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基本概念与相关制度

1.法律允许政府征收居民合法所有的房屋吗?

案例背景

某市的老城区大多是20世纪60年代建造的房屋,年久失修,有的已成了危房。即使部分房屋尚属安全之所,但配套的基础设施十分落后,百姓的生活也是极为不便的。政府为了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决定完善基础设施,拓宽街道,同时对危旧房屋实施征收改造。李某的房屋就在征收的范围内。其实,李某的房屋已经破旧不堪,不适合居住了,子女们也早就想接他同住。但是李某从小就生活在这里,现已经居住了五十多年,对老房子感情很深,说什么也不同意政府征收自己的房子。李某拿出房产证给工作人员查看,以证明自己的房屋是合法拥有的,觉得政府不能征收自己的合法房屋,拒不配合征收工作。那么,政府可以征收居民合法所有的房屋吗?

学法有疑

李某合法所有的房屋,法律允许政府征收吗?

法律讲堂

为保障居民利益,我国法律对房屋征收有明确的规定,政府进行房屋征收需严格遵循法律的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宪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收或征用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予以公平的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某市政府是为了完善旧城区的基础设施,征收李某等人的房屋及其土地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因此法律允许政府征收,李某应当积极配合政府的征收。不过,李某可以对政府的征收进行关注,以促使征收行为依法依规进行。

法律条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第三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句话说法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可以依法施行征收,但是政府在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给予居民合法所有的房屋相应的拆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