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整党整风,反腐防变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党的队伍迅速扩大,党员人数从1949年的310万人增加到1951年的580万人。大发展不可避免地导致鱼龙混杂。对新增的党员,党组织还没来得及进行系统的教育和培训,老党员、老干部中亦有很多人骄傲自满,命令主义作风严重,任意违反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采取蛮横态度完成工作任务,破坏党与人民政府的威信,不时有贪污腐化、政治上堕落颓废、违法乱纪等极端严重现象发生,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同时,由于党的历史任务发生了根本变化,许多党员缺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精神准备,甚至把民主革命的基本胜利看成革命任务完成了,因而滋长了不求进步的思想。因此,对党员进行教育,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整顿,及时开展整风、整党运动就十分必要。这也是自延安整风以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行廉政防腐的一个有效方法。

(一)1950年的整风运动

为了克服党内出现的问题,加强执政党的廉政建设,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以便顺利实现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基本好转的中心任务,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针对党内出现的情况,决定在全党全军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该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结合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首先是领导干部中的居功自傲情绪、命令主义作风和官僚主义作风,严肃查处少数党员干部的贪污腐化、堕落颓废、违法乱纪行为,提高领导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6月6日,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的书面报告《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中,要求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巩固和发展党的组织、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一系列指示,“在和各项工作任务密切地相结合而不是相分离的条件下,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用阅读若干指定文件,总结工作,分析情况,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项方法,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善党和人民的关系。”[5]中共中央的指示和毛泽东的报告,明确规定了这次整风运动的目的、任务和方法。

这次整风的重点是整顿各级领导机关和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因为领导干部对于党的工作作风的好坏起着关键作用。整风的方法是,由上而下逐级召开干部整风会议,或成立整风训练班,学习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和其他指定文件,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检查和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思想武器,改进工作作风;整风的步骤是,首先整训中央局、省(市)委、地委和县委的领导干部,然后由地(县)委派出干部,领导区乡党员干部整风;整风的过程,先进行思想动员,讲清整风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端正整风的态度;接着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树立标准;然后个人反省,结合总结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主要偏向;最后进行整风总结,制定出改进工作、改变作风的办法,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以巩固整风成果。这次整风始终贯彻领导干部带头,深刻解剖自己,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精神。

同年10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的社论。社论指出:我们党的某些党员干部,在我国人民大革命取得基本胜利之后,或多或少地滋长着一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他们在工作中计较个人地位和待遇,摆老资格,看不起新党员和新干部,看不起党外人士,也看不起人民群众。他们不虚心学习,不求进步,甚至于贪图个人享乐,走向腐化堕落的道路,有的更发展到违反党的纪律和人民政府法令的严重地步,完全失去他原有的革命性。这种情形,对于我们共产党来说,是无论如何不能容许的。

由于路线正确、任务明确、方法得当,这次整风运动,经过半年多的时间,于1950年冬基本结束。通过整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思想觉悟、政策水平有所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显著的改善,纠正了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提高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了党的战斗力,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了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开展。

(二)1951年至1954年的整党运动

整风运动虽然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但是,整风运动的重点放在解决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的工作作风上,没有解决党的基层组织思想不纯和组织不纯问题,特别是少数党员腐化堕落等问题尚未彻底解决。为此,中共中央于1951年2月中旬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从1951年下半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有计划、有准备、有领导的整党运动,以进一步纯洁党的队伍,健全党的组织,提高党的质量和战斗力,以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1951年3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具体贯彻了政治局扩大会议的决定。会议通过了《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对整党和建党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决定在三年内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首先是普遍地对党员进行一次关于党纲和党章的教育,着重于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认识共产主义的前途和做一个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若干基本条件。然后,对党的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的整顿,对每个党员进行认真的审查,以便继续提高那些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共产党员条件的党员,清除那些混入党内的坏分子,从而克服党的基层组织某些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的质量和战斗力。根据党中央批准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从1951年下半年起,全国规模的整党运动有步骤地在全党逐步展开。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这次整党运动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是开展党纲党章教育。要求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共产主义以及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每一个共产党员清楚了解关于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并对照条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二步是进行党员登记。要求每个党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考虑能否按照党员标准继续做一个共产党员。凡有决心按照党员标准提高和改造自己的,就主动进行登记,继续做党员。如果没有决心按照党员标准来提高和改造自己的,或有其他原因,不进行登记的,就认为他自愿退党了。第三步是党组织对党员做审查鉴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组织处理。党的基层组织根据支部大会所通过的结论,报告上级批准后,分别不同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这次整党运动的重点放在老区和那些发展了党组织的地区,特别是在那些接收党员较多的地区。根据党组织的现状,把党员分为四部分人:一是具备党员条件的;二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或者有严重的毛病,必须加以改正提高的;三是不够党员条件的消极落后分子;四是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投机分子、蜕化变质分子等。中央指出,对于符合党员标准的好党员,要求他们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对于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党员标准的人,经批评教育后,只要愿意改正,则保留其党籍,等待他们一个时期,并帮助他们改造提高,使其克服缺点,达到党员的标准;对于那些有严重错误而拒绝党的教育,或教育改造确已无效的消极落后分子,则经过妥善的方法劝其退党或撤销其党籍;对于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叛变分子、投机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违法乱纪分子、包庇反革命丧失立场的分子等,则一律清除出党。

在整风的过程中,党中央强调整党必须同各项政治运动和工作任务密切结合。在整党过程中,全国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此后,整党转入与“三反”运动相结合的阶段。1952年2月和5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和《关于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整党建党工作的指示》。这些指示指出,“三反”运动对于共产党员是一次严格的考验,对于党组织也是一次有效的清理,丰富了整党的内容,是了解干部、教育干部的最好方法。因而,“三反”运动是一个更加现实与深刻有力的整党运动,必须把整党工作与“三反”运动结合,坚决清除贪污蜕化分子,撤换那些有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和居功自傲、不求上进、消极疲沓、毫不称职的人的领导干部职务。在运动中,广大群众揭露出一批党员和干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以及少数腐化变质分子,这是对党员和党组织的一次群众性的审查,有力地促进了整党运动的深入开展。

据统计,至1953年6月,经过整顿,全国共有32.8万多人离开了党组织,其中23.8万余人被开除出党,有9万多人因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劝退或自动退党。同时,全国共接收107万名新党员,新建基层党支部8.2万个。1954年春,整党运动结束。通过整党工作,提高了广大党员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水平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觉悟,纯洁了党的组织,整顿了党的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壮大了党的力量,为促进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胜利完成,并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