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民法总则案例研习(第十版)
- (德)卡尔-海因茨·费策等
- 1165字
- 2022-08-02 15:34:22
译者说明
本书是卡尔-海因茨·费策教授和奥博格菲尔教授的《德国民法总则案例研习》(Klausurenkurs zum BGB: Allgemeiner Teil)第10版的中文译本。
费策教授1946年出生于海德堡,并在海德堡大学学习法律,博士论文和教授资格论文导师都是沃尔夫冈·黑费梅尔教授(Wolfgang Hefermehl)——德国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济法学家之一。费策教授先后在法兰克福大学、明斯特大学和康斯坦茨大学主持民法、商法和经济法教席,并担任康斯坦茨州法院法官(1987—1989)和斯图加特州高等法院民事二庭法官(1989—2014)。费策教授已于2014年9月退休。
奥博格菲尔教授在比勒费尔德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和康斯坦茨大学学习,并在康斯坦茨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和教授资格。她自2010年起在柏林洪堡大学主持民法、著作权法、国际私法与法律比较教席。奥博格菲尔教授自第10版起接手该书的修订工作。
《德国民法典》(BGB)是一个封闭的科学性法律体系,通过正确的逻辑思维,可以从法典体系中为个案找到解决方案。因此,法典体系建立在抽象的一般概念形式范畴之上。严格的概念形式主义也与《德国民法典》的立法目标一致,即创设最终和穷尽一切的规则。《德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规则属于“最大公约数”,它们适用于整个法典体系,例如关于无行为能力的条文(第104条及以下)也适用于债法(如根据第433条缔结买卖合同)、物权法(如购买抵押权)、亲属法或继承法(如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缔结婚姻或订立遗嘱)。因此,关于民法总则的案例考察是基石。
本书属于德国瓦伦出版社的“考试训练”丛书,非常适合用于国家考试备考以及课后作业的案例解答参考。本书通过33个案例涵盖了德国民法总则的所有主要内容,包括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生效、一般交易条款、行为能力、意思瑕疵与合意瑕疵、法律行为的无效、代理制度以及同意。一些具体案例还涉及民事诉讼法、商法、亲属继承法、公证法或手工业法的基本知识。案例解答后的附录还提供了相关问题的进一步说明和辨析(如意思表示的解释、撤回权与撤销权的区分、代理与传达的区分等),以及对虽然在体系上不属于民法总则,但又与之密切相关的制度的提示(如在条文安排上属于债法总则部分的交易基础丧失制度等)。
读者通过本书可以直观地感受德国法案例分析中请求权基础(Anspruchsgrundlage)的特点、司法判决(“法官法”)对制定法的影响、法律解释和利益衡量的适用以及欧洲法律与德国内国法的互动等。同时,由于本书收录的案例难易度与德国国家考试水平相当,读者亦可由此大致了解德国法律职业考试的特点和目标。
对本书的翻译秉持平实和易于理解的原则。法律术语以当下国内法学界的通译以及习惯用法为准,如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交易基础、缔约过失责任和表见代理等。对于一些没有通译的术语,或者在译者认为有必要时,原文在文后括号中注明,以供读者查证。
译者尽最大努力,力求译文的正确和完整。但因水平有限,难免存在纰漏谬误,敬请读者指正。
2019年8月13日
王剑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