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遣送离家

我们大约走了半英里路,我的小手帕全湿透了,赶车的突然停住了车。

我朝窗外张望,想弄清楚为什么停车。使我吃惊的是,我看到佩格蒂突然从一道树篱中奔了出来,爬到车上。她用双臂抱住我,使劲把我搂向自己胸口,直压得我鼻子都疼得厉害,不过当时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的鼻子疼极了。佩格蒂一句话也没有说。她松开一只胳臂,一直伸进衣服口袋,从里面掏出几纸袋点心,塞进我的口袋,又掏出一个钱包,放到我手里,但是她没说一句话。最后又伸出双臂紧紧搂了我一下,便下了车,跑开了。我相信,一直相信,她的长外衣上一定一颗纽扣也不剩了。我从四处滚动的纽扣中拾起一颗,把它作为纪念品珍藏了很久。

赶车的一直望着我,仿佛是询问我她是否还回来。我摇摇头说,她不会回来了。“那就走吧,驾!”赶车的对懒马吆喝了一声,马就听命走了起来。

这时,我已经哭得不能再哭了。我开始思考,反正再哭下去也没有用。特别是,不管是罗德里克·蓝登还是那位英国皇家海军的舰长,我记得,当他们遇到困难的情况时,从来都不曾哭过。赶车的见我有了这样的决心,就提议把我的小手帕铺在马背上晾干。我谢过他,照着他的话做了。这样一来,小手帕就显得更小了。

我现在有空闲来看那只钱包了。那是个硬皮钱包,有一个摁扣儿,里面装有三个锃亮的先令,佩格蒂显然用白粉把它们擦过了,为的是让我见了更喜欢。但是那里面最珍贵的东西,是用一张纸包在一起的两枚半克朗硬币,纸上有我母亲亲笔写的几个字:“给大卫,并附爱心。”我又被这感动得受不住了,要求赶车的帮我拿回我的小手帕。可是他说,他认为我最好还是别用它,我想我真的最好还是别用,于是我用袖子擦了擦眼睛,停下来不哭了。

我再也不哭了。不过,由于我先前太伤心了,还有余悲,有时禁不住还要剧烈抽泣一通。我们慢吞吞地走了不大一会儿工夫后,我问赶车的,他是否能送我走完全程。

“全程到哪儿?”赶车的问道。

“到那儿啊!”我说。

“那儿是哪儿呀?”赶车的问。

“伦敦附近呀。”我说。

“嗨,这匹马,”赶车的抖了抖缰绳,指着那匹马说,“走不了一半路,它就会变得比一摊猪肉还不会动了。”

“那么你只到雅茅斯?”我问道。

“差不多,”赶车的说,“到了雅茅斯,我把你送到公共马车上,公共马车再把你送到——不管什么地方。”

对这位赶车的来说,他说的话可算是够多了(他的名字叫巴基斯)——如同我在前面一章里所说,他是个性情冷淡的人,一点也不健谈——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给了他一块点心。他接过去一口就吞下去了,完全像一头大象。他那张大脸也跟象脸一样,吃点心时毫无表情。

“这是她做的?”巴基斯先生问道,他总是无精打采地踩在马车踏板上,向前弯着腰,两只胳膊分别放在两只膝盖上。

“你说的是佩格蒂吗,先生?”

“哦!”巴基斯先生说,“是她。”

“是的。我们的点心都是她做的,我们的饭也是她烧的。”

“真的?”巴基斯先生说。

他努起嘴,仿佛要吹口哨的样子,可是他没有吹。他坐在那儿,一直凝视着马的耳朵,好像在那儿发现了什么新鲜东西,像这样坐了不短时间。后来,他才说道:“没有情人吧,我想?”

“你是说糖果吗,巴基斯先生?”我以为他想吃点别的,于是直截了当地提到了关于这种点心的描述。

“是情人,”巴基斯先生说,“情人,还没有人跟她相好吧?”

“跟佩格蒂?”

“嗯!”他说,“跟她。”

“哦,没有。她从来不曾有过情人。”

“是吗?”巴基斯先生说。

他又努起嘴来,做出要吹口哨的样子,可是又没有吹,而是坐在那儿凝视着马的耳朵。

“这么说,”巴基斯先生想了老半天后才说,“所有的苹果饼,所有的饭菜,全是她做的?”

我回答说,事实是这样。

“呃,我有事要对你说,”巴基斯先生说,“你兴许要给她写信吧?”

“我当然要给她写信。”我回答说。

“嗯!”他慢慢地把眼睛转向我,说,“呃!要是你给她写信,大概你不会忘了说,巴基斯愿意,行吗?”

“巴基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了一句,“就这么一句吗?”

“是……的,”他琢磨着说,“是……的。巴基斯愿意。”

“不过,你明天又要去布兰德斯通了,巴基斯先生,”我想到当时我已经离那儿很远,就略微迟疑了一下,说,“你可以亲口跟她讲呀,那不更好吗?”

