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治理绩效卓越的政府,离不开有效的政府会计和财务报告系统。高质量的政府财务报告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政府合并财务报表作为新的会计核算系统和会计报告系统之间的纽带,能够把诸多分散实体合并在一起,清晰地展示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营绩效,克服传统政府年度财务报告信息不完备的弊端,满足内外部信息使用者的诉求。

从先行国家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实践来看,编制某个层级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国家有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奥地利、瑞典、芬兰、捷克、法国、瑞士、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其中,新西兰于1993年率先公布权责发生制中央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英国于2011年公布政府整体账户(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瑞典是在地方层面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欧洲国家之一。当前,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已成为政府财务报告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

在我国,完善而有效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使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问题得到了法律层面的保障与规范。

在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实践层面,2011年,财政部组织北京、天津、深圳、江苏、广东等全国11个省市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2013年,试编工作推广至全国所有省份的省本级。此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逐步扩大,具备条件的部分市、县在自愿基础上也开展了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工作。2017年,财政部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转为试点工作。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至20个中央部门和20个省市,并开始跨级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试点。2019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展至全国36个省级行政区和计划单列市。

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核心组成部分,囊括了综合财务报告的主要信息。因此,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如何合并,信息质量如何,哪些因素影响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的开展,已成为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学术界关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鉴于此,本书从三方面对中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①对我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主体而言,合并范围的界定、合并方法的选择是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前提,是首先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本书尝试从理论角度对该问题进行探析。②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政府财务报表合并的依据和标尺。为了编制高质量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我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制定需要考虑哪些方面的问题?③我国正在开展的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试编工作中,存在哪些影响试编工作的因素?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能够获得哪些效益?能否通过问卷调查获取编制现状的一手数据?能否通过实证来检验影响因素的存在以及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所获得的效益?基于上述考虑,本书在分析我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试编情况和借鉴先行国家编制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对上述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提出较有针对性的政策与建议。

本书对我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问题展开了研究,其理论和实践意义可概括为三个方面:①把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置于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下,并将其作为报告的一部分进行研究,为我国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做出积极的探索。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目标决定了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基准;选取合并方法要考虑公共部门的特性及合并主体与被合并实体之间的关系,选择不同的合并方法会导致合并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存在差异。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是政府财务报表合并的依据和标尺。因此,本书对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界定、合并方法选择以及政府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制定等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寻我国编制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理论支撑。③本书在梳理2011—2018年我国省、市、县(区)财政部门的一线编制人员发表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方面文献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获取一手数据,了解我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并进行实证检验。这样有利于找准编制中存在的问题与症结,有利于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优良经验与做法的总结,进而提出对策和建议。因此,本书旨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要求,面向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方向,结合我国制度背景特点,对我国政府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为我国政府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