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留着中分长发的男人,穿着黑色的高领衬衫,银灰色的高腰裤,用一条彩色的丝带做腰带,衬衫的袖子卷至臂弯,露出精瘦的手腕,腕子上带着精美的男士手表。
男人衣着讲究,散发着儒雅文静的艺术气质,他推开一扇玻璃门,门扉上的风铃,发出叮铃叮铃的悦耳旋律。男人身上的香水味和店内烟火缭绕的气息十分不搭,衣服、头发丝都沾上了热辣的火锅味儿。
“哟,哥们儿,你们这是灌了多少猫尿啊~”男人一张嘴,就将一身的艺术气质砸碎了扔在地上,再踩两脚。
曹羽整个人靠在椅子上,两手搭在身侧,双眼无神的看着头顶的天花板,修长的脖子上喉结凸起,像一尊陷入沉思的雕像。而实际上,是因为在火锅店里熬了一天一夜,肚里喝饱了啤酒,口腔里全是火锅味,思维和肉体都被慵懒禁锢住了,他连眼皮都懒得眨,甚至觉得呼吸吐纳都是一件讨人嫌的烦心事。
王爵刚从洗手间回来,他把昨天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吐到最后只剩下淡黄色的胃液和苦水……
王爵用清水洗了脸,发丝和脸侧不断的往下滴着水珠,他在中分长发男的后背上拍了一巴掌,顺便把手上的水全蹭在了中分长发男的衣服上。王爵的嗓音带着宿醉的沙哑,说:“怎么才来?”
中分长发男正在吃一筷子肥羊肉,突然挨了王爵一巴掌,立刻被呛的眼泪鼻涕横流,他抽出纸巾捂住自己的口鼻,等气息平稳了,立刻对着王爵张牙舞爪,愤愤不平的骂道:“死木头,我和你说过多少次了,老子现在可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别他妈的动不动就打老子!”
王爵朝后一仰,避开中分长发男挥来的爪子,然后一个简单的擒拿术,将中分长发男的胳膊拧到背后。
“啊痛痛痛!王哥,快松手松手,我胳膊快被你拧断了。”中分长发男,求饶道。
曹羽支起自己的脖子,他睁着布满红血丝的眼睛,勾起嘴角冷笑了一声,“齐帅,你就是记吃不记打。”
他打量着齐帅这一身极富艺术气质的行头,颇为嫌弃的说:“你穿的这是啥,怪模怪样的。你穷的连条裤腰带都没有吗,拿条女人的丝带绑裤子,恶不恶心。”
王爵的手一松,齐帅拯救出自己的胳膊。他揉着自己酸麻的手臂,瞪了曹羽这个莽夫一眼,“你懂不懂什么叫艺术~我今天受邀参加了一场时尚盛典,我不把自己捯饬捯饬,那帮眼睛长头顶上面的大明星,谁会多看我一眼啊。还有,我现在可是一家报社的副主编,在影视圈也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儿,你们这两个暴力男,以后别老揍我,听到了没有?”
曹羽掏了掏耳朵,假装没听到,他一点面子也不给老朋友,直接揭穿了齐帅的真面目,“什么报社的副主编,你就是个狗仔,还非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俗,太俗了。”
“狗仔怎么了,360行行行出状元,你看不起狗仔,小心遭雷劈啊。”齐帅皱着鼻子,还是年少时那个调皮的坏小子模样,不知五年过去,他是否还记得自己的初心。少年心性,纯粹而无垢。
“啤酒还是白酒,选一样?”王爵一手啤酒,一手白酒,让齐帅选择。王爵眼角下的那粒黑色的小痣,颜色更深了几分,褪去少年的青涩和稚嫩,他的面容上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苍劲,薄薄的嘴唇如利刃一般棱角分明,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更显得他历经了风霜。
齐帅连忙摆手,“都不要,我只喝果汁。我开车来的,不能喝酒。”他的语气里有一分洋洋得意,刚买的新车,趁这次机会,他可以在几个老哥们面前好好炫耀一把了。想起高二那年,齐帅和米尺、曹羽、王爵去自行车行,他遇见了那辆梦寐以求的山地车,黑白两色的搭配,在齐帅的脑子里萦绕了太多年……米尺当年对他讲的话,他一直记在心里。
“想要山地车,就让自己快快长大,等你自己能挣钱养活自己了,想买多少辆山地车就买多少辆山地车。”
他现在能靠这份工作,养活自己和自己的小家,现在的日子对于他而言,就是最幸福的日子。也许,已经变成一颗星星的齐帅的父亲,在天上看见自己没出息的儿子,一定会骂一句“臭小子”。齐帅就想做一个胸无大志的普通人,做好一个普通人,保持一颗平常心,这其实才是最难的。有多少人,忙忙碌碌一生,就想让自己活得不那么像一个普通人,但走到人生的拐点,蓦然回首,才发现,原来当一个平凡而幸福的普通人,才是最难得而珍贵的事情。
