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苔丝》
小说有两种写法。第一种,写之前列好大纲,开头、发展、高潮、结尾,样样安排妥当,然后下笔,一节一节推进,像砌砖墙。第二种,因一个印象,一句话,突然有了兴味,于是抓起笔开始写,任人物情节自己发展,像种一棵葡萄。
托马斯·哈代写作《苔丝》时,用的是哪一种方法呢?很大可能是第一种。《苔丝》虽然读起来流利,但故事的结构非常稳固,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苔丝初涉世事,十几岁的年纪,天真烂漫,质朴动人,但因为一连串的不幸,她被纨绔子弟亚雷克·德伯维尔诱奸于森林。她的生命还未真正开始,似乎就开始走向枯萎。
第二部分,苔丝离开了伤心的老家,去到一个农场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遇到了一个牧师的儿子克莱尔,这位克莱尔读过不少书,对传统的宗教和道德都不怎么喜欢。苔丝与克莱尔互生好感,一场爱情已经降临,但那个难题还横在苔丝的心中,如果克莱尔知道了她曾经被诱奸的事实,还会爱她吗?
第三部分,苔丝与克莱尔终于结婚。在结婚的当晚,苔丝坦白了自己的遭遇,克莱尔态度大变,与苔丝分居,一个人跑到巴西去。苔丝成了有名无实的克莱尔太太,一面艰难地养活自己,一面盼望克莱尔能够回心转意。
不料,克莱尔没有等来,亚雷克·德伯维尔倒是又出现了,这位花花公子狂热地皈依了宗教一段时间后,死缠着苔丝不放。因为家庭的危机,苔丝终于被亚雷克·德伯维尔搞到了手。而这时,克莱尔想通回来,一切已不可挽回。苔丝与亚雷克·德伯维尔争吵后杀死了亚雷克,与克莱尔逃亡,然后被抓,处死。
读《苔丝》,开始轻松,最后沉重。这是个实实在在的悲剧。悲剧不是惨,而是一环扣一环的无能为力。这所有的无能为力,关键点在于如何回答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孩被强奸,她还是纯洁的吗?
克莱尔面对这个问题,不知所措,选择逃离。虽然他有着先进的思想,然而一旦事出意外,他又变成了习俗和成见的奴隶。正是因为这一成见,苔丝走向了最后的毁灭。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看完,人不忍,才感到被打碎的东西珍贵。
在这本小说里,苔丝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她美丽大方,勤劳勇敢,还有一种与大自然相契的生动。然而,她的美丽为它带来了灾难,这是她的错吗?她遭遇了灾难后,这责任需要由她自己来承担吗?读完这本书,即使是再没有同情心的人,也会看到苔丝的无辜,会看到陈旧道德的蛮横。哈代让苔丝死了,她终究没有得到一个团圆的结局,但她的死,更提醒了读者,她的遭遇是不公的,是没有道理的。
令哈代没有想到的是,1891年《苔丝》出版之后,虽有好评,但更多的是批评指责他道德堕落,毁坏人心。原来,卫道士在哪个国度都是一样的。
终究,人们还是走过了那个时代。胡适在二十年代已经指出女子被强暴所污并非有损贞洁。然而百年之后的今天,有时看新闻,却还能看到不少陈词滥调。这种滥调,竟然还存在于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之中,说起“处女情结”,女人的贞操,仍然信誓旦旦,如清朝的老爷,没有半点进步。
木心说得好,我们面对两种贫困:知识的贫困,以及品性的贫困。知识学问可以伪装,品性伪装不了。“哈代的小说里有耶稣的心,无疑可以救济品性的贫困。”更具体地说,哈代的小说,有着深厚的道德情感。虽然行文非常缓和,读起来优美华贵,但内里却十分坚硬,或者说勇敢。
不过,《苔丝》在国内的遭遇似乎并不太好。不仅看过的人数远远不及《简爱》,就连评分也比《简爱》差许多。就之前一路看过来的英国文学来说,简·奥斯丁和哈代,无疑是深厚而博大的,有滋养心灵的作用。艾米莉·勃朗特是真正天才,只有这一个。夏洛蒂·勃朗特和狄更斯,好看是好看,相比于前面几人,不免矮了一截。
这一番英国小说,光是主人公的地位变化,就非常有意思;形式的变化,更是了了在目。还是那句话,将这些小说一部部串起来看,心中的图景会豁然开朗。
至于《苔丝》,它非常好读,一切都刚刚好,还没有现代主义的过分自觉,同时包含着道德情感,真挚灼热,一切徐徐展开,带动你的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