可是,他摇了摇头,反对我的这一建议,同时非常郑重其事地说:“巴基斯愿意。就是这句话。”以此来重申他先前的要求。这样一来,我也就欣然答应代他转达这一口信了。就在那天下午,当我在雅茅斯的旅店里等车时,我要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佩格蒂写了一封短信,内容如下:“我亲爱的佩格蒂:我已平安抵达。巴基斯愿意。问我妈好。你的宝贝启。又,巴基斯先生说,他特别要你知道——巴基斯愿意。”

当我答应为巴基斯先生转达这个信息之后,他就一言不发了。我呢,由于被近来发生的所有事情弄得疲惫不堪,就躺在马车里的一个口袋上睡着了。我睡得很熟,一直到我们到达雅茅斯才醒来。我们的车子径直驶进一家旅店的院子,我发现这地方对我来说既新鲜又陌生,因而原本暗暗希望能跟佩格蒂先生家的一些人,甚至或许能跟小艾米莉见面的念头,现在只好放弃了。

公共马车已经停在院子里,通体光可照人,但是马还没有套上,看情况,一点也不像要去伦敦的样子。我正在考虑这事,这时巴基斯把我的箱子放在院子里挨着标柱的人行道上(他把马车赶进院子去掉头),于是,我又想到我的箱子最后该怎么安顿呢;还有我本人,最后该怎么安顿呢。正在这时,有个女人从一个挂着一些家禽肉和猪肉的凸肚窗里探出头来,问道:“那位就是从布兰德斯通来的小少爷吗?”

“是的,太太。”我回答说。

“你贵姓?”那个女人问道。

“科波菲尔,太太。”我说。

“那不成,”那女人回答说,“没人为有这个姓的客人预付过饭钱。”

“那么是谋得斯通吧,太太?”

“如果你是谋得斯通少爷,”女人说,“那你开始时干吗说另外一个姓呀?”

我对那女人解释了其中的原因,她这才摇了摇铃,大声叫道:“威廉!领客人上咖啡室!”立即就有一个侍者,从院子对面的厨房里奔出来接待我。他发现要接待的客人只有我时,似乎显得大为惊奇。

这是一个又大又长的房间,里面挂着几张大地图。要是这些地图真的是外国地图,而我一个人流落到它们中间,我不知道会不会更感到人地两生。我手里拿着帽子,在最靠近门的一张椅子的角上坐下,自己觉得这样有点失礼;当侍者特意为我铺上一块台布,往上面放上一套调味瓶时,我想我一定羞得满脸通红了。

侍者给我送来一些排骨和蔬菜。他揭开盖子时这般趾高气扬的样子,我真怕把他给得罪了。不过他后来的举止使我大为放心,他为我在桌旁放了一把椅子,并且很客气地说,“请,六英尺的高个儿[45],来吧!”

我谢了他,在餐桌旁就了座。可是,我发现自己用起刀叉来极不顺手,一点也不灵活,免不了把肉汁也溅到了身上,这都是因为他一直站在我的对面,瞪眼看着我,弄得我每次遇上他的目光,脸就红得要命。他看到我吃第二块排骨时,就说道:“你还有半品脱麦酒呢,你现在要喝吗?”

我谢过他,说“要喝”。于是他就拿起酒壶,把麦酒斟进一只大玻璃杯,然后迎着亮光举起酒杯,使它显得很好看。

“哎呀,”他说,“好像很多呢,是不是?”

“的确很多。”我笑着回答说。我发现他这人这么讨人喜欢,心里感到很高兴。他眼睛直眨巴,脸上长满粉刺,满头的头发竖着,站在那儿,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迎着亮光举着杯子,看上去态度十分友好。

“昨天我们这儿来了一位先生,”他说道,“他长得又胖又壮,名叫陶普索耶——你也许认识他吧?”

“不认识,”我说,“我想我不……”

“他穿着马裤,裹着绑腿,戴顶宽边帽,披件灰外套,围着一条有花点的领巾。”侍者说。

“不认识,”我难为情地说,“我还无缘……”

“他来到这儿,”那侍者看着透过杯子的亮光说,“点了一杯这种麦酒——我劝他别点——可他偏要点——喝了下去,就倒地死了。这酒太陈了,他受不了。本来是不该倒给他喝的。这是真事。”

听了这个悲惨的故事我不禁大吃一惊,于是说,我想我最好还是喝点水吧。

“哦,你要知道,”那侍者依然看着透过杯子的亮光,闭起一只眼睛说,“我们这儿的人可不喜欢点了东西又剩下来。这会让他们生气的。不过,要是你同意,我倒可以代你喝掉。我已经喝惯了,喝惯了就没什么了。要是我仰起头来一口气喝下去,我想我决不会出事。你要我代喝吗?”

