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大型跑团现场

随着奥罗登无预警的死亡——亦即预言破灭之年的到来,曾经被称为萨科瑞斯的地方被深渊的裂隙逐步吞噬,最终化为深渊魔物的乐土。

它们已经占据这块土地接近一个世纪,无数妖妄邪佞的怪物漫步在这块血红色的荒土上,毁灭它们所见的一切,并在身后留下无尽的死亡与静默。

近百年来,蒙蒂维发动了四次大远征,结果却一次比一次更加失败,甚至几乎导致了远征军的分裂。

第四次远征的失利近在眼前,这只善良的军队如今的士气已低落到无可附加,绝望的氛围笼罩着坎娜布利。

邪教徒与叛节者闻风起舞,恶魔在守护石的边界之外蠢蠢欲动,等待着践踏圣城的应许之日到来。

然而,无论黑暗多么深沉,总有一点希望留存。。。。这点点希望的星火终将成长茁壮,最后化做荡平一切邪恶的焚天大火。

来吧,拿起剑!远征军的英雄啊!你的敌人就在深渊!此刻就让你的怒吼响彻世界之殇,让你正义的怒火烧尽一切吧!

“热闹倒是挺热闹的,但是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伤脑筋呢。”作为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林云并不是很喜欢嘈杂的环境,然而此时此刻。

他所在的地方却是一个复古式石砖构成的广场之中,伴随着一些吟游诗人在那奏响着各种各样的乐器,倒是让林云感觉有一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加上周围这最少上千人聚在一起,他们的身上基本上都穿着类似于古代西欧风格的服饰,其中有华贵的服饰,有看上去比较粗糙的服饰,当然,更多的是穿着各种各样的铠甲,或是皮甲,或是锁甲,或是全身铠甲。

可谓是全副武装。

虽然说大部分都在外面穿着略显喜庆的衣服,但是看起来,还是有一种杀气腾腾还有一阵阵压抑的感觉。

明明这是庆典,但是林云放眼看去,却是有种强颜欢笑的感觉,眼神中都透露着一抹苦闷,阴沉。

不知道的人怕不是要以为是大型中古COSPLAY现场呢。

那叽叽喳喳的声音,更是让林云有种头痛欲裂的感觉。

突然之间一阵尖叫声传来。

林云下意识地将头就转了过去。。。。。好家伙,只见在这样大庭广众之下。

一个拿着一把巨斧,穿着皮甲,但是。。。。。却是没穿下半身裤子的家伙出现在那里。

林云下意识地就捂住自己的头了。

很显然,这家伙应该也是玩家,身份跟他一样。

只是这家伙大概是只知道买装备,但是却是忘记了,这是一个真人版本的角色扮演,除了买装备,还要买衣服,买粮食,买水什么的。

就比如说,现在摆放在林云面前的这个草莓巴菲。

因为他在背景上面就连“坐在这里,吃着草莓巴菲,一脸郁闷地看着周围看似繁华的景象。”这样的话都写进去了。

所以他这一进来,直接就有草莓巴菲吃了,当然,该扣除的3个铜币还是要的。

除了那个粗心大意的家伙之外,就是不知道这里还有多少玩家在。

也不知道玩家多的话,是说明难度高,还是说会提升难度,又或者是,这仅仅只是筛选。

然后是的,跟他一样都是玩家。

虽然说这个所谓的玩家,他们大概也不是自愿过来。

他本来不应该出现在这里,但是命运,或者应该说让他无奈的,自称为无情的跑团机器人的一个大光球让他出现在这里。

作为一个桌游店的老板,兼职小说家,本来今天,他应该是关上自己家桌游店的门,然后回家写小说。

但是就在他关上闸门的瞬间,新世界的大门却是打开了。

姑且叫做新世界的大门吧。

当林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出现在一个一片漆黑的空间之中,然后这个十足隔壁空间主神的大光球直接就告诉他。

“欢迎来到开拓者空间。”一个毫无感情,非常书面化的声音直接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作为一个小说家,面对任何的事情都不要慌,因为慌张是没用,再夸张的剧情,在他的脑海中可能都已经经历过了无数遍。

所以他非常冷静地直接说道,“能说一下这个空间是啥吗?”

