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三天,该干点什么呢?”
“洗脚?”
“不行啊,都洗了三年了…”
张三看了眼自己的脚,倒是养的白胖,摇了摇头,把这个想法压下去。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那个人干了些啥?距离世界毁灭还剩三天,要不睡三天?
……
车水马龙的大街,清晨高峰的人潮,繁华都市的气息就这样近在眼前却又那般遥不可及。
走过一座座建筑物,穿行一条条大道,吵闹声不绝于耳,张三从未这般细腻的观察过一座城市,也许当一个普通人很好。
“三个橘子要两光币?不是零点二一斤吗?”
“是零点八一斤,是你听错了!什么时候零点二一斤?还没到那个季节!”
“那我不要了!”
还是世界毁灭了好,张三扫兴的离开超市,心想这些奸商都是该死,自己日日夜夜呕心沥血的上班工作,十多年的刻苦学习,到头来还不如去当个倒卖水果的小商贩子。
倒不是张三看不起这些经商的买卖人,有着修罗的一缕真灵,张三看这世间的一切眼光皆是万物平等,无论任何人,都没资格让张三折腰,没有比张三更公平公正的眼光了,起码这个世界没有。
张三之所以气愤的是小时候被灌输学习服务于大众,长大后却又成为一个没有自由意志的傀儡,打工人打的不只是光币,还有张三自己的脸。
小时候的读书高,到大时候光币至上,既然勤劳致富,劳动最光荣,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平等,那么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做个当个商人,最低也是个水果贩子,少走这三十年弯路多好。
张三骨子里能够忍受不公平,毕竟这个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可是修罗是谁啊?曾经差半步成神的人物,有修罗的这一缕真灵存在,也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了张三。
修罗愤怒的源自于欺骗,哪怕现在只是一缕真灵,可依旧不容忍任何形式意义上的欺骗,那些以大义之名行小事的人,在修罗色眼中,都该下地狱,入滚烫油锅,反复煎炸至两面金黄。
张三小时候家里曾经有一片果园,后来要建什么狗屁工厂强行给拆掉了,每个月补偿两百光币。
在水果园里那般廉价的东西,换个地方就摆上了高价,霸鸡哥说的不错,人心叵测,没有必要去同情那些比自己活的好的人,泛滥的爱连那些烂在地里的橘子都比不上。
张三摇着头走出来商场,心想有这钱还不如去洗脚,什么东西!
“唉……”
常年窝在家里,不晒太阳的时候,难免感到阴沉,可谁说站在太阳底下就看不见黑暗了呢?
世界末日来临,并非谣传,因为张三知道自己师父的性格,霸鸡哥不是喜欢开玩笑的人。
霸鸡哥应该是那种喜欢自在的人,好像从未听过霸鸡哥发过牢骚,霸鸡哥可能是不屑于批判这个世界吧。
张三想着想着,离城市中心越来越远,直到夕阳西下,张三徒步爬上山巅,眺望整个世界。
左边是一望无际的海岸线,右边是繁华都市,张三累的气喘吁吁,左顾右颁也没找到石头,直接一屁股坐下。
活了三十三年,从未登临此地,张三突然感觉,这座城市对他而言,实在陌生,整个世界也是如此,并不真实,他虽然生活在这里,但从未有过归属感。
“三…你在干什么呢?”
霸鸡哥的声音传来,张三警觉不对劲。
“我?我爬山呢!倒是霸鸡…哥…你在干什么呢?”
“我?我没干什么呀!啊…我在跑步呢!”
跑步?张三轻蔑的笑出了声,霸鸡哥说这话谁信?多么大的人了,也不害臊!
可霸鸡哥的身体好像确实比自己这副身体要年轻?张三今年三十三,霸鸡哥好像才二十几,嘶…早知道当初施展附身术的时候就找个富二代了!