“您有一条讯息未读。”王爵的手机突然发出一声提示音。他从皮夹克的口袋里掏出手机,点亮手机的屏幕,看到发信人的名字时,王爵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五年的时间,孤独的向着身在远方的米尺,发送了数千条永远得不到回复的短信,有时是在梧桐树下摘到了一棵四叶草,他便用相机记录下这一刻的心情,然后发给米尺,短信还是老样子,只显示已读却没有任何回复;有时是一场不期而遇的大雨,他拍下一处泥泞的水洼,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但总会忍不住将生活中点点滴滴的画面,分享给那个独一无二的圆脸女孩,这样便能让他觉得,米尺虽然不在他的身边,但米尺的一抹影子一直陪伴着他度过了一千多个日夜。
这种无声的分享,总是报喜不报忧的,他有时会在执行任务时负伤,胳膊上打着石膏,他也要拍下一张画着笑脸的窗外的蓝天白云,他知道,米尺即使不回复他,但她每次都会仔细的读完他发来的每一张图片和每一个字,他想向米尺分享的是,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略的细微,以及细微中的喜悦,和“今晚月色很美”这句话背后,被他藏起来的深入骨髓的思念。
这思念是一千多个日夜里,无数个不经意间的驻足和回眸。
我总会忍不住幻想,能在人山人海的地铁,和街道的转角,与你偶遇。我要紧紧抱住你,再也不给你机会从我身边溜走。就像你突然的出现,和突然的不辞而别,你可不可以再突然的回到我的生命里,这是我曾经对着划过天际的流星许下的愿望。这是王爵的心声,也是他的誓言。
曹羽察觉到王爵的异样,便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王爵呆愣愣的看着他,像个迷茫无措的小孩……“是米尺,米尺给我发来了一条讯息,是一个地址,让我立刻赶过去见她。”
曹羽探过身,在王爵的手机上看到了那条讯息,他立刻低下头用自己的手机搜索米尺发来的地址,是一个废弃多年的搪瓷缸厂!再看王爵,还沉浸在似梦非梦的酒醉里。曹羽伸手在王爵眼前打了一个响指,提醒他:“醒醒,我们赶紧去这个废弃工厂,米尺在等……在等你,快走!”
这时,王爵才大梦初醒,他一手撑着桌子,然后矫捷的飞跃过了沸腾的汤锅,在四周顾客的惊呼声里,像一只离弦的箭,冲了出去。曹羽拎起背包,正准备追出去,却想起了什么,一转身,对着齐帅一抬下巴,“你不是开车来的吗,把车钥匙给我,还有记得买单,开发票,我给你报销。快点儿,车钥匙给我。”
齐帅赶紧把车钥匙牢牢抓在自己手里,这可是他新买的宝贝车,怎么能交给曹羽这个汽车杀手,这鳖孙短短五年时间撞坏了多少辆汽车,他自己心里没点儿逼数吗?再说:“你和王爵都喝酒了,不能酒驾!我亲自当司机送你们去,正好我也好多年没见老大了,贼想她。你等我用手机付完款,最多五秒钟……”
“好了没有?”曹羽催促道。
“马上就好……卧槽!你和王爵,你们俩吃的是黄金还是火锅,花了我三千块啊,我这个月四分之一的工资被你们吃没了。”齐帅看着手机上显示的付款金额,肉疼的想哭,心里暗暗痛骂曹羽和王爵这两个败家子。
“好了就赶紧走,饭钱我回头还你,快点儿!”曹羽丢下还在心疼饭钱的齐帅,他追出门去,却没看见王爵的影子,这小子速度可真够快的,完全没想过要等一下他。
齐帅跟了上来,他指着火锅店门口那辆崭新的红棕色汽车,骄傲的说:“瞧见没有,我新买的车,漂亮吧。”
“漂亮你个大头鬼啊,赶紧上车!”曹羽现在可没心情和齐帅磨叽。
齐帅发动了汽车,他搓搓手,握住了方向盘,被皮革包覆的方向盘,手感极好。坐在副驾驶的曹羽,直接一脚踩在了齐帅的脚面上,汽车在加速力的驱使下,飞驰而去,险些与一辆迎面而来的汽车相撞,吓得齐帅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冲着曹羽大吼:“你这个傻逼,想害死老子啊!”
“闭嘴,看路看路,开快点儿。”
“你瞎啊,限速的牌子看不见,这他妈是在市区,又不是在高速,快个屁!”
“来,让我来开……”
“都说了不能酒驾,给老子坐边上老实呆着。莫挨老子的新车,刮掉一块车漆,老子都要宰了你!”
“你至于吗,不就一辆车吗,撞坏了我赔你。”
“滚滚滚,曹羽,我发现你现在穷的只剩下钱了,操!”
“哈哈哈哈哈还真是,再开快点儿,快!”
“滚一边去,别影响老子开车。”
一路上,曹羽和齐帅这对冤家的吵嘴声,就没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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