我回答说,要是他认为他喝下去安全的话,那就劳他驾代我喝下去;不过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千万别喝。当他果真仰起头来一饮而尽时,我得承认,我很害怕,怕看到他会遭到和陶普索耶先生一样的悲惨命运,一头倒在地毯上死去。可是,那酒于他丝毫无害。恰恰相反,我觉得他喝了之后更加精神了。

“我们吃的这是什么呀?”他一面说,一面拿起一把叉子伸进我的盘子,“不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哎呀,我的天!”他大叫起来,“我还不知道是排骨呢。嗨,排骨正好是解那种酒毒的好东西!这不是很走运吗?”

于是他一只手抓起一块排骨,一只手抓起一个土豆,津津有味地大嚼起来,我看着觉得非常有趣。接着他又抓了一块排骨,一个土豆,随后又是一块排骨,一个土豆。吃完以后,他给我端来了一客布丁。他把布丁放在我面前,跟着似乎就沉思默想起来,有一会儿变得心不在焉。

“这馅饼怎么样?”他如梦方醒似的问道。

“这是布丁。”我回答说。

“布丁!”他叫了起来,“哎呀,我的天,真是布丁!嗨!”他往前走近,看着布丁说,“你说的不会是蛋奶布丁吧?”

“是的,是蛋奶布丁。”

“嗨,是蛋奶布丁,”他拿起一把汤匙说,“是我最爱吃的布丁!瞧,运气多好!来吧,小家伙,让我们来比试一下,看谁吃得多。”

侍者当然比我吃得多。他不止一次要我加把劲赢他,可是他用的是汤匙,我用的是茶匙;他吃得快,我吃得慢;他胃口大,我胃口小;打从吃第一口起,我就远远落后,根本就没有可能赢他。我想,我从没见过有人吃布丁吃得这么津津有味的。布丁全都吃完后,他还大笑起来,好像那吃布丁的乐趣,依然留在他心中一般。

我发现他这般友好、和气,于是便向他要笔、墨水和纸张,给佩格蒂写信。他不但立刻就拿来,在我写信的时候,还承他的好意看着我写。等我写完信,他问我要去哪儿上学。

我说:“伦敦附近。”这就是我知道的全部了。

“噢,我的天!”他露出一脸丧气的样子说,“我真为你担心。”

“为什么?”我问道。

“噢,天哪!”他摇着头说,“那是一所弄断一个孩子肋骨的学校——弄断两根肋骨——他还是个孩子,我得说他还……我问你——你多大啦?大约几岁?”

我告诉他,我八岁多,还不到九岁。

“他和你一样大,”他说,“他们弄断他第一根肋骨时,他才八岁零六个月;八岁零八个月时,他们又弄断了他第二根肋骨,就这样毁了他。”

这真是一个巧合,听了使我感到很不安,对自己、对侍者都无法掩饰这一点。于是我就问他是怎么弄断的。他的回答并没有让我宽心,因为他的回答只有两个让人胆战心惊的字:“打的。”

院子里公共马车的喇叭响了,这岔打得正是时候,于是我就站起身来。因为我有个钱包(我已从口袋中掏出),觉得很得意,但又有点不好意思,便犹犹豫豫地问他,是不是有什么账该付的。

“有张信纸,”他回答说,“你买过一张信纸吗?”

我记不起我买过。

“信纸很贵的,”他说,“因为要缴税。得三便士。在本地,我们就是这样缴税的。还有侍者的小费,别的就没有了。墨水你就别管了,算我的吧。”

“请问,你得……我得……我该付多少钱……我该付侍者多少钱才合适呢?”我结结巴巴地问道,脸都红了。

“要不是我有一大堆儿女,而那班儿女又生牛痘,”侍者说,“我决不会要六便士。要不是我得供养年老的父母,还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说到这儿,侍者大大地激动起来——“我一分钱也不会要。要是我有个好职位,在这儿有个好待遇,我不但不要你的钱,还要送你一点什么呢。可是我吃的是剩菜剩饭,睡的是煤堆……”说到这儿,侍者一下子哭了起来。

对于他的不幸我非常同情,觉得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那我就太残忍、太狠心了。因此,我就把我那三个亮晶晶的先令给了他一个。他非常谦卑恭敬地收下了,随即便用大拇指把它往上空一弹,然后接住,以试真假。

当人们帮我登上公共马车的后部时,发现人们都以为是我独自一人吃下了晚餐的所有饭菜,这让我感到有点难堪。我之所以发现这一点,是因为我无意中听到凸肚窗里那位太太对管车人说,“乔治,那孩子你可得多照应点儿,要不,他的肚子会爆开的!”我还看到旅店里里外外的一些女仆都跑出来看我,笑我是个小怪物。我那位不幸的朋友,那个侍者,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常态,并没有因此显得不安,而是一点都不难为情地跟着她们一起取笑我。如果说我对他产生一点疑心的话,我想多半也是他的这种表现引起的。不过我还是倾向于相信,孩子的头脑比较单纯,对人容易信任,总认为比他年纪大的人天生可靠(看到孩子的这种天性过早地变成世故,我感到惋惜),所以,即使在当时,我也没有对他真正怀疑过。

