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长达八年的暗恋里,我们兜兜转转了许久。
还记得那场酒会上,我问过你,如果我比她早点出现在你的身边,你会不会喜欢上我?你的答案是会。
我想如果我们遇见的时机刚好,会不会陪在你身边的是我呢?那年的月色何其温柔,少年是何其的惊艳,在这路遥车马急的城市里,爱一个人又何止三五年。
我喜欢羊城,正所谓“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其实只是因为你是那座城市里的少年,我才会记住羊城,毕竟我来自粤B的少女。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没有那个女孩比我先出现在你身边,你没有那么坚定你和她的爱情,会不会有那么一秒钟,我是有希望可以和你走下去的?
人要错过多少次,兜兜转转多少次,才可以看清,才可以找到那个陪你走完一生的人呢?最近不是很流行一句话吗?“这次,我站在雾里连自己都看不清”,那什么时候,我才会“大雾散尽,有人爱我”呢?
我本来可以在那几年里与你彻底断了联系,但是我舍不得。所以你三言两语在我心里又起了风,越来越大,无法停歇。
很幸运的是,我拿过你的球服,你给我讲过数学题,给我接过水,也替我说过话,我揪过你的头发,你告诉我不要和什么样的女生玩,所以能不能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因为这些本身就已经印在了我们彼此的青春里,闪闪发光。
在你告诉我,你在等人的时候,我的青春就结束了,爱也留在了那年盛夏,只是没有可以彻底抹去的办法,也只是怪自己太贪心了。
即使后来呢,我们在相隔很远的城市里,过着自己的生活互不打扰。七八年前的故事了,我还总是不愿意翻篇,还是好想你,车窗起雾时写下的名字,发呆时偶尔也会想起我们以前的回忆,看到一个很像的背影,我都会很想过去确认是不是你。
所以人在年少时遇到太惊艳的人,总是不太好的。
窗外偶尔有个相似的人走过,都会下意识的觉得你是不是要来到我身边了,我会恍惚是不是我们回到从前了。
直到最近,我收到了你和她结婚的邀请函。
我坐在台下,看着她的父亲,亲手把她的手放到你手上,看着你们读对彼此的誓言,彼此相视而泣,交换戒指,深情拥吻。
我在台下默默祝福着你们,你是我的整个青春,到现在,我的青春结束了。
执着到现在终于可以放手了,我想要很久的那个位置也有人占了,风很轻吹翻了那页的书,我的意思是翻篇了,故事该结束了。
不长不短是八年,没有任何波澜起伏,平平淡淡是我的青春。这八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幻想,不在做假设,幻想我比她早遇到你,假设你们到最后没有走到一起,会不会有那么一瞬间,我是有机会的呢?
人要执着多久才可以放手呢?
我想是亲眼看着他牵起另一个女孩子的手走进婚姻的殿堂,那一刻就会放手。
是那场青春的经历者,是我故事里的主角,是只有我深陷进去了的故事,是最后我的暗恋,以你们的幸福为结尾。
是几千字就可以写完的短短的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