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ECS 28:2012 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
- 844字
- 2022-07-13 16:47:07
3.3 连接材料
3.3.1 用于钢管混凝土构件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被焊钢材的力学性能适应。
2 自动或半自动焊接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钢材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用的焊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 8110的规定。
4 当两种不同钢材相焊接时,宜采用与强度较低的一种钢材相适应的焊条或焊丝。
3.3.2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3.2采用。
表3.3.2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N/mm2)
注: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3.3.3 用于钢管混凝土构件的连接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 C级》GB/T 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
2 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的规定。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和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选用。
3 栓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弧螺柱焊用圆柱头焊钉》GB/T 10433的规定。用于栓钉的钢材屈服强度不应低于320N/mm2,抗拉强度不应低于400N/mm2。
3.3.4 钢管混凝土柱与钢梁的连接中,钢梁腹板与牛腿竖板可采用普通螺栓或承压型高强度螺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进行设计。普通螺栓和承压型高强度螺栓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3.3.4采用。
表3.3.4 螺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N/mm2)
注:1 A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l为螺栓公称长度,l'为连接板件总厚度。
2 A级和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