我无端成了马车夫和管车人的嘲笑对象,他们说马车的后部过重是因为我坐在那儿的缘故,还说我还是坐运货的四轮马车旅行比较合适。我得承认,这使我感到非常难堪。有关我饭量大的事迅速在车子里里外外的乘客中间传开了,他们也拿我寻起开心来,问我进学校是否要按两人或三人的饭量交饭费;是不是要专门订约,还是照常规办事;还问了其他一些令人愉快的问题。不过最糟糕的是,我知道,再有机会吃东西时,我就不好意思吃了;而晚饭时,又吃得相当少,这样一来,就得整夜挨饿了——因为匆忙中,我把点心都丢在那家旅店里了。我担心的事果然出现了。等我们停车吃晚饭时,虽然我很想吃,但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来吃任何东西,只好坐在炉子旁,说我什么也不想吃。但这也没能让我免除更多的嘲笑;一位声音沙哑、面孔粗糙的先生,虽然他自己除了老是就着瓶子喝酒外,一路上几乎不断地从一只三夹板箱里拿东西吃,可他却说我像条大蟒蛇,吃足一顿,就可维持很久时间。说完这话后,跟着就又吃了不少煮牛肉,吃得都发起皮疹来了。

我们是下午三点从雅茅斯出发的,预定在第二天早上八点钟左右到达伦敦。那时正是仲夏季节,傍晚时分气候宜人,非常适意。当我们从一个村庄经过时,我的脑子里就想象着那些屋子里的情景,里面的人们在做些什么;这时,有几个孩子跟着我们的车子跑,还攀在车后吊了一小段路,我真想知道他们的父亲是否还活着,他们在家里是不是快乐。因此,我的脑子里,除了不断想到我正在去的那个地方之外——这事想起来就让人害怕——我还有很多事要想。我记得,有时候我老是想到家里和佩格蒂;而且还胡思乱想、毫无头绪地竭力想回忆起,我在咬谋得斯通先生以前,心情如何,是个怎么样的孩子。可是我想来想去,怎么也不能使自己满意,因为咬他的事,好像是发生在十分遥远的古代似的。

夜里已不像傍晚时那么舒适,因为天气变冷了。为了防止我从马车上跌下去,我被安排在两位先生中间(在那位脸面粗糙的先生和另一位先生之间)。他们都睡着了,把我完全夹住,挤得我几乎被他们闷死。有时,他们把我挤得那么厉害,我不得不大叫起来:“噢,对不起,别挤了!”结果惹得他们很不开心,因为我把他们给吵醒了。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太太,她穿着一件很大的毛皮斗篷,她裹得那么严严实实,黑暗中看去已不像位太太,倒像是个干草堆。这位太太带了一只篮子,有好半天不知道怎么放才好,后来她发现我的腿短,就把它塞到我的腿下面。那篮子挤得我伸不开脚,还刮得我好疼;可要是我稍微一动,就会使篮子里的一只玻璃杯跟别的东西碰得叮当响(这是必定的),这时她就会用脚使劲地踢我,嘴里还说,“嘿,你给我别乱动。我敢断定,你的骨头还嫩着呢!”

后来,太阳终于出来了。这时同车的人好像睡得舒服些了。一整夜的工夫,他们没命地喘气、打鼾,几乎像活不下去的样子,可怕得让人无法想象。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睡得越没有那么沉了,于是,渐渐地一个个都醒了。可是当时,他们每个人都推说自己根本没有睡着,谁要是说他睡着了,他就非常生气,加以否认。我记得,这件事使我感到十分诧异。直到今天,我仍对此同样觉得大惑不解,因为根据我不断的观察,发现在人类的所有弱点中,最大的弱点就是普遍不肯承认在公共马车里睡过觉(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

当我远远地望见伦敦时,觉得这是个多么令人惊奇的地方。我也相信,我所喜爱的所有那些角色,都会接二连三不断地在那儿演出他们的种种冒险奇遇;我脑子里不知怎么还迷迷糊糊地断定,伦敦比起世界上任何城市来,有更多的奇迹,更多的罪恶。凡此种种,我就不必在这儿多加叙述了。我们渐渐地驶近伦敦,按时抵达我们预定的目的地——白教堂区[46]的这家旅店。我记不清它叫蓝牛还是蓝猪了,不过我记得它叫蓝什么的,公共马车的后面就绘有它的图像。

管车人下车时,目光正好落在我的身上,于是便对着账房门口大声问道:“这儿有人等着接一个小孩的吗?他是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名字叫谋得斯通。有人来接没有?”

没有人回答。

“请你再用科波菲尔的名字问问看,先生。”我无可奈何地站在车上,朝下面望着说。

“这儿有人等着接一个小孩的吗?他是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登记的姓叫谋得斯通,不过他自己说叫科波菲尔。有人来接没有?”管车人大声问道,“喂!有人来接没有?”

