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工艺钢结构涂装工程

Ⅰ 主控项目

5.11.1 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的种类和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对超过有效期的应进行复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复验报告。

油漆及其稀释剂、固化剂均有时效性的,需注意出厂时间及其有效期,如超过有效期的应进行复验确认符合产品质量要求方可使用。

5.11.2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钢材表面不应有碎渣、焊疤、浮灰、油污、水和毛刺等。无规定时,钢材表面除锈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规定中的图片对照检查。

5.11.3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文件或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每个构件检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的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5.11.4 热风炉耐热防腐蚀涂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及涂装技术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对超过有效期的应进行复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复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