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曹家获罪进京后是否真的光复中兴?

作者:张凯庆

在雍正末年至乾隆初年间,曹頫的家业已经衰败,曹頫家的情况根本无法与《红楼梦》中宁荣二府的兴盛景象相提并论。雍正六年,曹家被抄家时,房屋并家人住房13处,共计483间,地八处,共19顷零67亩,家人、仆人大小男女共114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32000余两。

雍正七年七月及同年十二月的两件刑部致内务府“移会”与“咨文”中提到曹家妇孺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屋十七间半”(《历史档案》1983年第1期),这就是朝廷酌量拨给曹頫的这十七间半房屋,家仆三对,也就是六个人。

假如《红楼梦》是周汝昌先生所考证的写的是曹頫家雍正六年获罪进京后至乾隆三年光复中兴的事,那么,从曹頫被抄家算起,至书中故事最盛时期,仅短短几年时间。曹頫当时是戴罪之身,加之亏空巨大,负债累累,在这短短几年时间里,曹頫哪有能力购买或建造出像书中宁荣二府那样的豪宅?更不可能将家庭人口发展到“上千人”,其中女孩子就达几百人,这还不算乌进孝田庄的人。

若根据张宜泉的诗,曹雪芹是不到五十岁时死的,就算是48岁吧,这也符合“年未五旬而卒”,雪芹如果是死于“壬午除夕”,向上反推曹雪芹应该生于康熙五十三年左右,可是,生于这一年的曹寅之子孙没有一人。

曹雪芹是否曹寅的孙子也不能证实,曹家族谱中既没有曹雪芹之名,也没有曹霑之名,曹雪芹究竟是曹寅的儿子还是孙子,他的父亲是谁,谁也说不清。有人说,曹雪芹是曹顒的遗腹子: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时任江宁织造的曹顒在北京述职期间病逝。康熙恩旨,以曹顒堂弟曹頫过继给曹寅,接任江宁织造。是年三月初七,曹頫奏折:“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这个“奴才之嫂马氏”就是曹顒之妻,有学者论证,这个“遗腹子”就是曹顒之子曹天佑,即曹雪芹,于康熙五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历1715年5月28日)生于南京江宁织造府。问题是,曹寅去世时曹天佑即曹雪芹尚未出生,根本就不可能随任江南织造。红学家反推出的生于1724年或1715年的“曹雪芹”在未出娘胎前好几年就开始“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再说,即使曹顒的这个遗腹子真的就是曹雪芹,那么,其时曹寅早已逝世,曹家已经衰败,曹雪芹根本就赶不上曹家在江南的生活,也不会有江南风月繁华生活的体验。于是又有人说,是敦诚搞错了,是误记。既然是敦诚搞错了,那么红学家又是根据什么并“小心考证“得出曹雪芹是曹寅之孙的定论呢?

我们看看曹頫是怎样叙述自家的情况的。康熙五十四年七月十六日,曹頫给康熙皇帝上折:“七月十四日奴才家奴赍捧折子回南,蒙御批:你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钦此。奴才跪读之下,不胜惶梀恐惧,感激涕零。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今复荷蒙天高地厚洪恩,俾令承嗣父职。奴才到任以来,亦曾细为查检所有遗存产业: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江南含山县田二百余亩;芜湖县田一百余亩;扬州旧房一所。此外并无买卖积蓄。奴才闻母亲及家人管事人等皆云:奴才父亲在日,费用很多,不能顾家。此田产数目,奴才哥哥曹顒曾在主子跟前面奏过。承蒙万岁天恩,赏了曹顒三万银子,才将私债还完了等语。奴才到任后,理宜即为奏闻,因事属猥屑,不敢轻率。今蒙天恩垂及,谨据实启奏,奴才若少有欺隐,难逃万岁圣鉴。倘一经查出,奴才虽粉身碎骨,不足以弊辜矣。奴才不胜惶恐感戴之至!”