没有。没有人回答。我焦急地朝四下里打量着。但是,他的问话没有引起周围那些人的任何反应,只有一个裹着绑腿、瞎了一只眼的男人除外。那人提议说,他们最好在我脖子上套上一个铜圈,然后把我拴在马厩里。

有人拿来了梯子,我随着那个干草堆似的女人下了车,因为在她的篮子拿开之前,我一动也不敢动。这时,车里的乘客全都下了车,车上的行李也都很快卸清了。马匹则在卸行李前就先卸下牵走了。空马车就由旅店里的几个马夫前拉后推的,弄到不挡路的地方去了。可是直到这时候,仍然不见有人来接从萨福克的布兰德斯通来的这个风尘仆仆的小孩。

当时,我真比鲁滨孙还要孤单,因为他虽然也孤单,但没有人看着他,没有人知道他孤单。我于是走进账房,当班的管事邀我进去,我便走到柜台里面,在称行李的磅秤上坐了下来。我坐在那儿,望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包裹,还有账册,闻着马厩的气味(从此,这气味就跟那天早上的事联系在一起了),一连串极为严重的忧虑开始接踵而来。要是一直没人来接我,他们会让我在这儿待多久呢?他们会让我待到我用完七先令吗?晚上我是不是得跟这些行李在一起,躺在一只木箱子里过夜?早晨我是不是得在院子里的抽水泵旁洗脸?还是每天晚上把我赶出门外,第二天账房开门再让我进来,直到有人来把我接走?要是这件事并不是有人出错,而是谋得斯通先生为了除掉我想出的计策,那我该怎么办?即使他们让我待在这儿,直到我的七先令用完,可是当我开始挨饿时,就不能指望继续待在这儿了。那样一来,显然会使别的顾客感到不便和不快,除此之外,还会连累这家蓝什么旅店,让它冒支付一笔丧葬费的风险呢。要是我立刻动身,想法走回家去,那我怎么能找到回家的路,怎么能指望走那么远呢?而且即使回到家里,我怎么能保证,除了佩格蒂外,别人会收留我呢?如果我找到离这里最近的招兵站,志愿当个步兵或者水兵,可是像我这样小的年纪,他们十之八九是不会要我的。这种种想法,还有上百个诸如此类的念头,使我既担心又害怕,弄得我燥热如焚,头昏眼花。正当我焦急到极点时,突然进来一人,跟当班的管事轻轻说了几句话,管事便立刻把我从磅秤上拉起来,推到那人面前,仿佛我已经过了磅,被买走,付过钱,当作货物交出一样。

当这个新相识牵着我的手,走出账房时,我偷偷朝他看了一眼。他是个面黄肌瘦的年轻人,双颊深陷,下巴几乎跟谋得斯通先生一样,也是黑黝黝的;不过他们的相似之处仅此而已,因为他的胡子是剃掉的,头发也不光滑润泽,而是一副锈色,干巴巴的。他身穿一套黑色衣裤,也已褪成锈色,干巴巴的;袖子和裤管都很短,脖子上系着一条白领巾,也不太干净。我当时并不认为(现在也如此),这条领巾是他身上唯一的亚麻布,不过露出来的,或者说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就是这么一样东西了[47]。

“你是新来的学生吧?”他问。

“是的,先生。”我回答。

我只是自认为是的,其实并不知道。

“我是萨伦学校的教师。”他说。

我听了这话肃然起敬,朝他深深鞠了一个躬。对于这样一位萨伦学校的学者和老师,我不好意思提起像我的箱子这类平常的琐事。直到我们离开旅店院子,走出一小段路后,我才大着胆子提到箱子的事。在我低声下气地拐弯抹角暗示说,那只箱子以后也许我还用得着后,我们就又返回旅店。他对账房里的管事说,我的箱子中午时再派脚夫来取。

“请问,先生,”当我们走到原先那么远时,我问道,“学校远吗?”

“在布莱克希斯附近。”他说。

“那地方远吗,先生?”我胆怯地问。

“有好些路呢,”他回答说,“我们得乘公共马车去。大约有六英里。”

我已经累得浑身无力了,想到还得走六英里的路程,实在受不住了。于是便大着胆子告诉他说,我已经一整夜没有吃过东西了,要是他准许我买点什么充饥的话,那我就太感激他了。他听了我的话显得很吃惊——我到现在好像还能看见他停下来望着我的样子——跟着想了想说,他要去看望一位老太太,她就住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我最好买点面包,或者不管什么我爱吃又有益健康的东西,带到她家去吃,在那儿还可以弄到一些牛奶。

于是我们就往一家面包店的窗口里张望。我提了一连串的建议,想买店里那一样样会消耗胆汁的东西,可是他都一一加以反对,最后我们决定买下一个小小的挺不错的黑面包,只花了我三便士。跟着又在一家食品店里买了一个鸡蛋和一片咸猪肉。我拿出了第二个发亮的先令,而找回来的钱,我觉得还是很多,因此我认为伦敦这地方,东西很便宜。收起这些食品后,我们就朝前走去。一路上车马喧嚣,人声嘈杂,弄得我那本已疲乏不堪的头脑更加头昏脑涨,无法言喻了。后来我们又过了一座桥,毫无疑问,这就是伦敦桥[48]了(我想这一定是他告诉我的,而我当时正半醒半睡着)。最后,我们终于来到一户穷苦人家的门口。这是某个救济院的一部分,看房子的外表我就知道,还有大门上的题字,上面说,这些房子是为收容二十五个穷苦妇女而建造的。

