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秘药(2)

顺着咽喉流下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带着五脏六腑都烧起来,一股力量沿着四肢百骸伸展而出。

常庚霆闭上眼睛,看到无数的龙文闪烁,一头伟岸的巨龙屹立在天与海的交界,它的怒吼撕裂了整个天空。然后漫出铺天盖地的血。

常庚霆被鲜血包裹,每滴血都向他诉说着经年的恨意,山峦一样高大的巨龙开口讲话,但常庚霆居然也能明白那语言的意思:“食我血者……毙于……”

声音戛然而止,一道发亮的龙文嵌入他的额头,那是一种语言,一个言灵。在这个瞬间,常庚霆明白了那个龙文的含义。雷池,古人用霹雳雷霆四个字来描述同一样事物。

云中闪耀之物,可撼万钧。现在,这是他的言灵了。

常庚霆睁开眼睛,秘药在生效,不知不觉中提升了他的龙血纯度。常庚霆伸展了一下身体,他的骨骼依次扣合,噼啪作响,连肩膀处的伤口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他重新打量起周围的世界,刚才喝的这玩意儿甚至连自己最近轻微的近视都治好了。常庚霆正准备观察一下自己的身体变化,但那个混血种死侍已经朝自己扑了过来。

常庚霆不太确定刚才那个龙文的念法,他张开嘴,慢慢念出了一个古怪的音调。【言灵·雷池】。

周围无数细微的静电在他的命令下聚集在一起,如同乱舞的群蛇。他刚刚觉醒言灵,还不能够很好的掌握。

但是这就够了,高危言灵不愧是高危言灵,混血种死侍还在空中的时候就已经被无数道细小的雷电击中,只一下的功夫,电流穿过死侍化的鳞甲进入他的身体中,结束了那颗人类之心的跳动。

常庚霆轻轻的喘着气,操纵言灵对精神来讲是很大的一种负担,刚刚只一瞬间的功夫,就好像已经抽空了他全部的力气。以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别说是死侍了,哪怕是来个小孩子,都可以一下子把他给推倒在地,而他连还手的能力都没有。

死去之后的死侍反而呈现出人类的模样来,男人身上的鳞甲逐渐褪去,骨刺也慢慢退化,露出原本的样子。

明明生前是那么穷凶极恶,在死后却显出一股安详的意味。常庚霆看着死去的混血种,心中满是说不出的滋味。

二十分钟前,常庚霆还是一个无忧无虑的高中生,未来很长,充满希望,不知烦恼为何物。而现在,他却猛然得知了自己已经生活了十几年的世界是龙族的世界观。而且自己刚刚还卷入了一场混血种和死侍之间的战斗,喝下了神奇的据说能“登基为龙”的秘药,居然还动用言灵杀了人。

没错,杀了人。常庚霆想道,虽然他一再告诫那已经不能算是人了,那是死侍,而且本来就是穷凶极恶的歹徒,人人欲除之而后快的那种,好汉这是为民除害不发奖状都算便宜你了。但是他看着躺倒在地上的男人,男人伤痕遍体,脸色安详,眼圈上有着浓厚的黑眼圈。

他为了“登基为龙”而死在了这里,可是据说能够登基为龙的秘药已经被常庚霆喝下,却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连登基为龙的一点影子都没看见。死则死矣,但为了一个虚假宣传的东西死掉,真是死都死不明白。

这个时候祭坛中央的石柱缓缓落下,在柱子的正中央插着一把乌黑的方天画戟,上面布满了繁密的符文,在长戟的旁边摆着一本泛黄的古书,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居然能够保留到现在。

混血种的衣服已经被撕扯烂了,常庚霆在他的身上翻找了一阵,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和一小瓶深紫色的药水,估计是这人刚才死侍化的原因。

常庚霆又翻找了一阵,确信没有别的东西之后,决定带走那把长戟和书,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这些当成精神损失费做补偿才差不多够意思。结果这长戟是出乎意料的沉,再加上他肩膀有伤,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长戟拔出来。

