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问法律百科:物业服务必知160问
- 程筱璇 蔡文映
- 506字
- 2024-11-28 18:36:27
45.业主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应该由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负责维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购买房屋需要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当购房人买房后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以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购买人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让开发商赔偿损失。此外,购买期房都是有保修期的,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找开发商负责,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和相关费用。如果房屋已经超过保修期的,则开发商无须继续对质量问题负责。
物业公司并非房屋的卖家,无须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负责。基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职能,物业公司应在物业服务范围内,对业主提供适当的帮助即可。当业主因房屋出现问题而报修时,物业公司要及时响应,协助业主联系专业人士上门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