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城市的傍晚总是有着别样的魅力,陌生的街景陌生的霓虹,从未见过的布局刺激着一个人的感官,因此人在陌生的环境时总是充满新奇的,至少常庚霆如此。而在这么新奇的心境下又见到了夕阳和晚霞交织一处的美景,那这个人的心情当然也会相当的愉悦了——至少常庚霆如此。
常庚霆此时结束了晚间的训练,他虽然自信在血统的加持下随便主宰赛场,可是该有的磨合还是要有的,毕竟这不是一个人的游戏,为了打好明天的入围赛,这相当有必要的。
他擦了擦额头并没有多少的汗水,在被老杨头“勤能补拙”的锤炼之后,他的体能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打了这么久的篮球也只是让他稍微喘了一会儿。
篮球赛的好汉们或立或坐,讨论着关于明天可能遇上的对手球队,常庚霆倒是没有这个觉悟也没有这个担心,事实上在刚才的训练中,他已经重新让桂棹的篮球队成员们回想起了两年前的桂棹中学好像是有这么个人物,在高一刚刚开学的第一天制霸了一整天的篮球场,并且之后如同鬼魅一样毫无时间规律的在篮球场上随机刷新。
那个神秘的小子几乎横扫了三天时间的篮球场而无一对手,无数篮球高手听说高一来了个顶尖高手,无不跃跃欲试的篮球场上蹲点等刷新,有些幸运的能蹲到,但仍是败下阵来。再后来这位神秘小子自说再打下去没啥意思了,在入学一周的时候宣布了从篮球领域退役,自此大家再也没有见过他。
随着亲历者们的毕业,这个传闻都快被校篮球队当校园传说处理了,只有很少一部分当时高一的队员言之凿凿的确有此事,然而却始终找不到神秘高手究竟是何方神圣。
现在倒是真相大白了。
常庚霆和队员们挥手告别,抬头看着漂亮的晚霞出了一会儿神,他准备接下来再回网吧赶个晚场,观摩一下路老师的虫族大军,看路明非打星际其实是学不到东西的,但是你看路明非打星际会感觉是一种享受。
想到这里常庚霆步出球场,可刚走出两步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旁边怎么还有一辆大巴?校篮球队没这么多人吧。”
“总有喜欢篮球的,额,热心观众嘛。……】
死去的回忆向常庚霆攻击而来,昨天他从任鹏杰那里得到的答案是桂棹还有很多热心观众跟着来看了比赛,常庚霆当时还在感慨校长的阔绰,毕竟路费和宿费都是学校包的。但他没想到这个热心观众的群体里居然还包括了……苏茜。
“常庚霆同学,一块儿走走?”
“额……”常庚霆挠了挠脑袋,“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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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二根冰淇淋,你还欠我……唔,”苏茜皱起好看的眉毛,“几根来着?”
“还有三根吧,好像。”常庚霆从路边摊卖冰淇淋的老奶奶手中接过两支冰淇淋,他递给苏茜一支,然后同老奶奶道了谢,继续迈开步子。
苏茜乖巧的同老奶奶摆了摆手,快步跟了上来。
“常庚霆同学,稍微走慢一点,你步子太大啦。”
常庚霆闻言,默默调了一下步子,两人以同样的速度并肩走在人行道上。
“常庚霆同学,你这段时间怎么总跟躲着我一样?跟你发消息也不怎么回。”苏茜咬了一口冰淇淋,口齿有些含糊,“难道是之前在商厦的四,你森气了?”
“没有没有没有,”常庚霆慌忙摆手,“真没有。”
“那为什么总躲着我一样?连你被提前录取的事情我还是听任鹏杰说了才知道的。”
常庚霆默然无语,没跟苏茜说这个确实是他欠考虑,然而应该怎么开口呢?卡塞尔学院又不是一般学院,按原作的话讲那里就是神经病和疯子的乐园,按常庚霆的理解来说那里遍地都是有超能力的蜥蜴人,包括但不限于放电喷火顺风耳和冻结时间。
而且危险。动辄打生打死,龙类跟死侍哪一个都不是善茬,处理不好真的会出人命的。这种生活怎么能跟正常人有交集呢?苏茜又不是混血种。
常庚霆是这么说服自己的,但这个说法其实有着很大的漏洞,因为任鹏杰也不是混血种。
“这不没来得及告诉你嘛……”常庚霆笑了一下,“那个礼物还喜欢不?”
“啧。限量版自带香囊的毛绒熊玩具,没想到在常庚霆同学眼里我会喜欢这个啊?在回答你之前,我要问问你给任鹏杰带了什么。”
“额……限量版的键盘,不过考虑到他总是去网吧上网,这份礼物意义不大。”
“哈哈哈……”苏茜笑了一下,“下次别送我这个啦。”
“不喜欢这个?”其实常庚霆本来想着是带一套高级烘焙工具给苏茜用,但最后还是选择了女生里人气比较高的毛绒玩具。
“还好,”苏茜摇了摇头,“我并不讨厌。不过下次换成别的吧。”
“那就行。”
虽说是傍晚,但夏夜还是挺热的,常庚霆手里的冰激凌有融化的迹象,他赶忙咬了一口。
夕阳眨巴了两下眼睛,终于完全闭上了。路边的路灯和霓虹亮起来,街道的人们如同流水划过。常庚霆就这样陪着苏茜有一搭没一搭的边聊边走,两人走在陌生的街道上,漫无目的的放开腿脚,颇有几分悠然的意味。
常庚霆此前其实还是蛮急迫的,毕竟这个暑假过完他就得进卡塞尔学院了,毕竟屠龙不等人,毕竟再过两年他的好兄弟老唐就得兄弟双亡了,还是早点想办法为好。
可是当他和苏茜一块儿走在星星刚挂上来的夜里的街头时,忽然觉得事情不是那么急迫的,老唐蠢相自有傻福,相信也不必那么急着救他。常庚霆到现在也不知道血之哀到底算个什么玩意儿,自己究竟孤独不孤独。
至少现在,常庚霆不会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