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 反治

反治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1.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证。

4.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