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一般项目

5.6.4 每块外壳钢板上焊接吊耳、脚手架挂耳、夹具固定块、定位器等应符合合同技术附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外壳钢板组合件数抽查20%,且不少于10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高炉壳体结构直径较大,高度较高,制作时充分考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操作的条件。本条明确规定“每块外壳钢板上焊接吊耳、脚手架挂耳、夹具固定块、定位器等”,其位置和数量应由订货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并在订货合同技术附件中明确。

5.6.5 外壳钢板的弯曲加工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曲率半径,用弦长不小于1500mm的弧形样板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2.0mm。

检查数量:抽查构件数的30%。

检验方法:检查加工质量记录或实测。

5.6.6 高炉外壳、热风炉炉底与其相连的第一圈外壳、热风炉拱顶外壳和高温段外壳应进行预拼装,并有预拼装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预拼装记录和观察检查。

5.6.7 构件表面应整洁、无凹面和损伤,坡口应平滑,临时装配用的夹具,切除后的疤痕应修整磨平。

检查数量:抽查构件数的10%,且不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6.8 外壳构件应标出十字中心线和拼接标记。在拆开的接头或上下圈间,应用油漆和钢印作出明显的对位标志。

检查数量:抽查构件数的10%,且不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6.9 外壳等构件应有防止产生永久变形的加固措施。

检查数量:抽查构件数的10%,且不少于5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6.10 高炉外壳在制造和预拼装合格后,应进行出铁口、渣口、风口、冷却板法兰孔、冷却壁水管孔等开孔和设计文件规定孔的划线,开孔偏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检查。

本条强调高炉外壳在制造厂预拼装合格后,应进行出铁口、渣口、风口、冷却板法兰孔、冷却壁水管孔等开孔和设计文件规定的划线,有的孔因结构原因制造厂不能开,应完成划线工作并冲眼标记。本条是结合国外高炉和20世纪80年代初继宝钢引进的一号炉容4063m3高炉外壳开孔实现工厂化以后,武钢新三号高炉、宝钢三号高炉以及近年建设的宝钢四号高炉和太钢4350m3高炉也实现了炉壳开孔工厂化。本条强调对炉体外壳开孔及法兰焊接应在制造厂完成,这将有利于确保炉壳安装质量。

5.6.11 高炉外壳与设备连接的法兰,如铁口套、风口法兰、冷却板法兰等应在制造厂装配和焊接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6.12 高炉、热风炉等外壳钢板预拼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1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表5.6.12。

表5.6.12  高炉、热风炉等外壳钢板预拼装允许偏差(mm)

续表5.6.12

注:1 H为预拼装外壳的高度;D为外壳的设计直径;t为板厚。

2 采用自动焊时,对口错边量和坡口端部间隙要求,应符合自动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

5.6.13 高炉炉底板的制造应进行预拼装,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13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表5.6.13。

表5.6.13  炉底板预拼装允许偏差(mm)

注:L为环板宽度;D为炉底板直径。

本条强调炉底板在制造厂内应进行预拼装,主要是控制底板平面度和直径。3000m3以上的高炉一般是在工厂装配后,分块组对焊接,再进行预拼装,这样就有效地保证了安装质量。对于3000m3以下的高炉,制造安装为同一单位施工时,可按承包合同文件的规定参照执行。

5.6.14 炉底水冷梁的制造应进行预拼装,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表5.6.14。

表5.6.14  炉底水冷梁预拼装的允许偏差(mm)

注:D为由支承梁组成的圆的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