呵、tui
张三摇了摇头,强行中断这些不相干的事情。
“爬山?你在家宅三年,身体素质还能支撑你爬山?你没骗师父吧?我听你这喘着粗气的声音,不像是爬山哈?”
“……”
张三无奈的摸着额头,寂寞没摸到,倒是摸了一脑门子的汗水,张三长叹了口气,心想霸鸡哥你这是何必呢?没揭穿你就不错了!还在这里乱扣锅?也就看在你是修罗之师的面子上不跟你一般计较。
“我说你想好了没?屁大点事,想半天!”
听着张三默不作声,霸鸡哥也没计较。
“……”
是是是,知道霸鸡哥您吊炸天,世界毁灭什么的都是洒洒水,眼睛一闭,连灰都不剩,骨灰盒钱都省了呢!超级环保啊!这才是清洁能源应该干的事!
张三很想反驳两句,但是又不敢过于逾越,毕竟师徒关系在这里摆着,万一霸鸡哥真的生气了,再甩过来一个不尊师重教的帽子,以张三这个小身子骨恐怖吃不消。
“今晚我请客洗脚,老地方见!”
“呼…”
霸鸡哥的声音消失,张三长吁短叹,摇头晃脑的起身,神情复杂严峻,内心难以表达。
哎,不对?刚刚霸鸡哥说他请客?假的吧,肯定是自己听错了!可常言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不赌一把?反正还三天就世界末日了,有什么好怕的?大不了自己掏钱!淦!赌一把!
张三独立山巅,回首脚下的路,他有些后悔登临此地了,没什么事情装什么哔啊!现在下山怕是赶不上公交汽车了!
距离世界毁灭仅剩三天?好像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在霸鸡哥的熏陶下,张三卷起裤腿,咬着牙,硬着头皮就往山底冲。
……
繁华都市,灯光普照,这个世界有你显得很美好,只是不能陪着你……
紫玫瑰,真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还记得那一杯魔鬼治愈,让人醉生梦死,意兴阑珊,可惜治愈的了魔鬼,治愈不了我爱你的那颗心。
张三路过了这间酒吧,第一次与紫玫瑰相识的地方,第一次饮下相思之苦的地方。
霸鸡哥约见的地方,就在这间酒吧后面的那条街里,也是第一次和霸鸡哥洗脚的地方,哦,不,是陪霸鸡哥修行的地方。
也只有这个地方才算得上霸鸡哥口中的老地方,因为自从当年去过一次后,就再也没去过。
霸鸡哥的意思是,洗脚不能只在一个地方,要多换几个地方体验一下,美其名曰:博爱。
张三深吸一口气,还是没有推开酒吧的那扇门,反过头朝着巷子后走去。
尽管张三知道只要推开门走进去能够看见紫玫瑰,可那又如何,看了一眼,想要的就更多了,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只会让自己徒增悲伤罢了,自己终究不是那个娶妻生子、默默变老的人,几次的鱼水之欢,终究无法用一生来偿还。
“这就是你当渣男的理由?”
兜兜转转,又回到起点,霸鸡哥的话还是一针见血,令人刺痛心肺,自己又当又…竟然大言不惭的说别人,还是一如既往的不要脸。
张三也是习惯了,默默享受着抚摸…霸鸡哥请客洗脚…针不戳,舒服程度加倍!
“想好了吗?”
“想好了,这一次,我修仙,不成神了,还请师父出手,别让这世界毁灭了!”
修神与修仙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曾经修罗就问过师父这两者有何区别,得到的回答也是通俗易懂。
修仙,顺天道而生。
成神,逆天道而行。
走到仙路尽头与走到神路尽头的差距并不明显,两者拿来比较的话,都是普通人,只不过战力略有差别。
如果仙路尽头算是一位考取功名的读书生,那么神路尽头就是一位叱咤疆场的武将,这之间的差距顶多这么大。
成神之路千难万险,一步一坎,九死一生,成神后的战力也非仙可比,相对而言,成仙则要容易一点,只不过成仙遥遥无期,费时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