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酒店,一个长矛兵与一个骑士的对话

1206年秋,鲁昂,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的亲兄弟菲利普一世——诺曼底公爵领地的首府。

入夜,整座城市正陷入狂欢的热闹中,市民和来自欧洲各地的骑士贵族们打算切夜不眠,以他们最肆意的快乐来庆祝公爵的命名日。

公爵的命名日自从诺曼底从英格兰手里拿回来后,便是鲁昂最为重要的节日,它的庆典包括狂欢节、骑士比武大赛、宫廷化妆舞会、马戏团游园活动等等,整个庆典持续七天。其繁华和奢靡,就连大洋对岸英格兰商人,也似乎被这种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金钱的躁动所触动,忘记了两国之间的仇恨,漂洋过海地送来一船船货物,以示祝贺,顺便在回程时带上那一箱箱亮晶晶的钱币,改善一下钱包因被国王和教会压榨得干瘪的困窘。

热闹这位讨人喜欢的魔术师不管本领如何的神通广大,也有它伸手不及的地方。在鲁昂一条偏僻的小巷,如今就是冷冷清清的,丝毫没有被城市的热情所感染。小巷里有一家不太光鲜的酒家,属于那些酒瘾大,而钱又不多的人光顾的地方。酒店装修简陋,如果不是价钱便宜,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屈身这里喝酒。

酒店大厅除了歪歪斜斜地摆着几张陈旧的长木桌外,长凳子也是前后不平,一不小心酒客就会摔到在散发着腐臭气息、凹凸不平的硬泥地上。木桌上有几根牛角做成的油灯,昏黄的光线忽明忽暗,让人很不舒服,仿佛来到了撒旦的地狱。

这里确实是地狱,只不过这里叫地狱酒店,属于狄俄尼索斯(酒神)的领地,而不是撒旦的世界,从而避免了火滔天般的末日审判。有时候地狱并不可怕,相反繁花似锦的人间,有时候比地狱更可怕。要不然人们为什么喜欢来这里喝酒?酒,让来这里的人暂时忘记了人间如同地狱般的煎熬。

现在是子夜,酒店的酒客寥寥无几,毕竟顾客都是以下层人为主,他们需要保持足够的体力留给白天的工作。对糟糕生活的牢骚随着酒喝进肚子后,便由几个饱嗝,以及口沫横飞的喧哗,散发给空气后,他们就带着一种自己都弄不清是什么的心满意得,三三两两地离开酒店,消失在各条阴暗的小巷,便结束了平淡又艰辛的一天。庆典活动的快乐,最后还是属于有钱人的囊中物,穷人只能浅尝则止,望洋兴叹。

酒店里,现在只有一个顾客,独自一人在喝着一大杯麦芽酒。他头戴亚麻布做成的三角尖顶帽,身穿半旧不新的浅灰色棉袍,没有佩戴任何饰品,不见得有钱,也不算很穷。他喝酒的速度很慢,一小口一小口地酌着,用来送酒的菜也很简单,只有一小碟腌黄瓜。店主人见生意冷淡,不知道溜去那里,只留下客人自己在喝闷酒。

突然,酒店粗重的木门被推开了,竟然还有人进来了!只见一个身穿绿色优质绒棉长袍,腰配短剑的青年男子走了进来。店里灯光昏暗,但遮挡不住青年男子一身的华气。他细长的脖子上戴着一条粗银链,上面缀着一个大大的银质十字架,他的左手戴着一个红宝石金戒指,短剑剑柄上镶着一颗蓝宝石,一身珠光宝气,光彩夺目。

再看看他的容貌,更是叫人喝彩。他一头金色卷毛短发,目光如电,鼻梁挺拔,鹰钩鼻,薄薄的嘴唇上留着一绺小胡须,身材匀称,体格矫健,全身透出一种异于常人的威严。

金钱可以把任何一个变成富人,但是绝对不能把任何人变成贵人。这位客人不仅衣着光鲜,样貌也相当出众,一看就知道他来头不简单。不知道是喝多了走错地方,还是来找人,要不然他绝对不会在这里出现。

店主人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又冒出来了,兴匆匆地跑到这位贵气逼人的男子面前,非常殷勤地招呼他到一张稍微好一点的桌子坐下。

这位贵客相当有修养,没有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姿态,说话还非常客气,只是给店主人看了看自己的银十字架和印着家族徽章的手帕,简单说了几句话。店主人便立即给他送上了一大壶全店最好的波尔多葡萄酒,外加一盘烤鸡和几片烤羊排。青年贵客也没有多说什么,便坐在那里自斟自饮起来。店主人也很识趣,送完酒菜后,便又隐身起来,没有跑出来妨碍贵客喝酒。

