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房屋租赁期限有什么规定?

租房子在现实生活中很普遍。一是因为买房价格贵,很多人积蓄不多,压力很大;二是一些人工作地点不固定,租房比较灵活。很多人在租房时重点考虑的一个方面就是价格是否划算。比如,有人会想,是不是租得越久价格就会越便宜呢?那么法律对租赁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是不是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无限期地租住房屋呢?不是这样的,法律对租赁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如果双方确实想租赁更长的时间,只能在20年期限届满的时候续租,且每次续租时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