上好转了”,这是比较认真的说法,是医生的口吻,既能这么说,大概他好起来的可能就很大很大了。如果我们的意思只是毛估一下,并没有意思要表示已经经过周密的考察,已经认识了事物的本质或重要方面,那么还是用“大体上”好,在这种场合用“基本上”是很不合适的。

“基本上”是个好词,简单明了而内容丰富。一个好词要好好地用,所谓好好地用,主要的就是维持并且发挥它的特点,不让它担任过分庞杂的任务。要是“大部分”“大体上”这一类的意思都让“基本上”去表示,这个词岂不就成为一个模模糊糊没有明确意义的词了吗?

2.结合着

“结合着”也是近些年来广泛使用开的一个很好的词,但是也有滥用的现象。

“结合着”跟“一块儿”或“同时”不同。吃消炎片最好同时吃点小苏打,不能说成“吃消炎片要结合着吃小苏打”或“消炎片要和小苏打结合着吃”。小苏打和消炎片同时吃下去,当然可以减少消炎片的一些副作用;可是我们说的时候既然只在于说明需要“同时(或:一块儿)吃”,并没有意思要指出它们的相互作用,所以平常我们总不用“结合着”。同理,“要注意运动锻炼,同时也要注意娱乐休息”,这句话里用不上“结合着”,没有必要说成“要结合着娱乐休息来进行运动锻炼”之类。只有要侧重表现两种事物的内在联系,要把这样两种事物贯穿起来看待、糅合起来进行的时候,才用得着“结合着”。比如,“我们得结合着具体的工作来进行业务学习”这句话,就是有意要说明,具体工作和业务学习这两件事是不可分的,必须注意它们的内在联系,简直得当成一件事情来对待。总之,“结合着”虽然也兼指同时,可是不仅仅指同时;要是我们的意思仅在于指同时,就不要用“结合着”。

“结合着”跟“连带(的)”或“附带(的)”更不相同。“结合着”的两样事物没有轻重主从的分别。我们说“甲结合着乙”,并不是说甲是主要的,乙是次要的。“连带的”或“附带的”的事物,一定是比较次要的,至少在说话的那个具体情况之下,说话的人是把它当成次要的来说的。此外,说“连带的”或“附带的”只是说甲事物跟乙事物有些关系,并不在于指明这两样事物有多少不可分离的关系。比如,“今天是讨论本单位工作上的问题,也可以附带的说一说学习上的问题”这句话跟“今天要结合着工作(或:学习)来讨论一下学习(或:工作)上的问题”意思就大不相同。用第一种说法,是说主要的要讨论工作问题,谈一谈学习是次要的,如果时间不够,也可以不谈;用第二种说法就完全没有这样的意思。第一种说法还是把工作和学习当成两件事来看待的,它们中间当然有关系,不过这里并没从它们的关系上来说;第二种说法就指明了这两件事的不可分的关系,而且就是要从这关系上去进行讨论的。

3.具体

《孟子》上有“具体而微”的话,那个“具体”是“全体具备”之类的意思,跟我们现在用的“具体”含义大不相同。现在用的“具体”是从外国语转译而来的,跟“抽象”相对,所以从前也用“具象”。“具体”就是具有形体的意思;可以看得见、听得见、闻得着、摸得着,换言之,可以由感官感觉接触得到的事物,就是具体的事物。现实环境里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一些具体的事物,这些事物构成一种情况,这情况就可以说是“具体情况”;能够反映具体情况的一些实实在在的材料,就是“具体材料”。叙述一件事情,说明一种道理,描写一样事物,如果用的都是些具体的材料,我们就可以说“叙述得(说明得、描写得)很具体”,也可以说那些叙述、说明、描写是“具体的”。

concrete原来有两个意义:一个跟“抽象”相对,一个跟“一般(general)”相对。“具体”本来只表示它的第一个意义。现在有些地方用起来倒也相当接近它的第二个意义。比如我们问一个朋友:“你在哪里做事?”他说在中央某部。我们又问:“在哪一部门?”他说在某司。我们可以再问:“你担任什么具体工作?”这个“具体”就是“实际的”或“特定的”之类的意思,可以说是跟“一般”相对的那个意义。又如一个工作人员向领导说,他的工作中有困难。领导同志问他:“有什么具体问题呢?”这个“具体”也是近于第二个意义的,领导同志的意思是问有什么特殊的实际问题。这个用法可以算是正确的,不过要是索性用成“实际的”“特定的”“特殊的”之类,在表达上讲,似乎比用“具体”更明确些。

