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学工以后,终于回归正常的学校生活了。我从来都觉得礼拜一在没有上课之前就有体锻课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要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鉴于在周末,我已经和宝怡坦白我对于晏铭辉的喜爱之情,并且她发誓为我保守秘密,那天礼拜一,我很早就拉着宝宝下了楼。
我看到他了,我看痴了。
在清晨,在延伸往操场的楼梯上,在万丈阳光里,树叶里躲藏着羽毛球和百灵,一阵清风带走了操场上的喧嚣。此刻,我愿意做一个,没有理想的人,我愿意陪他到坐到衰老,就像草木一样安静。
我喜欢的少年,有光,光而不耀,与光同尘。
他身子瘦弱,穿的单薄,一件青色的衬衫是那样的简陋,但在他身上却是那样的服帖,他低着头翻动考纲,我甚至可以听见那些纸张的声音。你说,他在背哪一页呢?他是不是把整本考纲都背完了?他是不是不断在反复的背?他的英语是不是特别特别的好?
我保证,刚刚所有的想法和迟疑最多只有两秒钟,再多时间,我就要被发现了。
后来列队要跑步了,我在一班,他在六班,我们之间好像隔着山川大海,那么多黑压压的人呐,我想看都看不见他。
是我右边的右边的第一个吗?哦,不是,那是五班的。是那个人前面的那一个吗?哦,也不是,他没有长的那么高。是那个五班同学右边的那一个吗?
是。
晏铭辉,找到你了!
我看到他对旁边的同学说笑着,还是那样五官挤在一起的那种笑容,他微微偏着头,我看不见他完全的表情,但我知道那样的表情,一定胜似我初见他时的笑意。后来听到了吹哨声,我看见,他跑起来了。他跑步的样子,真的好难看啊,可能是身子虚弱的原因,他的跨步和摆臂都没有力度,并且跑的很慢。我问着自己,他跑步的样子这么难看,你为什么要喜欢他呀?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因为他特别好。
“陪我打羽毛球!”
听到这么无理的语气,我看都不看就知道是江小姐,怕是她的好朋友们不理她,就只剩我才想到我的吧,真是的,我才不要当她的备胎呢!
“滚!”我十分熟练地拒绝。
于是,江小姐开始使出她的撒娇模式:“打一下嘛,打一下嘛。”她一边说着,一边用羽毛球拍拍着我的膝盖。其实她的声音那时候软软的,我觉得很可爱,而且江小姐长得很漂亮,皮肤白,真的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存在啊。要放在平时,我应该已经答应她了吧?
“我有事情要做,没时间打球。”我没有再去看她的表情,转头就去找了我想找的那个人。她肯定会找到她的玩伴的,她那么受欢迎,我想。
我找到了,我找到他了。他靠在篮球架下面,还在那里背单词。篮球架前面几个又高又壮的男生在打着篮球,和他形成了鲜明的反差。他是显得那样的瘦弱,却是那样的体面。我本来以为,男生就应该有男生的样子,应该长得高高大大的,热爱体育的,这样才是真真正正的男生。所以以前我总是看不上任何一个文文弱弱的男生。这样的看不上,并不是喜欢与否,而是在人类层面的瞧不起。
我错了。
晏铭辉证明我错了。如果一个人是智慧和思维上的巨人,甚至比体魄上更加吸引我。
那些男生能不能离他远点儿啊?如果不小心打到他了怎么好?他们赔得起吗?晏铭辉,要注意安全啊!
想到这里,既然他每天早上都要背考纲单词,那我也每天早上背考纲单词,这样是不是能和他像一点,离他近一点呢?
或许和他能处在一个地方,和他做同一件事情,那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艰苦,也是幸福的吧。
天气是晴天,我的心情更是晴天,或许晏铭辉的出现可以重新让我学会怎样去爱一个人,能让我忘记曾经那么多年的糟心事,能让我撇去晦涩记忆中无法抹去的辛酸和可笑,还能一改曾经稚嫩懵懂时我所偏执的那些疯狂举动。我希望,我能够被他治愈。
我曾经常在课间跑出教室,看到他用右手拿着学科资料,那样安静的走到他需要去的教室。因为他,我曾早上再也不去超市买咖啡,而是带着一个杯子去倒水,也只是因为饮水机在他们班级旁边。看到他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在那样认真的写着作业,那样认真的攻克着难题。我也曾拉着朋友围着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就为了看他一眼,然后在近距离错过。虽然那些天我从来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但是每次看到他,我就觉得自己特别的幸福。
但我或许并满足这样的幸福,我希望自己能拥有这样的勇气,去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