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急诊处理
在急诊临床工作中,一般把腹痛分为最早出现、最突出的症状;先腹痛后伴发热;腹痛程度严重;疼痛部位及压痛点明确,且拒按;腹式呼吸受限或消失;腹膜刺激征明显者称为外科腹痛。把先有其他症状如发热等,而后出现腹痛;腹痛程度较轻、痛无定处、无拒按;腹式呼吸不受限,无腹膜刺激征者称为内科腹痛。先关注患者是否属于危重情况,需要作何紧急处理。无论诊断是否明确,均应考虑患者有无急诊手术,包括剖腹探查的适应证。如果暂时不需手术,应在观察过程中把握中转手术的指征。
(一)危重病情的评估
1.患者出现血压降低或休克、急性弥漫性腹膜炎,伴有脉速、高热或体温不升、烦躁、冷汗等严重感染中毒症状,白细胞明显升高或降低,中性多核细胞增多等。
2.黄疸伴高热患者,如胆道系统严重感染,容易发生感染性休克。
3.对呕吐、腹泻,出现脱水征,持续尿少患者,有明显体液、电解质紊乱或酸碱平衡失调,氧合指数降低应警惕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
4.腹部手术后近期出现急性腹痛,多数与手术有关,如出血、吻合口漏、肠梗阻等,少数是腹腔内暴发性感染(如产气性细菌感染)、手术后急性胰腺炎或血管栓塞导致器官梗死等,病情多严重且复杂。
(二)外科急性腹痛的处理原则
需要急诊手术的常见疾病有急性阑尾炎、化脓性梗阻性胆总管炎、化脓性或坏疽性胆囊炎、溃疡病急性穿孔伴有弥漫性腹膜炎、绞窄性肠梗阻、肝癌破裂出血等。凡诊断明确,非手术治疗不能遏制病情发展者均应急诊手术,以免错失最佳的抢救时机;尚未确定腹痛病因者,应遵循下面原则处理:
1.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1)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和意识状态。
(2)心、肺、肝、肾功能。
(3)腹痛部位、性质及伴随症状的改变。
(4)体征变化、新体征出现。
(5)实验室及其他检查的再次复查。
2.对症支持疗法
保持水、电解质平衡平调,抗生素控制感染,疑诊肠坏死及肠穿孔时,禁用泻药及灌肠。
3.慎用麻醉性镇痛药
如吗啡、哌替啶(杜冷丁)等,以免延误病情或造成严重后果。
4.手术探查
应严格掌握适应证,下列指征可考虑行手术探查:
(1)在密切观察下,非手术方法治疗无效,腹痛不缓解,体征不减轻,患者一般状态恶化。
(2)腹腔穿刺有不凝血、胃肠内容物或胆汁等,疑有腹内脏器出血不止者或疑有消化道穿孔及肠坏死者。
(三)内科急性腹痛的处理原则
1.明确病因的内科急性腹痛
(1)解痉镇痛,缓解症状:
可用吗啡、哌替啶、阿托品、间三酚等。
(2)抗酸制剂:
如质子泵抑制剂及组胺H2受体阻滞剂治疗消化性溃疡、胃炎等。
(3)对因处理:
如生长抑素治疗急性胰腺炎、肠梗阻等。
2.病因不明的内科急性腹痛
(1)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2)对症支持治疗,禁用麻醉性镇痛药,以免掩盖病情,贻误诊断。
根据病情需要将患者转入消化、胃肠、肝胆、胰腺、心血管等专科病房或ICU作进一步诊治。
(四)诊断不明确的腹痛治疗
1.无明显腹膜炎患者一般情况较好,可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变化,反复检查重要脏器功能情况和腹部体征变化。同时给予必要的治疗,包括输液、应用抗生素,必要时行胃肠减压及各种必要的辅助检查。未明确诊断前,慎用吗啡类镇痛药,适当选用解痉药,不能排除肠坏死和肠穿孔时,禁用泻药和灌肠。积极纠正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观察期间定时重复检查患者,有可能逐步明确诊断。诊断不明应嘱随访,病情较重者切不可轻易让患者离院,以免延误治疗。
2.诊断不明确,腹痛持续加重患者剖腹探查手术指征:
(1)弥漫性腹膜炎而病因不明者。
(2)腹膜炎刺激征经观察无好转,反而恶化或加重者。
(3)腹部症状和体征局限,但非手术治疗后范围不断扩大和加重者。
(4)腹腔穿刺抽出不凝固血液,伴失血性休克或休克再度出现者。
(5)疑有空腔脏器穿孔无局限趋势,且有明显转移性浊音者。
(6)腹膜刺激征不典型,观察中腹痛、腹胀加重、体温和白细胞计数上升、脉速、全身反应严重者。
(7)疑有脏器绞窄者。
(8)腹内病变明确,伴有感染性休克,尤其难以纠正或逐渐加重者。
(五)治疗中的动态评价
非手术治疗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①评价诊断是否正确,当出现新的症状、体征,或经特殊检查有新证据发现,应及时补充或修改原来的诊断;②评价治疗是否有效,治疗无效应及时调整,包括从非手术治疗转为手术治疗;③评价治疗过程中症状、体征及其他化验指标的变化规律,为判断疗效及探讨疗效机制提供依据。
急性腹痛诊治流程见图6-5。
图6-5 急性腹痛诊治流程
1.影响分类的因素来自现存指南的分类;2.现今尚无磁共振成像对急诊腹痛诊断作用相关证据的研究,但专家认为未来磁共振成像可能具有一定检测病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