他拄着长戟喘了一会儿,又伸手去拿那本书,但在他把书拿起来以后,又有新的光芒从原本放置书本的凹槽中四面八方的发散出去。常庚霆愣住了,看这架势像是又启动了什么炼金矩阵。

“不会这么倒霉吧?”常庚霆额角冒出冷汗,刚才动用言灵几乎花费了全部的力气,要是现在再来几个死侍,他只好希望自己骨头够硬能把死侍噎死了。

不过这个炼金矩阵的功能他马上就知道了,在发光的纹路铺满整个石室之后,石室开始震动,从圆形穹顶上陆续掉落石砖。这个新的炼金矩阵的功能是自毁!常庚霆把所有东西一股脑揽进怀里,又使出毕生的力气,硬是拖着黑色长戟,一边哀嚎,一路狂奔。

这天傍晚,抱朴山的后山传来一阵轻微的震动,一块草木丰盛的地皮向下微微塌陷,精巧的炼金矩阵阻隔了绝大部分的声响。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灰头土脸的家伙从一个洞口挣扎着爬了出来,他先是把怀里的东西丢到地上,然后瘫坐着大口喘气。

常庚霆扭头看了一眼身边,居然发现了之前掉的那个银色打火机,于是他拾起火机,又给自己点了一根。做完这一切之后,常庚霆站了起来,开始用力拔落在洞中的一把黑色长戟,一边使劲一边愤愤的骂:“妈的,烟,狗都不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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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鹏杰终于快摸到山顶了,那根羊肉串代价着实不小,他在厕所里呆了半个小时,直搞得两腿发软。半个小时的时间都足够大部队到山顶了吧?他硬是拖着发软的双腿奋起直追,爬石阶的时候感觉像是踩在云端一样。此刻革命终于要接近成功了,他甚至已经听到欢声笑语和常庚霆的喘气声——等会儿,常庚霆的喘气声?

真的是常庚霆,这个哥们儿一身的尘土,好像刚从什么坍塌现场走出来,他气喘吁吁的朝这边走过来,甚至喘得比自己这个拉肚子紧接着爬山的人还厉害。

“什么情况,山上出塌方了是吗?怎么搞得灰头土脸的,还这么大喘气?”任鹏杰一脸的惊疑。

“帮我给班长请个假,就说我有事先回家了。”常庚霆在他面前站定,一脸的疲惫。这个时候任鹏杰才看到常庚霆的上衣湿漉漉的,在肩头渗着些微的血迹。

“请假去找老高请啊,你找苏茜干嘛。”任鹏杰愣了一会儿,低声道,“怎么搞的?”

“跟苏茜请假,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有人不舒服,老高亲自送医院去了。”常庚霆苦笑了一下,“简单的擦伤,没啥。”

伤口其实出了很多血,常庚霆刚才找了口泉水把上衣洗过了,如果任鹏杰仔细看他的裤子就会发现那里少了一截,那是被他撕掉做绷带紧急处理用了。

“我靠,早知道老高不在我就不往上爬了,好悬没给我累死,我出厕所时看到对门有个网吧来着。”任鹏杰指了指常庚霆肩头,“我说……没事吧?”

“天才老板,开网吧开到厕所对面——没啥事,帮我跟苏茜请个假。我先走了。”

“到底咋了啊,怎么搞得灰头土脸的还一脸死相,我还以为——”任鹏杰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常庚霆拥抱了上来,他抱得很用力,简直像是垂死的人努力想要抓住一样东西似的,任鹏杰咽了一口唾沫,“我还以为你他妈的抽烟引发森林火灾了来着。”

常庚霆拍了拍任鹏杰的后背,然后放开双手往下山的方向走,“还真是差点被森林大火烧死,都以为见不到你们了。”他一边走一边摆手,头也不回的说,“记得帮我跟苏茜请个假,请她通融通融,实在不行就说请她吃冰激凌!”