从曹頫的奏折上看出,曹家的大小事都必须奏明皇上。康熙帝严斥曹頫:“你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钦此。”曹頫为此惶恐不已,仔细罗列自家财产情况,一一奏明皇上。假如曹頫真有一子,名曹霑,字梦阮,号雪芹、芹溪、芹圃,那他岂敢不奏?连其嫂子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都必须奏明皇上,曹頫平添一子,却隐瞒不报,这岂不是欺君之罪?再看曹頫的家产:京中只有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这住房二所会是连半条街都占了的宁荣二府吗?若是的话,恐怕早被康熙帝抄了。康熙自掏腰包三万两,替曹寅还债,岂能容忍其京城还有如此豪宅?曹家的通州典地六百亩,倒是值点钱,但和贾府乌进孝管理的方圆一千三百里的田庄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再说了,乌进孝的田庄是在东北,曹家的典地六百亩是在北京的通州,相差好几千里地呐。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也算不上资产丰厚吧?那曹家能是小说中的宁荣二府吗?

周汝昌先生的《红楼梦新证》中说:乾隆继位后,曹頫起复,任内务府员外郎。周老的根据是:乾隆帝即位后,诰命追封曹振彦为资政大夫,原配欧阳氏,继配袁氏为夫人。曹振彦是曹寅家的高祖,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攻占沈阳、辽阳一带,投降后金,为满洲包衣。后为佟养性属下,担任红衣炮队的教官。天聪八年,转隶多尔衮属下,任旗鼓牛禄章京。崇祯十七年(1644年),随多尔衮入关,任佐領,顺治六年(1649),参加平定姜瓖之叛。顺治七年,被任命为山西平阳府吉州知州,九年,升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阳和府知府。官至两浙都转运盐使司监法道。顺治十五年(1658年)退休,康熙十四年(1675年)尚在世。周老认为:“曹家亲戚既复位极臻显赫,本身亦复中兴小康”,“曹頫虽去织造任,返京后,以上三旗内务府旧人,此时亦必复官于内部。”所以,曹家也恢复了小康生活。原来,“曹頫起复,任内务府员外郎。”是周老根据乾隆帝即位后追封曹振彦夫人的诰命推测出来的。笔者遍查史料,曹頫任内务府员外郎,曹家中兴无任何记载。我认为,仅凭乾隆帝的一纸诰命追封,就断定曹頫起复,曹家光复小康生活,此说过于牵强。雍正在位时,严惩各级贪官,手段严厉毒辣,毫不留情,为官者个个惶恐不安。乾隆即位之初,采取怀柔政策,恩威并施,安抚一些被雍正惩治过的贪官之后人,也确有一些人复职。但这只是乾隆为稳固政权的临时举措,也是为他刚刚继位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并非所有被雍正惩治过的贪官都能官复原职。乾隆只是采取了一些缓和官员与朝廷紧张关系的柔和政策,给了某些官员一些廉价的所谓关怀,这丝毫不能证明曹頫家就从此光复中兴,恢复小康生活。

退一万步说,曹頫即使真的又被起复,任内务府员外郎,使曹家光复中兴,曹家也绝不可能过上《红楼梦》中宁荣二府那样奢靡的生活。内务府员外郎只是个从五品的官职,怎么可能建造宁国府那样开“五个正门”、一条直线上建九座门厅的象征皇权的建筑?各位听众朋友仔细想想,即使你读《红楼梦》时没有看出宁国府的三间兽头大门,两边还有两个角门这一奥妙,那么,“三间兽头大门”至少也是亲王府。一品官的大门只有一个门,曹頫,一个犯罪后被抄家、刚刚被新登基的皇帝起复任用的所谓内务府员外郎——从五品的官,有多大胆子敢建宁荣二府那样的豪宅?假使真是这样,曹頫即使有一万个脑袋,也不够皇上砍的。把前面所讲的贾府衣食住行中那么多只有清皇宫里才可能出现的情景和曹家联系起来,你能相信《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吗?

哎呀,太乱了,曹雪芹是曹寅后人的说法简直是一塌糊涂,越说越乱。因此,把他作为《红楼梦》作者,是不具备最基本的资格的。

笔者绝非对周汝昌先生不恭,尽管周老先生的观点笔者并不赞成,但他一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认真做学问,永远是我们晚辈学习的楷模。周老先生永远是红学界的泰斗,令笔者终身敬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