此外,现在也常常听见“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方”“具体的人”之类的说法,这大概是从第二个意义引申比附出来的。比如说:“小组会决定在星期六举行。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我们今天只是一般地检查我们这个单位里工作上的问题,并不是检查具体的人的工作。”第一句的“具体的”代替了“确实的”,第二句的“具体的”代替了“个别的”或“每个”。(第一句里实际上连“确实的”也不必用,单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就很好。)这种用法是不妥当的。让“具体”兼代了“实际的”“特定的”“特殊的”的任务,已经嫌负担重了些,要是再让它兼代“确实的”“个别的”“每个”的任务,它的负担就要过重了。词的负担一过重,就会模糊起来。用这个词还是严谨一点好。

4.问题

“问题”现在用得很广泛,可以表示好些个意义。除去“提出问题请人家回答”“出几个问题考一考”之类的比较原始的用法以外,最常见的用法还有这么几种:

(1)“有问题”(“没有问题”“有没有问题?”),如:“工作上有问题”“时间有问题”“这个句子的语法结构有问题”“他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等等。这种“问题”所表示的意义是“困难”“不方便”“不合适”“不妥当”“毛病”“缺点”“错误”等。因为它表示的意义多,所以往往需要有上下文,意思才清楚。比如“工作上有问题”这句话,可能是“工作上有缺点”的意思,也可能是“工作上有困难”的意思,必须有了上下文,才能推断。同样,“这么做没有问题”可能是“这么做没有困难,一定做得成”的意思,也可能是“这么做没有错,可以这么做”的意思。

(2)“成问题”(“不成问题”“成不成问题?”),如:“找房子成问题”“干部的补充成问题”“时间成问题”,等等。这种“问题”所表示的意义比较明确,大体上是“不容易”“没有把握”之类的意思。

(3)“××(的)问题”,如:“时间问题”“方法问题”“态度问题”“思想问题”“立场问题”,等等。这种“问题”大体上相当于“有关××方面的事”的意思。比如,“方法问题”就可以说是“有关方法方面的事”。这种用法最容易比附,而比附的结果往往会使话的含义不清楚。比如,“要把工作做好,得注意干部问题”,这句话的含义就模糊些,到底指的是“干部的补充、配备”,还是“干部的培养、教育”,还是“干部的使用”,还是包括这些方面在内?

除去以上三种成格式的用法以外,还有些不成格式的用法。比如,“你来,我跟你谈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一件事”的意思;“这个问题真不好办”的“问题”也是“事”(“问题”只能“回答”或“解决”,不能“办”,能“办”的是“事情”);“问题很严重”的“问题”,往往指的是“情况”(因为,“问题”有“大”有“小”,有“难”有“易”,说不到“好”“坏”或是“严重”“不严重”)。

为什么“问题”会用得这么广泛呢?大概正是因为它的含义笼统些,也比较含蓄些。说“有问题”似乎比说“有困难”“有错误”“没把握”和缓一点。说“××问题”,比如前面举过的“干部问题”,也比列举“补充、配备”“培养、教育”“使用”等容易一点。可是笼统含蓄的结果,往往会造成含混,而有些地方是不容许含混的。所以,在需要明确而且可以明确的地方,还是用一些更明确的字眼好。无论如何,我们不能用“问题”来偷懒。

除了上面说的方言土语词、文言词、模糊词之外,还有外来语、专门术语、同行语几个问题,有的在后面各章里会提到,这里就不一样一样地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