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试验方法

9.3.1 试验前应将设备调平,贯入系统与地面垂直。

对主机水平调整工作,一定要引起重视,保证贯入时的垂直度,否则开孔时偏斜,除深度测试不准外,还容易引起断杆事故发生。

9.3.2 贯入速率应符合本规范第9.2.2条第1款的规定,严禁高速贯入。

9.3.3 单桥或双桥静力触探试验时,应对探头进行归零(零漂)检查。

9.3.4 孔压消散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预定深度进行孔压消散试验时,停止贯入探头并放松卡盘,完全释放钻杆中的推力。从探头停止贯入时起,开始计时。

2 记录0、1s、2s、4s、8s、16s、30s、1min、2min、4min、8min、16min、30min时刻的总孔压ut(=u0+Δut),直至达到静止孔隙水压力u0或超孔压Δut,消散去50%80%初始超孔压Δut为止,然后结束试验。

孔压静力触探探头提升会使孔底处于负压状态,对孔压探头而言,常会造成应变腔中的液体逸失,故规定孔压探头只在终孔后作一次零漂检查。

1 孔压消散试验,自停止贯入时起,每隔1s或2s测记一次孔压值,一般情况下(对于黏性土)累计30s后,孔压值变化渐缓,可加大时间间隔为0.5min或1min,以后改为2min或5min,直至仪表数字每改1个值,记录1次相应的积累时间。与此同时,qc值在停止贯入后的前期也会发生明显的衰减现象,表明孔压消散的前期阶段伴随土体的卸荷过程,故需测记消散试验的qc值。

2 孔压消散程度是稳定的孔压值的计算依据。在天然地基中,试验土层的孔压稳定值即土层在该试验深度的静止孔隙水压值,可用以确定地下水稳定水位,并可判定地下水属承压水还是潜水。

9.3.5 当孔深已达任务书要求或探头负荷达额定荷载时,应终止试验。

9.3.6 当反力失效或记录仪器显示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