这个大光球没有任何回应。

但是紧接着,大量的信息却是直接涌入林云的大脑之中。

好家伙,还真是方便省事,直接入脑啊。

啊,感觉要爆炸了,要裂开了,不行了。

咳咳,在眩晕了好一会之后,林云这才稍微晃了晃脑袋。

在闭上眼睛稍微整理了一下得到的情报,然后总结出来的结果就是。。。。。

这个空间有点类似于真人版的TRPG跑团游戏之中的开拓者游戏。

所谓的TRPG可以理解成就是桌面角色扮演游戏,俗称跑团。

意思是在桌面上,通过制造一个角色,然后根据其人物设定扮演其中的角色进行游戏的一种方式。

通过切换不同的地图,或者是应该说是不同的模组,扮演自己所创造的角色,然后经历不同的冒险,不同的人生。

这就是开拓者,当然,林云更加习惯称之为PF。

而开拓者算是这种桌面游戏之中,比较典型也比较特殊的一个游戏方式。

PF严格来说属于DND体系,也就是西方比较闻名,也比较传统,牵扯到各种西幻传说的“龙与地下城”这样的TRPG游戏。

因为是根据DND的3.5版本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半新不旧的规则,所以PF也有被戏称为DND3.75版本。

而这个体系最核心的体验是【神话】。角色虽然初始强度跟正常人接近,但随着逐渐强化,到后来战士可以劈开山一样大的怪物,法师可以操作时空,野蛮人从平流层跳下来连一半生命值都扣不掉。

一人战一城,强者足以敌国。

但这样的代价是,规则相对极为复杂,更有数以百计的扩展书和各种相关细节,虽然也有一些快捷开始的方式,但真正想要了解和掌握,需要的时间是以百小时计算的。

而且那个所谓的强者,最少11级以上,而现在他仅仅只是1级。

不过,林云正好就是因为对这个游戏感兴趣,所以才开桌游店。

然后和大部分只是单纯打牌,斗地主,下棋的一些桌游店不太一样。

林云的桌游店就是专门玩这个游戏,虽然说,大部分的时候还是只能够玩DND5E版本。

没办法,PF实在是太复杂,加上如果有老手,大佬进行堆叠,利用规则之中能力的叠加,数据比较容易膨胀,对于新入门的萌新来说太不友好。

最经典的情况是,萌新看着自己的角色打出20多点的伤害,而且一回合只能够动一下。

大佬已经用了好几个能力,然后一下伤害80多,这很容易对萌新造成毁灭性的冲击。

当然,也有像是林云这样,在看到这样毁灭性的冲击之后,反而入门PF的家伙。

正所谓打不过就加入。JPG

总之,简单易懂的DND5E是最适合拉萌新入门。

当初林云就是从这个DND5E版本开始玩起来,最后在一些老前辈的推荐之下,还有就是接受了一波洗礼,直接就玩更加刺激,也更加灵活的PF。

不过,虽然说比较熟悉,但是林云依旧还是非常仔细地阅读,并且记忆脑海中得到的东西。

没办法,虽然说大部分的情况下,跑团都有固定的规则书。

但是在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会根据DM,也就是地下城主人,或者翻译过来就是GM的主持人进行一些规则上的调整,当然,更多是对模组的修改,更甚至是魔化。

为了照顾新手,其实大部分的模组都是属于基础难度。

所以了解每一个DM的房规,可谓是重中之重。

因为这可能会救你一命。

尤其是现在。

一个完整,并且充满细节背景,人物的设定,非常重要。

最少现在的林云,凭借着现在这一个还算骚气的形象,在这里却是显得非常自然,甚至还能吃一下草莓巴菲。

话说如果等一下有战斗的话,这吃完凉东西,然后运动,应该不至于闹肚子吧。

银白色的短发,蓝色仿佛宝石一般的眼睛,白暂的皮肤,看上去倒是有些细皮嫩肉的感觉。

帅气和痞气并存的面庞。

稍微握了握自己的肌肉,非常结实。

身上穿着的是红色的大风衣,在里面则是黑色的典礼护甲,主体是黑色的皮革,正中间有几条金属条挡在重要位置,身下穿着的是红色的皮裤。

看起来就略显骚气的感觉。

配合上背后一把看起来略显威武,带着骷髅头,长1.3米,宽0.1米的大剑,看上去像是那么回事一些。

是的,一个非常让人熟悉的形象。

是的,载具杀手里昂,啊不对,是恶魔猎人但丁。

因为林云不太确定以后会不会回去原本的世界,然后被人认出来,进而针对他。

所以林云索性改头换面,甚至就连名字上也做出了变化。

考虑到说不定会有一些预言,更甚至是针对名字的诅咒。

所以林云在设定上是以但丁的名字作为表面的名字,但是实际上名字却是托尼.斯塔克.里昂.雷德格雷夫.肯尼迪.斯巴达.达克莱恩.恩奇都.杜明克.克里斯这样奇特的名字。

反正按照这里的习俗,祖上有人有这样的名字,就能够好像套娃一样叠上去。

这叫叠BUFF。

这样即使是被侦测到,也只会以为是出了什么问题,因为看起来总会有种不明觉厉,充满吐槽感觉,并且看起来非常混乱。

其中托尼.雷德格雷夫是原型但丁曾经作为雇佣兵的名字,然后里昂.肯尼迪是原型但丁的原型名字,斯巴达是原型但丁父亲的名字。

反正看起来就很像一回事,但是实际上就很混乱的感觉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