这座房子有一排一模一样的小黑门,门的一边都有一扇菱形窗玻璃的小窗,门的顶上也有一扇菱形窗玻璃的小窗。萨伦学校的老师走到其中的一扇门前,拉开了门闩,我们就走进了其中一个贫苦老妇住的小屋。那位老人正在吹火,要把一只小汤锅里的东西煮沸。她看见老师进来就停下不吹了,把风箱放在膝盖上,叫了一声什么,我听起来好像是“我的小查理!”可是看到进来的还有我,她就站起身来,搓着手,有点慌乱地行了一个半屈膝礼。

“请你为这位年轻的先生热一热早饭,可以吗?”萨伦学校的老师说。

“可不可以?”那老妇人说,“可以,我当然可以啦!”

“费比逊太太今天怎么样?”老师看着火炉旁一把大椅子上的另一个老妇问道,她的身上竟裹了那么一大堆衣服,当时我没有错把她当成一堆东西坐到她的身上,直到现在,我还觉得是件幸运的事呢。

“啊,不好,”头一位老妇回答说,“今天她的身体很不好。要是炉子里的火万一灭了,不管出了什么岔子我都相信,她也就完了,再也活不过来啦。”

由于他们俩都看着费比逊太太,我也跟着朝她看。虽然那天天气暖和,她好像什么也不想,只想烤火。我当时心里想,她恐怕连火炉上的那只小汤锅也妒忌;我深信不疑,她看到火炉硬要用来为我煮鸡蛋,烤咸肉,大为恼火。因为当这种烹调工作正在进行,在别人未加注意时,我的感到难为情的眼睛亲眼看到,她曾朝我挥了挥她的拳头。阳光透过小窗射进小屋,她把自己的身体和大椅子的后背冲着阳光,坐在那儿,挡住炉火,用极不信任的态度看着它,仿佛是她在孜孜不倦地保持着炉火的温暖,而不是炉火在保持着她的温暖。直到我的早饭热好了,炉火空出来了,才使她大为高兴,居然还大声笑了起来——我得说,她的那一声笑声真是难听极了。

我坐下来吃我那个黑面包,那只鸡蛋和那片咸肉,除此之外还有一盆牛奶;这顿早饭的味道真是好极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大嚼特嚼时,这家的老妇对老师说:“你的笛子带在身边吗?”

“带了。”他回答说。

“吹一支吧,”老妇好言好语地劝说道,“一定得吹!”

经她这么一说,老师伸手从外套的衣襟下掏出分成三截的笛子。他把这三截拧在一起,跟着就吹了起来。经过多年的衡量,我的印象是,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比他吹得更糟的了。在所有我听到过的声音中,不管是天然的还是人为发出的,要数他吹出的声音最为凄凉了。我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曲子——他吹奏的这种东西是否有曲子,我很怀疑——不过那吹奏声对我可有了影响:首先,使我想起了我的所有伤心事,直到我忍不住掉下泪来;其次,弄得我完全没了食欲;最后,使得我瞌睡难当,怎么也睁不开我的眼睛。我现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来依然记忆犹新,我的眼睛又会渐渐闭上,头也会开始点起来。那个小房间,房间角落里那只敞开的橱柜,几把方背椅子,通往楼上房间的棱角分明的小楼梯,还有装饰在壁炉台上的那三支孔雀翎——我记得,当时我刚一进门心里就想,要是那只孔雀知道,它美丽的羽毛竟会注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不知它会有什么感想——全都从我的眼前消失了。我点着头,睡着了。笛声听不见了,听到的却是马车的车轮声,我又上路了。车一颠,就把我从睡梦中惊醒了,耳边又传来笛子声,萨伦学校的老师正交叉着双腿坐在那儿,忧伤地呜呜咽咽吹着笛子,那个老妇人脸上带着笑容,在一旁听着。接着,轮到她消失了,老师也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没有笛声,没有老师,没有萨伦学校,没有大卫·科波菲尔,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沉沉的酣睡。

我当时觉得,我梦见老师在吹这凄惨的笛子时,那所房子里的那个老妇人带着如醉如痴的赞赏之情,缓缓走近他的身边,俯在他的椅背上,亲热地搂住他的脖子,使得他停吹了一会儿。不知是当时还是紧接着这之后,我正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因为,在他恢复吹奏时——他停吹过一会儿完全是事实——我看到也听到还是那位老妇人问费比逊太太美不美(她指的是笛声),费比逊太太回答说:“嗯,嗯!美!”一面对着炉火直点头。我到现在还认为,她把整个演奏的成就都归功于炉火了。

