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真理不是一种“符合关系”

当然,把真理的特征描述为“符合”是非常一般也是非常空洞的……

人们使用符合一词时,一般心里想的是什么?某物与某物“符合”,具有某物与某物有关系的形式特征。一切符合,包括真理,都是关系。可并非一切关系都是符合……

一般以为,真的就是知识。知识即判断。在判断中,必须把作为实际心理过程的判断活动同判断所陈述的观念内容区分开来……如果我们回到这一区分上来,则我们不能推进对属于adaequatio那种存在问题的讨论;我们只是说明澄清属于认识本身的那种存在的不可避免性……认识通过证明自己为真的,确保其真理性。所以,在证明的现象背景中符合关系必然清楚可见。

……要证明的东西不是认识和对象之间的符合,更不是心理的东西与物理的东西的符合,但它也不是“意识内容”本身之间的符合。要证明的东西,仅仅是在者自身之被揭示的在,是处于它的被揭示状态的“如何”之中的那个在者……

说一陈述“是真的”,意指此陈述如在者自身所是的那样揭示此在者。陈述在在者之被揭示状态中说出、指陈在者,“让”在者“被看见”。陈述的“真在”(真理)必须理解为揭示着的在。因此,真理根本没有认识和对象之间符合的结构[此一符合是在这个在者(主体)和另一在者(客体)相似的意义上讲的]。

——Being and Time,pp.25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