因为他很清楚这位贵客来头不小,这些昂贵的酒菜不是他自己这家小店能供应的。在白天的时候,有一位贵族管家把这些酒菜送到店里让他进行加工,并交待这是专门给一位子夜时分来临的大人准备的。管家留下钱和一个认人的标记后,便离开了。

钱已经收了,酒菜已经送上了,店主人自然迅速躲起来,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懂得不要多管闲事,不该问的不问,把好奇心收起来,不打听不属于自己世界里的消息,学会卑微隐忍是小人物生存本领之一。

青年贵客似乎没有嫌弃酒店的简陋,一口酒一块肉,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完全沉湎在自己大快朵颐的世界里。等他吃完半只烤鸡,坐在隔壁桌子喝闷酒的客人突然站了起来,径直向他的座位走过来。只见灰色衣服的酒客走到青年贵客面前,用粗哑的声音说:“我可以坐下跟你喝酒吗?”青年贵客眼皮一抬,快速地扫了他一眼,然后点头示意,同意了。

“我叫斯特灵,苏格兰人,隶属苏格兰十字雇佣兵团,司职长矛兵,曾在狮心王理查手下服役。”灰色衣服酒客非常不客气,一坐下来,便自报家门,看来他对自己身份和经历感到非常自豪。

确实值得他自豪,当他说到“狮心王理查”的时候,那位青年贵客不由自主地抬了抬头,瞄了他一眼。因为“狮心王理查”在欧洲,你可以不认识他,但不可能没有听说过他。狮心王理查在圣地的传奇故事,让不少欧洲人为之动容和膜拜,不少贵族骑士以他为榜样,也是不少女人心中的偶像。

“罗伯特,圣殿骑士,诺曼底公爵册封的富林德爵士。”青年贵客报以同样的诚恳。

“有人跟你说过,你像一位大人物吗?”灰色衣服酒客用他那双黑眼珠盯着青年贵客的脸说。

“你总不会说我像我父亲吧?但是他没有什么名气,也算不了大人物,虽然我非常尊敬他,但是我不能出于对父亲的尊敬,就歪曲事实,这是对上帝的不敬。”罗伯特一边说一边细心端详着坐在自己对面的雇佣兵。

斯特灵的头发和胡子都是褐色的,年龄大约40 岁左右,高鼻子,大眼睛,明亮的眼神里带着苏格兰人特有的抑郁,但神情坚毅,左边脸上留着一处狭长的伤疤,好像是弓箭所伤。看起来他不是天生嗜杀的人,却经历了无数次人间炼狱般战斗,他厌倦了战争,但不畏惧战争。

“如果只说你像你父亲,我就不必要过来跟你说话了。”斯特灵抑郁的眼神带着一丝笑意。

“那你说我像哪位大人物?”

罗伯特也不客气地盯着斯特灵,似乎想从这位老兵身上抽出一丝阴谋的痕迹。

“狮心王,英格兰最伟大的君主,理查一世!”

斯特灵的话让罗伯特的心十分震撼。因为他很久就听说过这位传奇的君主,但是十多年前,狮心王理查已经去世了,罗伯特并没有见过他的真容。现在眼前这位号称曾在理查一世手下服役的雇佣兵,居然说他长得像那位传奇君主,他能不感到震惊吗?

“店家,拿一个大酒杯过来!”

罗伯特给斯特灵倒了一杯葡萄酒,然后强忍自己内心的激动,语气平和地说,“你能讲讲你在狮心王那里服役的故事吗?”

“非常愿意,这是我一生最为值得骄傲的事了。那我就谈谈1191年的阿苏夫会战吧,这是我在狮心王手下参加过最为光荣和惨烈的战斗。”斯特灵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若有所思的地说。

于是一段被尘封的、刀光血影的历史,再次浮现在这家简陋的酒店里,在这个本应万民同欢的晚上。可惜听众寥寥,只是历史本来就是如此,功成者寡,英雄多寂寞。无论世人如何悲欢,不能让天地动容,岁月依旧,会老的只是人而已。

酒店外,鲁昂城上空,素月当空,一碧千里,银光洒在公爵府邸上宽敞的庭院里,这里欢声笑语,觥筹交错,正在举行化妆舞会晚宴。这里看似人间天堂,历史的沧桑变换,仿佛跟这里毫无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