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要成为奇葩

干掉爆爆兔,赫尔墨斯拿着战利品潇洒离去。

尽管也有负伤,但问题不大。

说实话。

悬赏四千万贝利这个级别的海贼,已经难以威胁到他,除非用必败技王者铁块硬抗,或许能被动受伤。

这种行为是很愚蠢的。

不过想要把铁块修炼下去,这种愚蠢行为赫尔墨斯还要再接再厉才行!

“那个家伙叫什么!”

爆爆狼站在爆爆兔无头尸体前,面目狰狞一字一顿,浑身都扩散着惊人杀气。

整整一个小时,爆爆兔的尸体就这么倒在血泊中,周围来往的行人根本就没有收尸的,直到爆爆狼带着人来。

“老大,那小鬼自称赫尔墨斯·耶梦加得,是个海贼猎人。”

有小弟面容严肃,不过眼中还是带着一丝惊惧。

谁能想到二当家就这么被人当街干掉了,还拿走兔头去换取悬赏,敢这么明目张胆挑衅暴力家族的,七八年来还是第一个。

一看就知道是外来者,根本就不知道暴力家族的恐怖,尤其是爆爆狼的凶悍。

“耶梦加得。”

“给我找出来。”

爆爆狼几乎是咬牙切齿吼出来的。

他一定要把这个家伙碎尸万段。

与此同时。

想要找出赫尔墨斯的还有不少势力。

比如大王子,能干掉爆爆兔,那么实力一定不低,完全可以招揽过来,这样他争夺王位就更有胜算了。

还有伊利扎贝罗2世,现在他的日子可不好过。

随着大王子勾结镰刀海贼团干掉二王子,现如今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必须要找外援才行,否则别说争夺王位了,能不能保住小命都难说。

慢慢的。

赫尔墨斯在迈尤特小镇的事迹也被挖出来了。

毕竟能轻易干掉爆爆兔的人,不可能默默无闻,哪怕是外来者也应该有些消息,不少势力发动力量,很快就发现了。

“果然不简单。”

“狗狗海贼团、锁链海贼团、双轮海贼团竟然都是被这个海贼猎人干掉的。”

“锁链海贼团我听说过,他们船长可是悬赏四千三百万的存在。”

“还有双轮枪手科科斯,也被悬赏四千四百万。”

“现在海贼猎人都这么嚣张吗?”

“最近小心点,我们可能也被盯上了。”

“老大,你才被悬赏两百万贝利,人家应该看不上吧!”

“来人,给老子拖下去打一顿。”

毫无疑问。

整个王都因为赫尔墨斯开始热闹起来。

另一边。

一家酒馆里,这里是长颈鹿海贼团暂时的根据地,可以看到不少海贼身上都绑着绷带。

“船长,与我们交手的暴力家族二当家,今天被人在街上干掉了,是个海贼猎人,叫赫尔墨斯·耶梦加得。”

“哦?爆爆兔可不弱。”

听完手下的汇报,长颈鹿恩特有些诧异。

他们逃到这个王国,第一个跟他们起冲突的就是暴力家族,双方厮杀一番半斤八两,可没想到作为暴力家族的二号人物,竟然被当街干掉了。

说来也是倒霉。

他们长颈鹿海贼团之前与一伙海贼在海上对持,战局可谓是一触即发,就在这时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从他们面前路过。

很肯定。

恩特那个时候绝对没看错,那男人就是骑着自行车,要知道那可是海上。

接下来噩梦发生了。

那伙海贼觉得自行车男人碍事,然后就开了一炮。

也不知道那个自行车男人做了什么,那一伙海贼全部变成冰雕,一个回合都没抗住,这个时候恩特才想起那自行车男人的身份。

见鬼。

这不就是海军三大中将怪物之一的库赞吗?

无敌的自然系能力者。

凡事犹豫一点那都是对自己小命的不尊重,所以恩特拼命的让手下们转头,把平时的破海贼船开出了鹰一样的速度。

按照一般情况,他们也没有去招惹对方,反而第一时间掉头就跑,凡事正常人都应该懒得动手才对。

可那男人骑着他的破自行车,慢腾腾向着他们追上来了。

这可把恩特吓破了胆。

一路上担惊受怕,直到船上物资快耗尽,所以才会在普罗甸斯王国登陆。

只求那男人没有再追上来。

不然就太晦气了。

“暴力家族以后再来解决,这两天我们就离开普罗甸斯王国。”

今天恩特眼皮一直在跳。

总有股不祥的预感。

他害怕库赞追上来,反正补给也差不多了,以防万一还是赶紧离开比较好,这要是被逮住,倒霉点当场死亡,幸运点就要在世界第一监狱过一辈子。

两种结果都不是他想要的。

出来混,他恩某人靠的就是谨慎,从不盲目自信。

“是!”

这边。

长颈鹿海贼团收拾东西准备跑路,另一边赫尔墨斯也回到旅馆,战利品已经换成贝利,正舒舒服服的整理一下仪容,然后来到旁边一家酒馆开始祭奠五脏庙。

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战斗完就容易饿。

不过这是个好现象,说明身体消化能力、恢复能力都在逐渐增强,这是强者必备的基础能力之一。

“暴力家族在疯狂的寻找一个海贼猎人,好像叫赫尔墨斯·耶梦加得。”

“我知道,这个海贼猎人当街干掉了爆爆兔。”

“这么夸张?那可是爆爆兔啊!”

“这个海贼猎人还在迈尤特团灭了狗狗海贼团、锁链海贼团、双轮海贼团。”

“这三个海贼团可不简单,船长都是悬赏三千万、四千万的大海贼。”

“原来是个狠人啊!”

一坐下。

赫尔墨斯就听到有关自己的传闻,消息比想象中蔓延的更快,这架势再过一会儿不但能传遍王都,还会向周边城镇传去。

连在迈尤特的事迹也被挖出来了。

看来海贼世界的消息传播速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很快的。

赫尔墨斯听到这些谈论,心里是暗爽的。

这就是出名的感觉。

听到别人的惊呼、感叹、佩服等等,莫名的有种高高在上、掌控生死的至高一等,内心中的虚荣心可谓是满满的。

总算知道名声为什么和权力、财富并立了。

“你们有没有见过那个海贼猎人?”

“没见过,当时我没在场。”

“我听别人说这个海贼猎人很年轻,也就十九、二十岁的样子,有着一头漆黑碎发、身穿白衬衫、黑长裤,没有什么特殊特征。”

听着旁边的谈论,一个短胡子海贼下意识在酒馆里环视一周,一眼就盯上了正在慢悠悠啃着肉腿的赫尔墨斯。

不过转念一想,穿着白衬衫、黑长裤的人多了去了。

尽管整个大厅里就只有赫尔墨斯符合这种现象,但短胡子也没有往那个方向想。

这时候赫尔墨斯也意识到了问题。

自己的穿着太简单了,没有什么特征,怎么能让人第一时间记住?

作为一个有种的男人,未来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风格才行,纵观大海上那些大佬都是一些奇葩,无限度拉开了与芸芸众生之间的距离。

只有格格不入,才会显得特殊和独一无二。

所以成为奇葩,是必经之路。

殊不知他已经是奇葩,攻击大多数都是从腰子下手,这也算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奇葩和风格都是具备的,不过强者嘛,有点小癖好也是正常的。

哟西~

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