我好像打了很久的盹,醒来时,只见萨伦学校的老师把笛子拆成三截,照原先那样收起来,然后就带我离开了。我们发现公共马车就停在附近,于是我们上了车顶。可是,由于我实在困极了,所以当马车在途中停下来上客时,人们把我弄进了车厢,这儿没有乘客,我得以好好地在里面睡了一觉,直到发现马车在绿荫丛中缓缓地驶上陡峭的小山。不多一会儿,车停了下来,原来我们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我们——我是说老师跟我——只走了一小段路,就到了萨伦学校。学校的四周围着砖砌的高墙,看上去非常沉闷。正面的墙上开有一扇门,门上有一块牌子,牌子上有“萨伦学校”的字样。我们拉了拉门铃,从门上的格栅后面露出一张阴沉的脸;门开了,我发现刚才露脸的人身材粗壮,脖子粗短,太阳穴突出,头发剃得光光的,装着一条木头假腿。

“这是个新生。”老师说。

装木头假腿的人把我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没用多大的工夫,因为我没有多少可看的——我们一进去他就锁上门,拔出了钥匙。我们正朝一座浓密树荫中的屋子走去时,他又对带我来的老师喊道:“喂!”

我们回头一看,只见他站在他住的那间小屋门口,手里拎着一双靴子。

“呃,”他说,“梅尔先生,你出去时修鞋匠来过了,他说这靴子没法再补了。他说,这双靴子上原来的皮已经一点没有了。他还说,他真不明白,你怎么还想补起来穿它。”

说完这话,他就把靴子朝梅尔先生扔了过来;梅尔先生往回走了几步,拾起靴子;当我们一起继续朝前走时,他打量着拾起的靴子(我看他好像很伤心似的)。这时,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脚上穿的那双靴子破得更加不成样子了;而且他的袜子也有一个地方,像花蕾似的绽开了。

萨伦学校是一座砖砌的方形建筑,两边带有厢房,外表看上去光秃秃的,没有什么装饰。屋子里到处静悄悄的,于是我就问梅尔先生,是不是学生都出去了。可是,他听了似乎觉得很奇怪,我竟会不知道现在正是假期,所有的学生都放假回家了,校长克里克尔先生也带着太太、小姐,到海滨度假去了。我之所以在假期被送来,是因为我犯了错,以此作为对我的惩罚。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一起走时,他讲给我听的。

我看了看他领我进来的教室,这儿可算是我所见过的最冷清、最荒凉的地方了。我到现在还记得。一个长方形的房间,里面有三长排课桌,六排长凳,墙上像猪鬃似的钉满了挂帽子和挂石板的钉子。脏脏的地板上满是旧笔记本和旧练习册的碎片。几只用这种纸做的养蚕的小盒子乱丢在课桌上。两只被它们的主人扔下的可怜的小白鼠,在纸板和铁丝做的发霉的笼子里来回跑着,用它们的红眼睛朝各个角落里张望,想找点什么吃的东西。一只鸟儿关在一只比它大不了多少的笼子里,不时跳上两英寸高的栖木,随之又跌下,发出凄惨的响声,既不歌唱又不鸣叫。屋子里一股不卫生的怪味,像发了霉的灯芯绒裤子、放在不通气地方的甜苹果和腐烂的书籍散发的味道。屋子里到处都是墨水迹。即使这屋子从建起来那天起就没有屋顶,一年四季天上下的都是墨水雨、墨水雪、墨水冰雹,刮的都是墨水风,屋子里也不会洒有这么多的墨水。

梅尔先生丢下我,拎着自己那双没法再补的靴子上楼去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向教室的另一头。我边走边留心观察着这一切。突然,我发现课桌上放着一块纸板做的告示牌,上面整整齐齐地写着下面几个字:“当心。他咬人。”

我马上爬到桌子上,害怕桌子底下至少有一条大狗。可是,我虽然焦虑地四处察看,但是哪儿都没有看到狗。我还在到处张望时,梅尔先生回来了,他问我为什么爬到桌子上。

“请您原谅,老师,”我说,“对不起,我在找那条狗。”

“狗?”他说,“什么狗?”

“那不是狗吗,老师?”

“什么不是狗?”

“那要人当心的;那咬人的。”

“不,科波菲尔,”他心情沉重地说,“那说的不是狗,是个学生。我奉命把这个牌子挂在你的背上,科波菲尔。一开始就这样对待你,我很难过。可是我不得不这样做。”

说完这话,他就把我从桌子上扶了下来,然后把牌子像个背包似的系在我的肩上(那牌子是特意为我做的,做得还真平整熨帖),此后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得背着这个牌子。

