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政判决书(一审请求给付类案件用)

××××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原告×××因要求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履行 (写明具体给付义务),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于××××年××月××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行政机关负责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写明发生的其他重要程序活动,如:被批准延长本案审理期限等情况)。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于××××年××月××日向被告×××提出……申请。被告在原告起诉之前未履行给付义务[写明具体义务,或者写于××××年××月××日对原告作出×号(拒绝给付)决定(或其他名称)]。

原告×××诉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依据等)。

被告×××辩称,……(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及主要理由)。

被告×××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依据:1.……(证据的名称及内容等);2.……。

第三人×××述称,……(写明第三人的意见、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依据等)。

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经庭审质证(或庭前交换证据、庭前准备会议),……(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查明的事实。可以区分写明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但经法院审查确认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法院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本判决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

【说明】

一、本判决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二、判决书的首部、尾部(包括附录部分)和正文中有关证据的列举、认证、说理方式以及相关的写作要求等,可参考一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案件判决书样式及其说明。

三、行政给付类案件的审理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要求与请求撤销、变更行政行为类案件有所区别,判决书应有所体现。原告应提供其已经向被诉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事实以及被诉行政机关不履行给付义务或者拒绝履行给付义务的证据和依据。被告应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申请事项是否属于其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已经履行给付义务以及其不履行给付或者拒绝给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判决书要围绕行政实体法预先设定的有关条件,结合案件查明的事实,进行充分说理、论证,最后明确被告不履行给付或者拒绝给付是否合法,原告申请是否成立。

四、“本院认为”部分应当结合给付判决的特点,注意以下问题:1.写明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并根据案情对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合法有效的规章等作必要阐释。2.可根据案情分析被告是否具有法定职权,是否存在未履行给付义务或者作出拒绝给付决定情况。3.分析原告申请的理由是否成立,确认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定条件,阐明是否予以支持的理由。

五、判决结果

判决结果,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给付的诉讼请求的,写: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二,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写:

“责令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写明被告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的具体内容、方式及期限;因特殊情况难于确定的,可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针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处理;原告申请依法履行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给付义务且无需被告再行作出处理的,可直接写明上述内容)。”

第三,判决撤销拒绝给付决定的同时,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写:

“一、撤销被告×××(行政主体名称)于××××年××月××日对原告作出×号拒绝决定(或其他名称);

二、责令被告×××(行政主体名称)……(写明被告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的具体内容、方式及期限;因特殊情况难于确定的,可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针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处理;原告申请依法履行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给付义务且无需被告再行作出处理的,可直接写明上述内容)。”

第四,判决确认被告不履行给付义务行为或者于××××年××月××日对原告作出×号拒绝给付决定(或其他名称)违法的,写:

“确认被告×××(行政主体名称)……(不履行给付义务或者拒绝给付的决定)违法。”

第五,其他情形,可以照一审请求履行法定职责类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