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厂址选择及厂区布置、厂区安全、厂区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及职业卫生管理。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请结合工程实际,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院西楼,邮政编码:100024,E-mail:hejie@cbmamail.com.cn),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安徽海螺建材设计研究院

北京凯盛建材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何捷 徐晖 萧瑛 吴涛 聂卿 陈鹏 张长乐 岳润清 谢大川

主要审查人:狄东仁 孔祥忠 陆秉权 施敬林 芮祚华 余学飞 吴东业 兰明章 熊运贵 章昌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