就因为背着这个牌子我受了多少苦,这是没有人能想象出来的。不管有没有人看见我,我总觉得有人在念牌子上的那几个字。即使掉过头去,看见后面没人,也不能让我放心。因为不管我把背朝向哪儿,都觉得背后有人。那个装有木头假腿的狠心家伙,更增加了我的痛苦。因为他大权在握。他只要一看到我背靠着树干、墙壁或者房子,他就会从他那间小屋门口,用他的大嗓门大声喊道:“喂,你呀,你这个科波菲尔,快把你那块牌子露出来,要不我就去告发你!”运动场是个铺着石子的空院子,紧靠学校和厨房的背后;因此我知道,仆人、肉贩子、面包师傅,都会看到我这块牌子。总之,每天早晨,当我奉命在那儿散步时,所有在这个学校里来来往往的人都会看到我这块牌子,都知道得当心我,因为我会咬人。我记得,我真的渐渐怕起我自己来了,把自己当成是个真会咬人的野孩子。

这个运动场有扇旧门,男孩子们有一种在这个门上刻自己名字的习惯。因而门上布满了这样的名字。我害怕假期结束,他们回来。因此,我每念到一个人的名字,心里免不了要想象,他会用什么语调、什么语气来念出“当心,他咬人”这几个字呢。有个男孩,名叫詹·斯蒂福思,他的名字刻得很深也很多,我认为他会用相当响亮的声音来念牌子上的字的,念完后还会扯我的头发。另外还有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叫作托米·特雷德尔。我怕他会拿牌上的字来开玩笑,假装成非常怕我。第三个是乔治·丹普尔,这个人照我的想象,他会把牌上的字唱出来。我,一个畏畏缩缩的小东西,从这扇门上已经看到,所有这些名字的主人——梅尔先生说,当时学校里共有四十五个学生——似乎都会一致表示不理睬我,都会用各自的腔调大嚷:“当心,他咬人!”

对着课桌和长凳上的座位,我心里也是这样想的。当我去就寝和躺在床上时,瞥见那些成排林立的空床,我心里想的也是如此。我记得,我天天晚上都做梦,梦见我母亲跟往常一样和我在一起,或者去佩格蒂先生家赴会;要不就梦见坐在公共马车的车顶上外出旅行,或者是跟我那个不幸的侍者朋友一起吃饭;在所有这些场合,我都会引起人们的惊叫和注视,因为我不幸被他们发现,我的身上没有别的,只有一件小睡衫和那块告示牌。

我一方面感到生活单调,但又时时刻刻害怕开学,这份苦恼真让人受不了!我每天得花很长时间跟着梅尔先生做很多功课,不过我都一一完成了,而且由于没有谋得斯通先生和谋得斯通小姐在场,各门功课都得以通过,没有让我丢脸。在做功课前后,我可以到处走走——不过,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那个装着木头假腿的男人总是监视着我。学校四周的潮湿,院子里长满青苔的裂开的石板,一只漏水的旧木桶,还有几棵模样狰狞的老树,树干已失去本色,好像在下雨天会比别的树滴水多,而在大晴天则比别的树蒸发少似的。所有这一切,我直到现在回忆起来依然历历在目。一点钟时,梅尔先生和我两人在一间空荡荡的长餐厅的尽头吃饭,屋子里摆满了松木桌子,发出一股油腥气味。吃完饭,又做功课,一直做到吃茶点的时候。喝茶时,梅尔先生用的是一只蓝茶杯,我用的是一个锡罐。一整天,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梅尔先生都伏在教室里自己那张独立的书桌前辛勤工作,一刻不停地跟笔、墨水、尺子、账簿、书写纸打交道,把上半年的账目一笔一笔地结算出来(据我发现)。晚上做完工作,收拾好东西后,他就拿出笛子来呜呜地吹,一直吹到几乎使我感到,他渐渐把自己整个人吹进笛子顶端的那个大孔,然后又从那些按键里慢慢地冒了出来。

我眼前出现了这样一幅图景:一个一丁点儿大的小孩,手扶着头,坐在灯光昏暗的房间里,一面听着梅尔先生那凄楚的笛声,一面钻研着第二天的功课。我看到自己合上书本,继续听着梅尔先生那凄楚的笛声;从那笛声中,我听到了在家里常听到的声音,也听到了雅茅斯海滩上的风声,我感到非常孤寂,非常悲伤。接着我想象自己起身到那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去睡觉,我坐在床沿,渴望能听到佩格蒂一句安慰我的话。我还看到,当我早上下楼时,透过楼梯窗子一道可怕的长口子看到悬挂在外屋顶上的那口校钟,上面还有一个风标,我生怕那钟会响起来,把詹·斯蒂福思和其他学生都叫来上课。这还是其次。我最怕的是,那个装了木头假腿的人打开那扇生锈的大门上的锁,让可怕的克里克尔先生进来。在上面所说的任何一个场合中,我都不能想象我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可是在所有这些场合中,我背上都得背着那个警告人的牌子。

梅尔先生从不跟我多说话,不过他从来没有对我凶过。我认为,我们俩是相对无言的伴侣。有一件事我忘了说了,他有时会自言自语,咧嘴大笑,还会握起拳头,咬牙切齿,扯自己的头发,让人莫名其妙。不过他确实有这类怪样子。开始时,我看到很害怕,不过很快我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