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益一生的法律常识(第2版)
- 辛知
- 324字
- 2022-07-29 16:24:30
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养子女和养父母解除了收养关系,意味着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随之解除。但养子女能否因此要求继承生父母的财产呢?
《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据此可知,养子女未成年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在这种情况下,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如果是成年的养子女,他们本人愿意自食其力而不愿意回到生父母身边,或者生父母不同意与他们恢复关系,那么他们对生父母的财产则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